这篇文章没有题目。
这和我以往的写作习惯完全不同。
这种不同我想是源自近期参与的一项“新工作”,让我能够从繁复杂乱的日常事务中抽离出来,跟自己所学所爱的专业有所关联。对,我愿意称它为“工作”。因了它让我重拾思考的习惯,不再盲从和随性。
高悬的国徽,庄重的天平椅,还有威严的法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又陌生,以致于第一次参与竟有些忐忑和局促。于我,应该是源于内心对法律的敬重和珍视吧。
2019-08-01扯远了,但又不那么远,因为我下面要讲的故事也罢,要谈的自己的想法也罢都是因这个新状态而起。
两起案子,两堂庭审。一个是男被告为“强行”过夫妻生活将妻子砍伤,至轻伤害二级;另一起是因口角争执妻子将丈夫砍伤,至轻伤害二级。参与庭审的过程仿佛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诧异于引发“血案”的原因;惊异于普法宣传这么多年民众法律观念和认知程度如此之差;可笑的是某律师在庭上大肆宣扬妻子配合(是的你没看错 是配合)丈夫“正常”的生理需求是维系家庭关系稳定的关键因素,是维护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虽然我知道这是法定环节也是辩护套路。但说实话有法律背景的人都知道法学界在对“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件事上作出的努力有多大。所以,“呵呵哒”最能表达我当时的心情。
又扯远了,厘清思路,是的,今天我想讨论的是两性婚姻关系。
上述两个案件都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伤害,也就是俗称的家庭暴力。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讨论家庭暴力的时候往往会对施暴方的学历着重强调,固化思维让我们认为只有低文化水平的人才是构成婚姻关系中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的惯犯。起码这两个案子的当事人都符合这种人设。
回到案子里。那个男人,趿拉着一双拖鞋,胡子拉碴,精神萎靡,在最后陈述阶段没有任何悔意只是一再强调他给了老婆10万元的赔偿金,他砍了媳妇三刀,从头到手掌;这个女人,妆发造型完整 ,着某明星N年前同款“伴娘服”,坐在被告席,听不懂回避制度,不了解签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她砍了老公不知道几刀。
不同的家庭,同一款作案工具(菜刀),同一种处理方式。按照前面的逻辑,这些个没什么文化的人,他们愿意用最原始的械斗方式解决夫妻矛盾,所以伤害罪就产生了。
那么是不是在“文化人”圈子就不存在这种伤害?我想,《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安嘉和”已经给出了答案。文艺作品大都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文化人”如果一味动粗不就和“没文化的人”一样了吗?!于是我们还有一种段位最高的伤害——冷暴力,秉承不露痕迹伤人于无形的特性,随时随地出现。
2019-08-01“文化人们”,从走进共同的入户门那刻起,就进入不同的房间,没有任何交流。他们可能对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生的事件摸的门儿清,却对身边人连一个关切的眼神和一句关心的话语都甩不出来。譬如此刻,隔着一道房门的先生推送过来一条“家里风水好不好全靠老婆做这些”的微信,后面还加上一句“请仔细阅读!”
在这个圈子里,我们日常的交流全靠两只大拇指传递,这样子像极了远古时代的无脊椎动物用触角传递信息;表达情感的方式就是每个特殊或者不那么特殊的日子里标注“520”的微信红包,然后截屏发票圈,昭告天下:老娘今天是女王。
在这圈子大家都是“装在套子里的人”,“非暴力不合作”被运用到极致,选择“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是常态,“冷战”、“冷暴力”也就出现了。但也因着这种所谓身份的掩盖,没什么机会走上法庭去赤裸裸的袒露自己的不堪和丑陋。这真的是种看起来的文明和进步。
2019-08-01但是我却无法比较被砍伤倒地的那个人和靠聊天软件产生交集的我们哪个更值得同情。因为在我看来这两种伤害程度是一样的。
所以不管有没有文化,来自什么家庭,都应了那句话:暴力家家有,且行且珍惜。skr……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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