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Angela自在
刷微博看到一个新闻是上海的一位女士与丈夫结婚,怀孕后,丈夫才坦白告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并已治疗数年。最后女方依然决定要打掉孩子,结束婚姻,法院判定撤销婚姻。
撤销婚姻,而不是离婚,也就是说这个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支持的,因为男方有意隐瞒病情。
在报道中,有提到两个人的感情基础还不错。个人认为,如果真的是感情基础还不错,更应该提前告知,说明真相,这样起码做到了最基本的真诚。
一个内心有爱和同理心的人,就算因为自己的私心,害怕对方会嫌弃或者离开,也不会让对方陷入危险的境地到最后面临两难的抉择。
男人选择在女人怀孕时再说出自己的病情,把她推到了一个选择艰难的地步,是“用心”地欺瞒和情感绑架,这是在作恶。内心的良心质问,由他自己定罪,但是在法律上 ,应该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与生命相比,很多所谓的代价不一定对等,但是至少在动歪主意之前,想想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在等待着自己。
一个从恶意欺瞒开始的婚姻,就像在商场被忽悠后购买到的劣质并对身体有害的商品,就算商家承认过错,赔礼道歉,打感情牌来买一送一,那也改变不了欺瞒所造成的生命安全威胁,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注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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