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结婚了,办了酒席,只是酒席是在男方老家办的,单位同事并不知道,
之所以不在告知单位,她的理由是:第一,没有到民政局进行登记,第二,要是宣布结婚了,每年的探亲假就变成了四年一回了。
但是,单位的人都知道小文是和男朋友住在一起的。
这样过了两年,男朋友想要孩子了,但是,小文还是不登记,还是想每年都有探亲假。
怎么办呢?
于是小文就在单位宣布,自己不结婚了,但是想要一个孩子。
过了一段时间,小文怀孕了。
单位知道后,就要求小文修改自己个人信息登记。
小文说:我没有变化呀,总不能把未出世的孩子登记上吧
于是,小文继续享受着自己的未婚探亲假,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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