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康慧
01
今天破天荒地的约了闺蜜一起去泡吧,恩,我并不想喝酒,纯粹是喜欢酒吧那种热闹嗨翻天的气氛。
四年没去过酒吧了,走进酒吧的那一瞬间,整个心里都是雀跃的。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开始起舞了一样。
五彩的灯光不断地变换着打在每个人的脸上,蓝色的,红色的,白色的,一闪又一闪,飞快的跳到另一个人的身上。
我们去的有点早,八点二十左右。酒吧里没有多少人,大部分是酒保和托儿。
放着很柔情的曲子,一个瘦得脸颊都已经凹下去的男生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在舞台上面打J。
我们坐在散台下,四处张望着。
然后突然发现所有酒吧都是九点半才开场,所以得等一个小时以后才能嗨起来。
每个人都坐在那里低着头玩手机,偶尔抬起来看到对面台子,年轻的男女在打情骂俏,抽着印度神烟,喝着黑啤酒和锐澳。
天气异常的燥热,许多美女光着腿穿的特别少,都画着来酒吧的精致妆容。
我瞄了一圈,周围并无长得很帅的男孩,心里有点小小的失落。
从前泡吧的时候至少能看到很多帅哥,人模人样的坐着站着笑着,多赏心悦目啊。
然后我又在心里想,可能现在太早了,很多人还没进来吧。
然后一直到十点左右,酒吧的表演开始,放起了很嗨的DJ。人群开始躁动起来,有一些人开始在跟着节奏摇摆着身体。
人比进来的时候多了一些,但还是有点熙熙攘攘,就是不够多,没有那种人挤人嗨翻天的感觉。
我喝了几杯蓝色的锐澳,发现蓝色的酒在玻璃杯里看起来特别的好看,忍不住拍了几张照片。
我一心只想着去舞台蹦迪,内心一直在蠢蠢欲动。
我央求闺蜜陪我一起去跳,她推三阻四的不肯去。我一个人有点泱泱的坐在那里看着别的女孩在那里跳舞,就是觉得如果我去,一定跳的特别好看。
没办法,人总是这样,觉得自己一定比别人强。
后来我们还是去了舞台跳舞,非常的开心,那种飘在云端的感觉,尽情的扭动着身体,汗水一直往外冒,特别热,特别带劲,但是却不够嗨。
DJ不够嗨,人不够多,人不够嗨!
02
我突然怀念起14年来苏荷的时候,全场爆满,年轻人特别多,站满了整个场子,到处都是帅哥和美女,擦肩而过,大家相视一笑。
当时也是和这个闺蜜一起来的,还有几个牌友。
我们去泡吧一般不喝酒,都是喝点饮料,为的是过来体验这种疯狂的感觉,跳跳舞,发泄一下放松一下,出个汗,就挺爽。
那一次,一直玩到十二点转场我们才依依不舍的离开酒吧。
玩得很是尽兴!
第一次去酒吧,不,应该说是迪吧,甚至连迪吧都算不上的地方。
是11年在北京的时候。
11年的冬月份,当时北漂了几个月,然后变得一无所有,还把身份证丢了,然后找不到工作。
那段时间,发生了很多事,一波三折,是一段非常辛酸难忘的日子。
糟糕到我通过中介所去一个工厂打零工,十二个小时的夜班,才能赚到六十块钱。
当时和表姐一起租的房子,400一个月。日子过得特别清苦。甚至连吃饭都特别困难的地步。
我不记得自己当时是在哪里得知那个地方有个小迪吧的,然后晚上没事做的时候一个人画了妆走了进去。
表姐不喜欢酒吧,她说太吵。
当时没有朋友,只能一个人去玩。
当时的自己,十八九岁,真是胆大包天。一个人都敢跑到迪吧去。
我还记得第一次走进去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了,一个特别小的迪吧,中间是一块正方形蹦迪的地方,旁边是几个台子,舞台上有人打J。
那时候还没开始跳舞,我就站在靠墙的地方,那里也有一些人。
因为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我只能站在那里看着形形色色的人。
昏暗的灯光,嘈杂的人群,陌生的面红,震耳欲聋的音乐,这一切却让我感到特别的放松,甚至是特别的兴奋。
我忘了白天还要吃饭的烦恼,忘了北京寒冷的冬天,忘了自己是一个没有身份证的无业游民。
只是站在角落里摇摆着年轻的身体,那瞬间,好像我已经不是我了,而是另外一个人。
迪吧正式开场的时候,年轻人一拥而入挤进了狭小的舞池中央,我也跑了过去,然后在陌生的拥挤的人群里尽情的跳着舞,真的特别的开心。
表姐会在十二点的时候发扣扣喊我回去睡觉,可我却留恋不舍。
后来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又约了她一起去过两次,有一次甚至玩到一点多,我们才从迪吧出来各自走回家。
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真的特别的勇敢,特别的牛逼,根本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也忘了会有坏人这件事。
03
第二次去酒吧,隔了一年多。是12年年底。在我们黄冈的老家,一个很小的酒吧,叫妖后。
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那里的经理,一个有点酷酷的扎着小辫子穿嘻哈裤和皮夹克的男人。
他特别的绅士有风度,我带一个闺蜜过去玩,他会给我们开台子,然后请我们喝加了冰块的红酒,坐在那里陪我们聊天。
当时我已经有了男朋友,就是我现在的老公,但是他不会限制我泡吧,因为他知道我特别喜欢跳舞。
开场的时候,我会脱了袄子,跑到舞池最中央跳舞,特别疯,然后还会跑到舞台最高一层的台子上站着跳。
那个经理和我同姓,姓陈,我还记得他叫陈敏。
那时我去玩的多,我们熟了起来,还找他打过一次麻将,吃过一次饭,他人特别好。
后来他告诉我他离婚了,当时我们已经是很熟的朋友了,我知道他还有个女儿。
我一直钟爱大红色的口红,画黑色的细长的眼线,特别的妩媚。
他说有一次居然梦到我的大红色口红,被吓醒了!
我当时对他有好感,我觉得他对我感觉也很好。
我和妈妈提起过他,但是妈妈特别反对。说他离过婚的人,不好。
后来就渐渐地疏远了。再后来就失去了联络。
End
回想这些年,虽然一直喜欢泡吧,可是真正泡吧的次数却还没有超过十。
每次同别人说起泡吧,别人都会觉得我特别爱玩,好像是那种特别坏的女孩子。
但是泡吧真的只是一件娱乐的方式,特别对于喜欢跳舞的人来说,真的是一件特别开心的事情。
希望以后还有机会,能和闺蜜一起去一个非常好玩的酒吧嗨一下!
因为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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