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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妻弃子四十年,要求儿女养自己和后妻,这样的事还需要调解员吗

抛妻弃子四十年,要求儿女养自己和后妻,这样的事还需要调解员吗

作者: 巨风视界 | 来源:发表于2023-07-27 09:17 被阅读0次

    有一位四十年前抛妻弃子,与人私奔的男人,四十年后回来了,要求三个儿女为自己养老。

    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他的二婚妻子。

    这个人,把自己的钱都给了二婚妻子的子女。

    那些子女都不是他的孩子。

    他养大了别人的孩子,现在让自己的孩子来养自己和二婚妻子,这其中受益最大的是他的二婚妻子和继子女们。

    虽然是有这样的一个二婚妻子一直撺掇着他,但这也是一个没良心没责任没担当没脑子的男人。

    这个人还很委屈,就算他年轻的时候做错了,作为子女,难道不应该养老吗?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这么一个美好的人间慈孝故事,难道要变成“我不你养小,但你必须养我老”的人间悲剧?

    最令人不解的是其中调解员的做法。不理解在这样的故事中,为什么调解员要扮演和稀泥的角色?每每都让作为受害方的子女一方让步。

    网上有些家庭纠纷的视频,把调解员说得善恶不分,是非不分,不作为,甚至威胁站在道义一方的人,不接受调解就协助不道义的一方到法院去起诉。

    遇到这样的视频或者文章,底下都会有以下留言:“让调解员带回去养”。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作恶就要承担作恶的结果。年轻时作恶,年老了要求被伤害的人原谅,遇到这样的事情,调解员根本不需要出面,直接让他去法院告好了。

    难道是调解员纯粹是为了有事可做?为了拿工资去应个景?

    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不曾养育过子女,四十年没有任何来往的人,这么简单的是非善恶,还需要调解吗?

    上网查了一下调解员的资料。新知百科解释:调解员属于司法部门,一般调解员是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恶性发展,调解员一般是司法局管,其实调解员要注备法律常识,作为调解员这样工作其实很辛苦,一般调解员只能做动员工作,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如果调解不成功的仍然可以上诉法院。

    调解员,作为司法部门的成员,不应该为了工作业绩,站在作恶的一方,以防止出现“扶不扶”这样的故事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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