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皆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
相遇那天,他背着背包满脸沧桑,一双登山靴满是泥泞。从他的穿着我看出来,他是一个背包客,随处停栖。我不知道他为自己规划的线路是怎样的,也不在意他的终点站是哪里,只是他路过了这个村庄,停在了我的门前,颇像化缘一样的问我讨要了一杯水。
他告诉我,他在旅行途中扭伤了脚,需要在这里停留两天,所以向我打听这里是否有民宿之类的让他落脚。我告诉他,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庄,没有旅客来旅游,所以并没有民宿之类的地方。他对这个答案没有表现出失望,只是说今晚可能要借我家院子来搭帐篷了。我没有欣然同意,只我一人居住的房子,让我的防范意识很强。我想他看出了我的不安,但是却没有解释什么话,试图让我同意,他只是露出了超标准的十二颗牙齿,对我明晃晃的笑着说:“要不我把我身份证压给你吧,我叫宁谦”说着,从背包里翻出身份证就要往我手里塞。
最后,我还是同意了他把帐篷搭在院子里,当然我也没有拿他的身份证,我只是没有见过如此没有眼色之人,只能任由他搭起帐篷。
晚饭,我很客套的邀请他一起,结果他没有一丝羞涩,坦荡荡的应邀开吃。那吃饭的架势颇像猪八戒吃人参果,我都怀疑他是否对食物进行了咀嚼,还是就那样囫囵下肚了。
不过他那毫不注意形象的样子倒也挺真性情。
已是深秋,晚上气温已经清冷,不过我并没有让自己多管闲事,作为一个背包客,我知道这种天气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各自安睡之前,他请求我明天带他去找医生,我说我们这儿的医生都是赤脚医生,医术不是很精湛,他说没关系,只是扭伤了脚而已,刚巧自己带的医药包遗忘在了上个停留地。我没再多问,答应他明天去找村里的医生。
隔天,他从医生的诊所里买来了需要的东西,回去的路上,经过小卖铺,他买了几个棒棒糖送给我。我不喜欢吃甜的,不过这个棒棒糖比我以往吃的要好吃,大概是别人送的缘故吧。
基于他送我的棒棒糖,午饭时,我较昨晚真诚许多的请他共进午饭。他的饭量很大,且不喜吃辣,我只是在菜里放了一个辣椒,就辣的他鼻头冒汗,连连扒饭。
他给我讲了很多旅程中的趣事,我在大多时候只是保持礼貌的微笑,只是在他把自己逗的前仰后合时才忍俊不禁的想:这人真是相当的开朗不做作。他像对待老友一样,娓娓而谈,时不时被自己逗的哈哈大笑,笑的脸上的酒窝现了又现。
意外于他熟稔的态度,我也难得的打趣起人来:“这位少侠,小生实在不知笑点从何而来,何以让您如此捧腹不断”。许是没料到我会突然这样说话,他怔了一下,继而难掩笑意“这位女施主有所不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听完他的话,我笑骂着说:“哪里来的女施主,我本来就不知道你乐个啥”。说罢两人相视大笑。
我们好像成为了朋友,即使他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即使我们才认识不到两天。村子里的人偶尔经过会好奇的问我,院子里搭个帐篷干嘛,我也如实说是一个背包客因为天气原因暂时落脚而已。恰巧我的房屋在村口而已。
那天午饭过后,他说要往山上走走,刚下过雨的路很湿滑,我本想开口让他别去,不过想到他是为了什么才来到这里,我也就没说什么,只是提醒他注意安全。
薄暮时分,他带着满身泥泞回来了,简直就像从泥窝里滚过一样,我被吓了一跳。慌忙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摔了一跤。有那么多登山经验的他怎么会在一个并不陡峭的山坡上摔了呢。我问他为什么摔了,他挠挠头,无不羞涩的说:“看到一个斜坡上有一种花,看那花挺漂亮的,就想着采一株回来送给你,没想到采到后一个激动就摔了”。听了他的解释,我哭笑不得,已在这里居住一两年的我见惯了那种花,哪里需要他采来送呢。
他的手轻微的割了一道口子,幸好那天去诊所买的有消炎药跟外伤药,我让他把药拿出来自己上,结果他却说是因为我受的伤,理应我帮他上药。迫于他可怜巴巴的眼神,我只好帮他。上药时嘴里还念叨着,第一次有人在他受伤的时候帮他伤药,他很感动等,巴拉巴拉说了一大串。
我想,这些话说它干什么,他依旧会天大地大走走停停,依旧会受伤,依旧会碰到为他擦药的人。而我,不会想起他,不会回忆。
本以为他待两天,脚好的差不多了就会走,谁知他说难得碰到像我一样与他合得来的人,所以决定再待几天。他既如此说,我也没有说什么。那就待吧,院子给他,做饭也不介意多他一碗。
他唱歌挺好听的,而且背包里竟然还背着画画用的东西,他把画板拿在手里,走在村子里的田埂上,不时唰唰几笔,勾勒出一幅田间美景。每在这时,我就由衷羡慕他的画画天分。
作为支教老师,我在星期天过后回到学校上课,没有再陪着他在村子里转悠,已经有不少村民误以为他是我的另一半,我需要与他保持距离。可是他似乎并不在意,一个人待着无聊时还会到学校教孩子们画画,我想我快要习惯了这种相处方式。每次下学,他会陪我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不停地说话,我安安静静的听着,不时被他捉弄也没有很生气。
那大概是一个星期后的晚上吧,我们一起走在洒满月光的路上。突然,他停下了脚步对我说“你和我一起旅行吧,我们两个一起,走走停停,看看这个世界,好吗?”。我有一瞬间的愣神,愣神过后,我没有回答他。后来的路上,我们都没有再说话,回到家后,都各怀心事的早早入眠,那一夜天地格外静。
那一夜,我想了很多,具体想了什么早已记不清了。
那天清晨,我早早醒来,隔着窗户往外看,发现他在收帐篷,我以为他要不辞而别,心里有一瞬的惊慌,差点就冲出去质问他为什么想不辞而别。还好我这人天生够理性,我只是隔着窗户望着,走了也就走了,没什么需要我去不顾一切挽留的,我既不打算与他一起走,又何必让他为了我留呢。后来才发现他是决定走,只是没打算不辞而别,收拾完帐篷后,他就走进厨房做了一顿早餐。那天的早餐吃的我有点鼻酸。
他走时,我说:“写信吧,可以寄到这里的镇上,我会去取的”,他说好。
后来,偶有他从各地寄来的信,信里的他依旧开朗。我没想过给他回信,因为不知道他会待在那个地方多久。
此去经年,他的最后一封信里装的是一张结婚请柬,我去了,坦然的去了。本就是过客,那值得为此伤心劳神。新娘子很美,当然他也很帅,站在一起很登对,是一对很养眼的璧人。婚礼很热闹,新娘的三五好友,新郎的三五好友,以及两方亲友,还有我这个被新郎介绍时,把救命恩人这顶高帽带在头上的人,倒也其乐融融。
没做停留,急赶着回到我自己的小窝,温暖安静。不知道他的新娘是不是他信里说的那种随性、可爱、舍得起放得下的人,反正我不是,亏得他还在信里浪费笔墨把我夸的那么好。说什么初见我就觉得我害羞的可爱,跟我说话感觉我这人随性洒脱,还说我对待他这么舍得起放得下,实乃女中豪杰。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
挺好的,就当我舍得起放得下好了,这些信什么的,烧了吧。还有这些,地址各样,却没寄出的信,一并烧了吧,留着实在浪费空间。把我的储物盒都填满了,还不如烧了……
后来再见,他谈起那些信,问我它们的去向,我说:“都那么久远了,估计什么时候手边没有生火的东西,随手就拿来生火了吧”。他笑了,对着身旁一起旅行的妻子说:“看,我就知道她绝对是把信随手搁置了,她可是比你还要干脆的一个人”。他的妻子跟他一样笑点低,再次听他谈起旅行的趣事,他们两个都笑的格外爽朗开心,我呢,我当然也很开心,因为我是个随性洒脱的人啊。
各自安好的岁月里,时间这个新欢陪了我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那些信真的化成了一缕青烟,被风吹的无影无踪,我才恍然发觉,我本就该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
对于过往,一笑了之。
愿勇敢的你得之所爱,愿不勇敢的你变的勇敢。爱从来都只需要你勇敢那么一丢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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