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闹钟闹醒的时候,我睡得正香,颇有些不想起床,因为昨天起得太早,所以还是没有睡够的感觉。
躺在床上,刷了一会B站,看看昨天发的日记有多少人看了,有多少回复,有多少点赞。虽并不很多,但是回复的都很真诚,我受到了一些鼓舞。
想起了写日记最初的动机。之前跟花花一块看了一个电影叫《爱在记忆消逝前》,电影讲述到一对老人最后的一段时光。老头儿有阿尔海默症,记忆日渐消逝。妻子和他进行了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带着他去看他最喜欢的海明威的故居。
有一个镜头是老太太用幻灯片播放着他们年轻时候的照片,他们孩子小时候的照片,他们的孙子小时候的照片。有的事老头儿早已不记得了。
还有一个镜头是一天早晨,老头站在床前,推醒了老太太,问“我的妻子哪去了?”他终于到了连妻子也不记得的程度了。
我想,也许有一天,我跟花花会不会也有这样的情形?有一天,我会不记得她了,不记得我们这些美好的,不美好的,平凡的,不平凡的,单纯的每一天。文字是成本最低的,也足够灵活的东西,不如写日记记下我们的生活,老来有足够的东西给我们回味吧。
持续了写了一段日子,赢得了花花的好评,所以又想,不如发出来,给别人也看看吧。这会是真实的记录,美好的,不美好的,平凡的,不平凡的,单纯的,都会在其中。
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且不去想它了。挣扎着起了床,我坐到电视前,打开电视,放着一段音乐,花花还没有起来,我拿了手磨咖啡豆的机器,为花花磨着耶加雪菲。
磨好豆,花花起床了,我去洗澡,花花就做早餐。她的手脚非常的麻利,我洗完澡,早餐就已经做好了。这是我不能不佩服她的地方,实在是我所不能及的。曾经我也做过一次,花费了两个小时,最终得到的却是两块糊了的华夫饼。
日子很长很长,生活节奏很快很快,日记却要很慢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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