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事怒言爆炸害己更扰民
作者 唐孝忠
2008年8月1日,河南人高某因票价与702公交车售票员发生争执,然后报警谎称要炸702路公交车。次日即8月2日,郑某因在重百使用银行卡透支消费,不满多次追款,遂打电话称将爆炸重百。连续发生在重庆主城的两起假称爆炸的案子,无疑让本已高温的重庆更加闷热,既让两名控制不住自己激动情绪的男子失去了自由,又破坏了公共秩序,惊扰了市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还忙坏了警方人员,给公共应急系统造成了巨大压力,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一个连小孩子也明白的简单道理,你既与银行之间达成了契约,又在商场行使了透支的权利,就得依法履行契约所约定的义务,岂有借款不还的道理?债权人催促不按时履行义务的债务人,也是其正当权利,怎能对追款行为不满,甚至迁怒于商场?
虽然对商场是假称爆炸,但商场敢掉以轻心吗?一旦你说的是真的,有关人员必将承担责任。面对商场的报警,警方敢不信吗,敢不出警排查吗?
警方一旦出警,必然封锁并隔离商场周边的区域,进行险情排查,在确认未有险情或排出险情后才能恢复商场的正常经营。在排查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商场会受到多大的损失,警方会付出多大的代价,公共秩序会受到多大的影响,市民所产生的不安全心理反应多严重……
虽然你的假称并未造成商场的爆炸,但给商场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与负面影响难以金钱估价,而且你把自己也害了。尽管就是几句话,但它造成的后果,此时,你该掂量到了吧。如果当初你冷静地退一步,放下呼叫商场的电话,或及时补救而未造成后果,你不是可与家人共享人间快乐吗,不是可自由地在闹市穿行吗?
还有那个年轻的河南人,不过是区区票价之争吗?犯得着愤怒到谎称炸毁公交车?岂料你的这个报警电话,引起大批警力出动,又给川流不息的车辆造成紧张气氛,给交通秩序带来巨大压力,让乘客和驾售人员惶惶不安。因你的这几句话,你也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无情的法律的责任,任何人只要敢破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了一件小事而破坏公共秩序,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种害己又扰民的傻事真的不值得。火爆时,不妨吞吃一根冰棒冷却下来,再退一步不是海阔天空也是悠闲自在的境界。
创作时间:2008年8月
配图与正文无关。摄影:wangying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