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嘉敏背对着办公桌,看着窗外的风景,除了高楼和霓虹灯,再无他物。
“生日快乐!”手机屏幕上弹出了这样一条消息,是车恒发过来的。
“谢谢,谢谢你还记得。”
今天是嘉敏的第二十八个生日,也是她在帝都的第十年整。
十年前,十八岁的嘉敏带着一纸通知书和一股子勇气就来到了北京。哦对,还有她的初恋男友车恒。学校是嘉敏选的,因为她觉得首都是最好的地方,他们要去最好的地方。转眼间,十年过去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应了陈奕迅那句“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反正几年前嘉敏和车恒就分开了。到底是几年前呢,也说不清了。
快毕业的时候,车恒说要给她一个惊喜。她以为会是求婚什么的,所以一直期待但是也没有过多追问。直到毕业那天,车恒拿出一张某所南方大学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嘉敏愣在原地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总之这段青涩的初恋,以两人身居南北而告终。三年前车恒毕业,被公司安排在北京工作,想想也是造化弄人。
之后又发生了一些什么嘉敏已经记不清了,总之现在她和车恒就像两个老朋友,工作生活无话不谈。
2
“出来喝一杯啊,就当给你庆生了。”
嘉敏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快十点,还不太晚。关了办公室的灯到公司楼下,车恒在那里等她,抱着一捧满天星。见她出来,快步迎上把花塞进她怀里,“生日快乐,今天下来的还挺快。”
有那么一瞬间,嘉敏有些晃神。大学那几年,车恒也是像现在这样站在楼下等她。女孩子总是有点磨蹭,每次下来车恒总是会小小抱怨一下,不过马上就是查看嘉敏衣服有没有穿好,围巾有没有戴上。这么多年,他好像从来没有真的怪过她,即使是毕业那天她独自跑回宿舍,剩他一个人在朋友面前尴尬。
“上车吧!”
一句话把嘉敏拉回了现实,眼前这个一身西装的男人不是那个白衬衫的少年了,而自己也不是那个眼睛里总带着笑的小女孩了。
眼前人是当年人,当年人却不再是心里人。
车停在了一家名叫“曾爱”的店门前,不知道是不是车恒有心选择的。屋里是棕色调,放着那种听起来就很有年代感的钢琴曲,很安静不吵闹,给人的感觉也很舒服。
车恒熟练地点了几个菜,都是嘉敏平时的口味。上菜的时候多了一个甜品,服务生说是他们老板送的,庆祝车恒终于两个人来吃饭。车恒朝吧台里的一个男人点了点头,向嘉敏解释到:“我有时候就会来这家店吃饭,时间久了和老板都熟悉了,你快尝尝,我觉得很有咱们家的那种味道。”
“是吗,我都快忘了家里的味道了。”
“后来那三年,你好吗?”
3
那三年是嘉敏最不愿意回想的日子。一个外地的本科毕业生,想在帝都立足,太难了。身边的同学大多回了老家,唯一一个想留下来的舍友倒是一直和嘉敏在一起。合租了一年半的时候,也被爸妈接回老家了,现在女儿都两三岁了。想到这儿,嘉敏突然笑了,那个小姑娘古灵精怪的,很久没见了突然有点想,肯定又长高了。
“怎么了,笑什么?”
“没什么,挺好的,都过去了,提那些干什么。”
比起身边朋友的离去,车恒的南下才是给了嘉敏致命的一击。虽然她不是那种黏人的女孩子,但是她还是很依赖车恒的,也无数次想象过毕业以后的生活。虽然苦,但是如果有他在身边,总是会好过很多。
“你不是一直很怪我?”
“怪过,但是后来就好了。人各有志,我不也是非要留在这里吗?只能说那个时候的我们谁都不愿意退一步吧。不过现在不也挺好的嘛!”
嘉敏的确没有多怪车恒,她只是不能接受破碎的梦而已。车恒走后,嘉敏疯狂地投简历,没有正式工作之前就做兼职,一个人承担下了房租,也没至于饿死。后来现在的公司录取了嘉敏,她在这里一干就是六年。从最初的小实习生,到现在的广告部总监,这期间吃了多少苦,只有嘉敏自己知道。
但是现在,她早已经学会了如何轻描淡写的和别人讲述自己的经历。
4
手机上连着弹出了两条消息:
“你什么时候再来?”
“哆咪生了”
发消息的是一个客栈的老板娘,哆咪是她养的猫。前年嘉敏去云南旅行的时候住在她家,老板娘比嘉敏大三岁却和她一见如故,谈天谈地谈梦想相逢恨晚。嘉敏走了之后,老板娘也会时常给她拍些照片或者视频。头顶的太阳窗边的花,突变的天气怀里的猫都是她们交谈的引子。知道嘉敏工作忙,所以老板娘通常都是这个时候发来消息。
嘉敏微微一笑,关上手机没有回复。
“嘉敏,明年我就不在这里了。”
“嗯?要去哪里?”
“回南方”
“挺好的,你不是喜欢那里嘛”
“我要结婚了”
嘉敏这才把目光从玻璃杯上移开,看着车恒。车恒从没有见过嘉敏这样的目光,带着审视又带着坚定,像是疏离有有那么一点关心。
“哦?那提前恭喜你了”
“她是大学老师,夏天的时候见过父母了,父母挺满意的,就催着我们结婚”
“嗯,岁数也不小了,挺好”
车恒没有再说话,只是低着头吃东西。嘉敏也没有再说话,车恒低头的时候她就一直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虽说早都不爱了,但听他亲口说出要娶别人的时候,心还是隐隐作痛。
这么多年,嘉敏也谈过男朋友,不过也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开了。对于爱情,她一直表现得不冷不热。倒是车恒,这么多年也没听谁说过他有女朋友。和嘉敏在北京重逢之后,他也不曾提起。今天倒是第一次,想不到竟是结婚的消息。
他的睫毛还是长长的,低头吃东西的时候忽闪忽闪的,感觉很乖。鼻子也很挺,整个人显得很英气。皮肤不算白也不黑,是一个男人正常的样子。今天这身西装带点休闲风,虽然是黑色但是并不死板,车恒的衣品一向很好。拿筷子的手骨节分明,当年就是这只手牵着嘉敏走遍了帝都的大街小巷…
5
吃完饭车恒把嘉敏送回了家,她的房子就在当年他们说喜欢的那个小区。到楼下车恒问可不可以拥抱一下,已经走出几步的嘉敏顿了一下,回头抱住了车恒。
“要幸福啊!”
他的肩膀还是那么温暖,带着一点好闻的气味,不过今天的拥抱倒是比之前多了几分气力。可能是因为他们都知道,今天过后,可能很难再相见了。没有再看车恒的眼睛,嘉敏转身离开。
她和车恒不知道什么时候都湿了眼眶,泪不由自主的流了满脸。
车恒看着她的房间亮起了灯,准备开车离开。一回头,看到了后座的满天星。
“还是这样丢三落四的”
盯着那捧花看了许久,他又自言自语说:
“我知道你不喜欢它,但我已经不能送你喜欢的红玫瑰了啊”
房间里,嘉敏抱膝坐在沙发上,脸上还有刚才的泪痕。
没有告别,没有再见,可他们比谁都清楚,这段十几年的感情在今天画上了句号。
打开手机,看到了客栈老板娘发来的视频。哆咪生了三只宝宝,毛茸茸的可爱极了。想了一下,她给老板娘发了一句:
“后天去”
6
大理的阳光总是暖洋洋的照的人犯瞌睡。
三年前,嘉敏辞了工作来到这里,见到老板娘第一句就是:“我要在你这儿蹭吃蹭喝了!”这一蹭,就住了三年。
一年前老板娘嫁给了一个来旅行的瑞士男人,便跟着他去瑞士生活了。客栈转手给了嘉敏,她重新装修了一下,把风格换成了喜欢的棕色调,古色古香的。
7
嘉敏给客栈换了一个名字:
“不曾”
写在后面:
作家关心则乱在《知否》原著的最后写了一段话让我深受感动,“我想描写一个繁华的盛世,有英明的君主,果敢的将军,狡黠的投机者,算有遗策的谋略家。有鲜血,有惨烈,更有辉煌的未来。我想描写一个正在走上坡路的家族,有深思熟虑的家长,有光明磊落的男儿,有刚烈妩媚的女儿。有泪水,有伤害,更有苦尽甘来的团圆。”
我很少写故事,因为我觉得写故事是一个很难的事情。我自认读书少,怕是写不出什么好故事,所以很少尝试。再加上写故事需要费很多脑力,浅显的现代文尚且容易一些,我喜欢的那种古代文则是需要更多的文化功底。短篇还好,长篇实在太难。真心佩服那些大佬~
但我觉得我是想写故事的,我喜欢那种营造一个世界的感觉。可能写的实在太差,但还是想发出来留作纪念。
上面的文我是一遍成的,没有回头检查语法和错误。
其实写故事就这点不好,我一直很纠结。
我不知道嘉敏对车恒是什么感情,不知道车恒对嘉敏是什么感情,不知道车恒为什么要去南方读书,也不知道嘉敏为什么最后会离开她喜欢的北京。
写到最后我发现,我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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