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喜欢你整整七年了,从我十三岁开始懵懂的时候。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他很高傲他听周董的哥是一个传说,他打工挣钱出省旅游,他一个人坐火车跑到外面读书……然后我在他的眼里第一次看到了你。
在我十四的时候,我听Vae的断桥残雪听到流泪,因为我喜欢的男生有了喜欢的女生,但却不是我。我想等我再长大一些,我再坚持一下下,我可以在你那里遇见他,我想,晚一点没关系。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来到了新的学校,我也开始听周董的说好的幸福呢,趴在桌子上一边在窗户上哈热气写他的名字。但是他有了女朋友,是另一个女生,然后我渐渐在晴朗的日子里不再想他,我也忘了你。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看了一部国产剧《心术》,我迫切的想穿白大褂走路都带风的那种,我又想起来了你,我在本子上约定十年后要穿着白大褂和你相遇。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的一个专用本子上写满了你,只有你,无论考试失利还是超常发挥都想告诉你,你是我那些暗无天日里的勇气。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我终于迈进了日思夜想的学府,我原以为我已经很靠近你了,可是有一天我突然被告知,我只是才坐上了车而已,我离你还很远很远……我当时真的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太远了,我撑不了的,我究竟还要不要坚持和你见面?
在我十九岁的时候,我依旧没有答案,依旧不知道要不要和你再见面,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见面,我还是很迷茫,很彷徨,很焦虑。
在我二十岁的时候,在我喜欢你满七年的时候,我重新捡起了笔和纸,还有画册。人生那么短暂,又匆匆,不论我以什么样的面貌见到你,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无悔过往满心欢喜的我和你遇见。
我喜欢你,远方。那到不了的远方,大概正因为到不了,才那么迷人让人向往吧。
十岛
无论考试还是约会,都坚持写文的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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