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昂德利克原本生活在南美洲南端的火地岛,他是岛上的土著人,和家人过着非常原始的生活。
远方的来访者驾驶着帆船跨越重洋来到了他们的家园,打破了千百年来的宁静。这些外来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当地人看作野蛮人。闯入者认为这些野蛮人通过文明社会的洗礼,可以变成和他们一样的绅士。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船长只花费了一颗珍珠母的纽扣代价,就把奥昂德利克带走了。船长给奥昂德利克起了新名字叫杰米·纽扣。
杰米·纽扣在英国经历了文明社会的洗礼,掌握了一个绅士所应该具备的礼仪。他穿上整洁的衣服,他去听音乐会,他在精致的饭店里吃饭,他去照相馆里照相,他还觐见了国王。
但是,这些文明社会的东西都不能阻遏他对家乡的思念。他想起从前在海边无忧无虑的奔跑。他想起爬上最高的树,坐在最高的树枝上,看到的星星。
他想起海浪拍打海岸的声音,他想到大风掠过树梢激起的声响。他想起密不透风的山林,他想起苍翠满眼的海岛。他想起从海天相接的远方,传送过来的大海的气味。
他知道他要回家了。
杰米纽扣坐上归乡的帆船。送行的人寄予他厚重的希望,希望他回到家乡,能把学到的文明传递给乡民。杰米·纽扣挥着手给他们说再见。随同杰米·纽扣的,还有个伟大的科学家,叫查尔斯·达尔文。对,就是那个写《物种起源》的老头。
回到火地岛的杰米·纽扣,脱掉自己的衣服和鞋子,又变回赤裸的模样。一去经年,他已经忘记了家乡有语言,经过艰苦的练习,他重新学会了母语。
这就是《纽扣男孩》的故事,作者用文学的手法,扭曲了历史本来的样子。
1829年,菲茨罗伊船长带领船队勘察南美洲沿海的水域。在勘察的过程中,和当地土人发生了冲突。一艘捕鲸船被当地人偷走,死了几个士兵。他们俘虏了十多个土人,菲茨罗伊认为要顺利地完成日后的工作,非和当地土人合作不可。
菲茨罗伊释放了其他的俘虏,只留下了一个叫巴斯凯特的女孩。菲茨罗伊教巴斯凯特英语,希望巴斯凯特能做勘察队和当地土人的翻译。巴斯凯特聪明灵利,协助勘察队,大大加快了工作的进程。
勘察工作结束之后,菲茨罗伊把巴斯凯特等几名土人带回了英国。菲茨罗伊安排巴斯凯特进沃尔瑟姆斯特学校学习,让他们学习文明社会的各种知识。
1832年11月,巴斯凯特抵达了火地岛。巴斯凯特对返回故土并不热情。菲茨罗伊安排她和族人会面,结果让菲茨罗伊很无奈。巴斯凯特视族人为陌生人,有时甚至拒绝和族人交流。显然,她已经被文明同化了。
历史讲究的是能否还原事物的本真,给观众呈现出它原本的面目。如果说巴斯凯特追随菲茨罗伊离开火地岛,经历一番游历之后,和故土的疏离,是历史的本真。那么《纽扣男孩》在此基础上的再创作,已经脱离历史的范畴,有了自己的生命,获得了独特的审美价值。
文学作品是否具有审美价值是不以历史的真假为依据的,历史就像一颗钉子,故事就装在挂在钉子上的布袋里。《纽扣男孩》这个故事通过别具一格的述说讲出人类内心隐藏的秘密。
《纽扣男孩》不止说出来异乡人对故土的怀念和追忆,更表达了对种淳朴自由生活的向往。透过这个故事,作者告诉人们,人类对生活形态多样性的追求,是不可遏制的。如果光知道这一点,就有可能被虚幻的景象迷惑,把良好的愿望当作存在的事实。
PS
罗振宇在《逻辑思维》里介绍达尔文时说:
“每一个物种不断的变成灰尘,又不断地组合成新的物种,扔回到进化这条长长的河流中,没有任何物种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大自然没有任何方向性,每一个物种都在和这把剪刀比逃亡的命运,物种根本掌握不了自己的前途,没有物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然后获得一种向上的动力。”
“所以达尔文真正赶下神坛的压根儿不是什么上帝,他其实是把人类生存的一切信心和信念全毁掉了,我们以为我们这一代人都在奔向美好,我们不断的改善自己的命运,试图掌控自己的命运,而达尔文就在旁边冷笑,用他那英国式的散文优雅的笔调冷笑着说道:‘你们什么都不懂,大自然的剪刀在决定你们,你们自己什么都决定不了。’这是达尔文进化论真正的精髓。”
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出版,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最痛苦的莫过于当初把达尔文带上船进行航行的菲茨罗伊船长。菲茨罗伊船长认为如果没有带着达尔文进行五年的航行,他就不会产生这种邪恶的理论。
1860年在牛津大学举行了一次大辩论会。菲茨罗伊船长拿着一本《圣经》,一直说:this book ,this book。大概是他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五年后开枪自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