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的时候,看到这么一个事。
一职业学校的男体育老师,以无法毕业威胁女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着不同的看法。
有人说老师妄为人师,有人说女孩非蠢即坏;有人说老师滥用职权,有人说女孩倒打一耙。
也有不少人对两人的关系产生了争论,认为两人系恋爱关系。
01.如果是恋爱关系就可以脱罪吗?
嫩芽er认为,无论两人是什么关系,该名老师滥用权利,以成绩胁迫女生发生性关系属实,那么就应该被认定为性侵害!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过什么是“知情同意”?
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在任何时间都有权利改变他们的想法。那么这就意味着,即使你与某人正在进行性行为,对方改变了想法,你也要立即停止,并尊重他们的意愿!
如果与不同意或没能力同意的人发生性行为,那么就是性侵犯。
02.职业学校的成绩真的有这么重要嘛?
嫩芽er认为,这不应该由我们这些旁观者来定义。
当事人觉得有,那就是有!
我们常说,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感同身受!确实是这样!
你不在那个环境下,你就没有办法去体会当事人的心境!
政法大学的教授罗翔老师,也曾举过这么一个例子。
有个贫困女孩身患重病,医生起了色心,告诉她要么高价做基因移植,要么跟一个有特定基因的人发生关系,你选哪个?
女孩因为自身经济的原因选了后者,跟“持有该基因”的医生发生了关系。
很多人就纳闷,这女的不是蠢吗?
罗翔老师就说了:
“我们要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带入一下,不要高高在上。并且在经验法则上,同意发生关系,是一件高概率的事情。”
认为受害者太蠢,认为职业学校的成绩不重要,就是典型的站在了上帝的视角。
说回“老师以成绩为由胁迫学生”这件事。
如果这位老师是让女学生交钱,如果学生不教,就让学生不能毕业,那么老师的行为是不是不合法的?
如果老师所要的金额在你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你有没有能力、没有途径,或者不知道如何举报的情况下,你给不给?
那么把钱换成色,是不是也是同样的?
对于这件事,你的看法是什么?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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