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出嫁女的“潜规则”:养老的义务和继承的权利

作者: 夭夭yy | 来源:发表于2021-03-16 16:09 被阅读0次

【齐帆齐微课年度基础营第18篇,2599字,累计35627字】


01

好长时间没有见到芹,她在电话中说母亲的脚扭伤了,她住在娘家照顾母亲。

那天她来了,我问到母亲的脚伤好了没有?她说好了,没事了。

我说:“那就好,只要老人平安健康,咱们当儿女的就心安。”

她说:“是啊,可是有时也真让人不省心。从春节前闹到现在,还没有消停。”

怎么回事?还不是为家产!

芹姊妹三人,上有两个哥哥,她是家庭里唯一的女孩,最小的妹妹,自小很受父母和哥哥宠爱。

初中毕业以后,芹没有继续上学。像大多数同学一样,回家务农,或者去工厂打工。

后来,相亲、结婚、生女,除了脑子里有一些不同于一般农村妇女的思想以外,她的生活道路和农村妇女没有什么不同。

芹婚后一直和公婆住在一个院子,相处得很好。芹豁达大度,处事有分寸,深得婆家人信任,尤其是奶奶婆婆,凡事对她高看一眼,专要委托她去处理。小姑子的家事,也要专门跑回娘家,请嫂子帮忙拿主意。

芹的家就在娘家邻村,这也是当初父母同意定这门亲事的理由之一,因为离娘家近,将来照顾二老方便。

确实,芹回娘家的次数比较多,因为近,也因为随着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身体出现了各种情况,需要跑腿、陪护的事情,都是芹去做。

大哥就在本村居住,也经常过问,有事拿拿主意。但是大哥家里家外事情多,再说照顾老人的事情,女儿总是比儿子细心些。还有,早年母亲和嫂子多有不和,芹不愿意引起矛盾,让大哥为难。所以,宁愿自己多承担些。

二哥结婚后没几年,就迁居去了一百公里外的地方,而且因为工作关系,一年有大半年在国外,不常回来。

二哥常年在外奔波非常辛苦,只要他经营好自己的生活就行了。大哥和芹都是这样想的,所以父母有个小病小灾,家里有个麻烦事,都不告诉二哥,免得他白白在外担心。

02

没想到,这次回来闹事的,就是二哥。

春节前两天,二哥二嫂回来了,父母非常高兴,母亲跛着伤脚忙里忙外准备好吃好喝。

谁知来者不善,二嫂直接问父母要卖房的钱,父母立时傻眼了。

当年旧村改造,父母的地基换了两套房,一套大户型,现在父母住着,一套小户型,闲置。当时曾经商量过是不是卖掉小户,大哥的意见是先留着,老二回来的时候有个地方住。

虽然没有说开,不过父母和两位哥哥都有默契,将来父母百年之后,两套房子两个儿子各继承一套。

可是,这几年父母的身体情况急剧下降,治疗老年慢性病的药常年不断,而且经常就要去住院检查治疗。虽然有医保报销一部分,可是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

而父母几乎没有什么收入。

于是,父母决定把小户型的房子卖掉,以维持两个人的医疗和生活。

卖房子的事情,大哥知道琴也知道,他们也理解老人的心情,父母是担心伸手向孩子们要医疗费的话,恐怕会引起一些家庭矛盾,主要是顾忌两个儿媳妇。

何况目前房子的处置权还在两位老人的手里,等他们百年之后撇下的,儿女才可以继承。

但是大嫂不知道二嫂也是不知道的,大哥没敢跟大嫂说,担心她闹事,但是二哥跟二嫂说了。

所以二嫂和二哥是专门回来要钱的。

二嫂认为小户型的房子早就已经默认是二哥的了,二老不应该擅自做主卖房,即然卖了房,钱就应该给他们。

然后二嫂又去告诉了大嫂,大嫂一听就炸了,然后两个人联合起来逼着二老对房产做出分配。

大哥非常生气,可是他也压不住两个女人。

面对两个儿媳妇的发难,两位老人害怕了。于是召集大哥二哥开会,商量了两个方案,一个是把卖房子的钱给二哥,大哥等着继承二老住的房子;第二个是把卖房子的钱给大哥、二哥平分了,将来二老住的房子,两个哥哥再平分。

会后大家回去各自考虑,尚待决定。

这个时候二老才把开会的事情告诉芹。

芹感到又生气又伤心,不是因为嫂子闹事,而是因为两个老人,包括两个哥哥对待她的态度。

他们开会没有通知芹,也没有和芹商量过处理房产的事情,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芹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她没有继承的权利,也没有发言的资格。

芹并不愿意卷入这场财产之争,她也知道当地农村的习惯。可是他们对芹的不尊重,让她难以接受。她安慰自己说:本来我也没想要什么回报,我照顾父母只是在尽我自己的义务,做我应该做的事情,我只是为了让自己心安,我宁愿不要任何东西,只要父母能安稳地度过晚年。

03

不过芹还是不赞成父母把钱和房子都分出去,她劝父母最好还是留出养老的钱,免得将来伸手向儿子要钱犯难。父母可以先立下遗嘱,将来百年之后不管留下什么都由两个哥哥继承。

没想到母亲已经被吓坏了,觉得两个儿媳妇闹成这样,不分怎么行呢?只想不顾一切立即平息这件事。于是反问芹:你要吗?芹说我不要。母亲说你不要你捣什么乱呀!

这一下,芹真的生气了。父母不但无视她的存在,而且竟然误会她的苦心。

她干脆说儿女都有继承权,我不同意这个分配方案,要不咱们就走法律程序上法院!

母亲一听,一向懂事、孝顺的小女儿竟然给她找麻烦,气的往椅子上一坐,呼天抢地的哭喊道:当初为啥要生你啊?我有两个儿子就够了,为啥又多生了个你!

芹跟我说到这里,眼泪流了下来,我也流泪了。

为什么总是付出最多的人受委屈最多呢?

芹对母亲说也行,我什么也不要,我们再开一次会,把这个事情说明,以后你们两位老人的所有事情我都可以不管。

我说能不管吗?

她说不能啊!

我只是冲老人说狠话,恨他们不敢维护自己,更不敢维护我。将来父母走不动了,卧床了,不还得我去伺候吗?你看看现在他们这个样子,像养老的人吗?把钱都分出去,钱到了他们手里,将来老人用钱的时候再想从他们手里往回要,可就难了。

我只是想为他们的晚年生活争取一点保障。可惜他们不懂。

我说不是他们不懂,而是他们宁愿牺牲自己的全部,也要成全儿子的家庭。

那女儿呢?

一个嫁到别人家的外人,一个招之既来的保姆、护士,没有工资,还得倒贴。

怕他们病,怕他们痛,怕他们不开心。

这次母亲的脚扭伤了,芹在娘家住了两个月,买菜做饭,端汤奉药。

没想到母亲脚伤初愈就来了这么一出。

凭什么?就凭的亲母女打不散呗!

分家产的时候女儿是外人,没有权利分;用人的时候,女儿是最贴心的,最应该照顾老人。这就是农村家庭的潜规则。

再狠心的女儿也放不下老人。老人们也吃准了这一点。

即可恨,又可怜。

那现在你准备怎么办呢?我问。

按理说,起诉法庭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但是我也不想因此把关系闹僵了。一旦打官司,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农村的舆论是不会偏向我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确实是贪图财产。

让他们闹去吧,反正有大哥,他是老大。老小有老小的好处,解决不了的往老大那里一推,不管了!

我把该说的都说到了,只能做自己能做的了。

我们俩各自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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