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狱2陆生楠论史案

作者: 晓风知非 | 来源:发表于2023-08-10 17:01 被阅读0次

    在清朝,议论时政固然很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杀身之祸,但是议论古书,评断历史同样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如触犯忌讳,照样招来大祸。

    陆生楠作《通鉴论》十七篇,竟被定为死罪,成为雍正初年的大案之一。

    陆生楠是广西人,中举后被吏部选为江南吴县知县。雍正曾审阅过他的履历表和奏折。有一次,他接见陆生楠,提了几个问题,他答不上来。雍正很不满意,决定暂不任命,把他留在京师考察。不久,分配他做工部主事,进一步考察他。以后又接见过他,雍正仍不满意。不久,有个叫谢济世的,是陆生楠的同乡,在朝中任御史,他因为“诬告罪”被革职。陆生楠也因此事而受到株连,雍正把他们两人发配到阿尔泰去,在顺承郡王钖保手下当苦力,以观后效。钖保离京前,雍正召见他,说:“朕已告诉在军中效力的汉官等人,如果能守法自新,可以免去以前的处分。也可能心存怨恨,私自著述加以发泄。你要及时发现报告。”

    陆生楠到了阿尔泰以后,一边做苦力,一边还利用闲暇写了一本书《通鉴论》这本书很快就被钖保发现,他把此书没收,送到北京审查,说:“该书语义双关,愤愤不平的话很多,显然是非议朝政。”雍正得到报告,勃然大怒。但他忍着气,把《通鉴论》一页一页地翻着,拿起笔来,逐条批驳。

    雍正翻看书的第一论“论封建”,只见上面写道:“封建之制,是圣人为我们制定的万世无弊病的良规,废除它有害,不遵循它也有害。而至今却害深祸烈不可胜言,这都是行郡县造成的。”看到这里,雍正气涌心头,他觉得这话是针对他说的。因为雍正得来皇位不易。他兄弟不少,这些兄弟,希望裂土封王,以与雍正平分 权利。这当 然不 利于统一。陆生楠此论正迎合了他的诸兄弟的要求。所以,这一段话深深地刺激了雍正的心

    “论兵制”,雍正又翻开了一页,醒目的题记映入眼帘,不禁轻轻念出了声:“论历代兵制,唐朝府兵制为最好。李泌曾向唐德宗历述府兵兴废之由,府兵制被废除,国家祸乱便发生了。实行府兵之制,国家无须花养兵的费用,防止大臣专揽军权、掌握军队的后患。”雍正看到这里,下笔写道:“陆生楠此说,正暴露了他怀有叛逆的野心,又郁郁不得遢。所以才以所谓'无养兵之费’蛊惑人心;或者希图我朝更换兵制以弄乱军政。这就是持邪道以乱政,宣扬伪学以摇惑人心,为国法所不容。”

    接着,是“论隋炀帝”篇。陆生楠写道:“后来的君臣,倘若不是上天赐给幸运,不得到隋炀帝君臣的恶果那是太少了。”雍正看到这里,便骂了一句:“纯属胡说。”他拿起笔就写;“隋文帝以勤劳节俭治理天下,史书上都称赞当时仓库充实而法令执行无阻。到炀帝骄奢淫荡,自取败之,怎能怪罪于天?后来的君主,不效法炀帝的行为,岂有炀帝之祸?又何必向天乞求运气!陆生楠此论,又指的是什么?”

    当雍正看到“论人主”篇时,感到句句是刺他,顿时气得浑身发抖。陆生楠是这样写的:“人主愈尊贵、权愈多,那么他的生命就愈危险,祸乱愈酷烈。他可以让人活,让人死,让人得赏,让人得罚。因此,人们害怕他就更利害,敢怒而不敢言,欲报仇而不敢轻举妄动。故人们内心积蓄的仇恨必然很深,而一旦爆发必然毒烈!”

    越读雍正越气,他提笔写道:“古今凡圣明君主,没有不勤劳自励,而以安逸快乐无为治理国家。治天下莫大于用人、理财二条。而用人之权,不可旁落,今试以选拔人才之权交给大臣,谁敢承担这个责任?岂可以把用人大权、笾豆大事,置之不管呢!"……

    陆生楠《通鉴论》是针对历史而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现政并无关系。而雍正却把书中句句、条条都和他联系起来,认定是影射朝政,攻击他本人所以,他把《通鉴论》十七篇从头至尾看了一遍,编织了一大篇罪状,打算给陆生楠定罪处死。于是,他在批驳陆生楠长篇谕旨的后面汉写了一段:“陆生楠借题发挥,通篇是猖狂怪诞之说,其意在摇惑人心,扰乱政纪,对天毫无敬畏之意,真是小人之中最肆无忌惮的分子。陆生楠罪大恶极,情无可恕,朕意欲将陆生楠于军前正法处决,以作为人臣之戒!由九卿翰詹科道秉公定议后向朕报告。”

    你雍正写毕,吩咐太监:“将此谕旨传给朝中官员知道。”雍正边说着,边将写好的这一大篇谕旨递给太监。

    为了投合皇帝的旨意,九卿们根本不必讨论,就照雍正的旨意写了一个奏折:“陆生楠编写通鉴论的心怀愤懑,猖狂妄为,悖逆已极,拟斩首,即于军前正法。”奏章上去,雍正立即批示将陆生楠就地斩首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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