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心理咨询协会郭亚婵坚持分享第7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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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督导形式的变化应用
根据机构与场合,许多督导者会抽取SFS的构成要素,并加以变化应用,常见的SFS变化应用于一些个案研究的型态:
( 一)焦点解决单场团体督导(个案研讨)
除了个别督导外,团体督导时咨询师常选择来自我成长的方式,其可配合的督导素材包括:现场观察、示范、角色扮演、个案研讨、录像或录音带、网络实时或非实时督导等。
单场的团体督导,常称为个案研讨或个案研究,是在咨询机构中经常使用的督导方式。每一个案例需进行80至90分钟较为充裕。
一种单场焦点 解决团体督导的流程如下:
1,受督者报告及督导目标初步确认。
2,澄清报告内容与补充说明。
3,开放讨论。
4,督导者指导与反馈。
5,反馈与总结。
(二)焦点解决反思团队(团队个案研讨会议)
焦点解决反思团队是由Harry及其同事于英国提出 。是一种可用于咨询师培训以及一般工作场域的团队合作方式,甚至已经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个跨领域的焦点解决训练之网状系统与支持团队”。
其模式如下:
开始——提案受督者简要陈述当事人概况,约进行20~30分钟,此期间,其他人不发言。
澄清阶段——其他人开始轮流提问,一次询问一个问题,受督者逐一澄清现状。
接着——其他人对于提案者令人印象深刻之处进行“肯定”,提案者保持沉默。
反思阶段——每位小组成员轮流提供自己的反思或有关这个情景的想法,或者说出下一步可能怎么做,提案者保持沉默。(除非反馈中出现了明显的错误才简短回应之)
结束阶段——提案者可能已经有了可行的意见或未来的行为计划。
最后——简短评论,汇整简述焦点解决反思团队阶段及其关键活动的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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