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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狗》还是“城市与我”?这些残忍的命运背后,略萨到底想说些

《城市与狗》还是“城市与我”?这些残忍的命运背后,略萨到底想说些

作者: 小舟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9-02-02 22:13 被阅读5次
    我曾有过二十岁。我不同意任何人说那是最美好的年华。
                                                ——保尔·尼桑

    《城市与狗》是略萨早期的作品,开始写作本书的时候略萨还只是个二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子,但是在那个年纪便有要写作这样一本书的愿望以及将其付诸实现的强烈冲动,略萨不可不说的确是个难得的文学奇才,就和才华绝代的兰波、马尔克斯一样。少年即老成的文学思想以及成熟的小说技巧在那个年纪的略萨身上体现出来,也在他最初的小说作品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其中,《城市与狗》就是这些作品中完美的典型代表。

    《城市与狗》还是“城市与我”?这些残忍的命运背后,略萨到底想说些什么?

    《城市与狗》算是一部青春感伤小说,但是绝不是国内某些蹩脚的三流作家所写的那种青春感伤小说,而是真正触及到少年灵魂深处的一部作品,是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与《少年维特之烦恼》可以相提并论的著作,但和上述二者所不同的是,《城市与狗》所表现的社会生活的广度与深度是它们远所不能企及的。相较来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更多的是侧重于少年时期的叛逆描写以批判现实,《少年维特之烦恼》且只是单纯地写出了少男爱情受伤之后的感伤状态,而就故事的精彩程度来看,这两部作品有也难以和《城市与狗》相提并论。

    喝醉酒是为了忘记自己的贫困。
                                        ——二百七十八页

    《城市与狗》讲述了几个少年的不可思议的军校生活,这本书开头便以惊心动魄的偷试卷开始,“圈子”老大“美洲豹”怂恿山里人卡瓦去偷化学测验的试卷,但是卡瓦不小心打碎了一块玻璃,这样军官们便知道了试卷被偷的事情,但是无从查起,只能罚全体不许外出,但是“奴隶”阿拉纳却为了能够尽快出去去见他暗恋的对象告发了卡瓦。最后事情被“美洲豹”发现,于是他借一次演习的机会杀死了“奴隶”,而学校当局为了名声未调查此事,直接将这次奴隶之死定义为他自己杀害了自己。“奴隶”的好朋友阿尔贝托为了给奴隶报仇,又将奴隶的死因及士官生们私底下背着军官们所干的事告诉中尉甘博瓦,正直的甘博瓦不顾一个个上级的反对非要将调查报告上交到上校手中,最终上校抓住阿尔贝托的把柄逼迫他撤销了对“美洲豹”的指控。事后甘博瓦被当局调到了边防哨所,临走前“美洲豹”告诉他确实是自己杀死了奴隶,并让甘博瓦把他上交给上校,只要这样做他就可以不要去高原上服役,甘博瓦没有照做,二人经过了一番漫长的交谈之后,甘博瓦提着一个笨重的箱子走向了去往远方的道路。

    《城市与狗》还是“城市与我”?这些残忍的命运背后,略萨到底想说些什么?

    故事的讲述过程远远比这样简单的介绍要精彩得多,全书有四个线索,分别以阿尔贝托、“美洲豹”、奴隶以及另一名“圈子”的成员博阿的角度讲述,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交叉叙述,看似十分混乱,实则井井有条,细腻的心理描写夹杂着意识流的味道缓缓而来,使读者洞察人物的内心世界,略萨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大师,其实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他用他的独特的叙事技巧讲出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早已征服了全世界的读者,而且日后他在小说叙述艺术方面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歇,二零一零年的诺贝尔奖授予他,可谓是实至名归,要知道和他差不多时期的马尔克斯早在将近三十年前就已将诺奖收入囊中,《城市与狗》和《百年孤独》是同一时期发表的作品,同是拉美文学爆炸运动的中流砥柱。

    结婚是件严肃的事,但是我爱她,所以我和这个姑娘结婚。
                                        ——二百八十九页

    在整个故事中,奴隶是所有人格格不入的一个,士官生和军官是两个对立面,士官生内部没有人不欺负他,所有人都看不起他,他们对他极尽侮辱,只是因为他不打架不翻墙外出不和其他人一样谈论下流女人。最初阿尔贝托和其他人一样欺侮他,但是在一次夜晚交谈之后两人莫名其妙的成了朋友,阿尔贝托不再欺负他,也不允许别人欺负他。阿尔贝托绰号“诗人”,因为他具有其他士官生所不具有的编写小说的能力,他给别人写信和黄色小说换取钱财,因此得名“诗人”。“圈子”最初是刚入校的时候由全班全体组成的反抗五年级对他们“洗礼”的组织,在一次开会时被甘博瓦中尉发现后强令解散,随后美洲豹又组织起了四个人的“圈子”,成员包括美洲豹、山里人卡瓦、博阿以及没有存在感的鲁罗斯。阿尔贝托总是和“圈子”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而奴隶则是被所有人抛弃的敌对分子,因此当美洲豹知道是他告发了卡瓦之后动了杀心。而奴隶外出去见的那个女生他也没有见到,她的名字叫特莱莎,这个女人将三个男人联系在了一起,奴隶暗恋她,阿尔贝托外出帮奴隶传达消息时又爱上了她,而她正是美洲豹未上军校之前当小偷时所交的女朋友,但她是个好女孩儿。

    总之,既然要做人,哪里都得去就去。
            ——二百三十八页

    小说取名《城市与狗》,但是小说中只有一只狗,它的名字叫玛尔巴贝阿达,是军校里面的一只流浪狗,后来被博阿收养了,博阿对这只狗有着特别的情愫,虽然他也欺负过它几次,但是他对它比对人好多了,他能在这只狗身上找到被爱的感觉。玛尔巴贝阿达是否象征着什么?还有那只军校里面的小羊驼,它们是动物,但是它们竟然是这个学校里面最善良的。在军校里面,军官们伪善的面孔、卑鄙的手段,还有任意解释规定的行为,这不免又有了一种“第二十二条军规”的意味;士官生们可以说几乎无恶不作,但是从这几位主要人物身上看来,他们更多的是年少轻狂的放纵与霸道,人性之中的善意还是足够的,但是,迟早有一天,当他们成长为这个国家所谓的支柱,当他们到了军官们那个年纪,是否还会一直善良下去?其实,军官们只是这群小伙子们未来的样子,一切都只是时间问题。

    《城市与狗》还是“城市与我”?这些残忍的命运背后,略萨到底想说些什么?
    阴暗的回忆像堆白雪,炎热的阳光会把它消融。
                                            ——四百零五页

    略萨向全世界展现了利马这座城市的多个方面——光着脚在街上踢球的孩子、售卖烟酒的小商店、呻吟声迭起的妓院、通宵营业环境脏乱的酒吧,还有晚冬薄雾笼罩下朦胧的米拉芙洛尔大街上若隐若现的树枝,他没有过多地卖弄技巧,而是将笔触到秘鲁这片土地上面的一草一木,将目光放到利马街头肮脏的角角落落,一个个血肉之躯在那些杂乱无章的房子里生活着,世世代代,永不断绝。秘鲁既是美国也是中国,还是赞比亚和阿尔及利亚;利马既是纽约也是北京,更是卢萨卡与阿尔及尔;而城市与狗,也是城市与我,千千万万只狗,千千万万个我。

    凯恩说:“有人扮演英雄。因为他是怯懦的。有人扮演圣徒,因为他是凶恶的。有人扮演杀人犯,因为他有强烈的害人欲望。人们之所以欺骗,是因为生来便是说谎的。”
                                          ——让·保尔·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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