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九月一号一天天很快逼近,工地上农民工与建筑施工企业的劳资纠纷正在激烈进行中。
先来看一个新闻:河南两民工在工地讨薪不成上吊自杀?警方:挂的假人
据上游新闻12日报道,6月11日下午,河南三门峡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当日上午,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河南中欧物流园发生工人堵门讨要工资事件。
警方称,民警赶到处置现场时发现,河南中欧物流有限公司的物流园项目工地拖欠工人工资,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土建劳务班组20余人采取堵门和悬挂棉花假人方式讨要工资。
网友给上游新闻记者发来的视频显示,中国二十冶集团承建的河南中欧大宗商品物流产业园项目,因索要工钱未果,有两名农民工疑似在工地门口上吊死亡——两个戴头盔穿衣服的“人体”悬挂在一处建筑工地门口,门下一白色横幅写着“还我血汗钱”。
这又是一起恶意拖欠工资事件。
对新闻的工友被恶意欠薪,其中的悲愤与屈辱我是有切肤之痛,因为其中他们所的经历的事,我现在正在经历,我16岁就开始进建筑领域做泥水匠的。
2.
打起精神我要写下我讨薪经历:
我今年于3月14日至5月17日在广东阳江市江城区广州富利总承包下的共青湖一期三标的工程项目的工地上上班。
我所做的活干完以后,我上面的包工头张星就不见人影,只留下一个领班在管事,我找领班的对好了工作量与工资,领班的说工资暂没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放,你要结算单与工资欠条找张星。
张星找各种借口不露面,找各种借口把我们忽悠走。
“没有工人的公司”和“没有雇主的工人”使这个社会得了一个最大的癌:恶意欠薪过了两个多月后,我们又去找张星,又是各种借口,上面是我跟他发信息的截图,结帐单与欠条一直都没开,工资就更不用说了。
张星所在上面的工程总包是广州富利,广州富利又转包给名叫天祥劳务公司(天祥劳务公司牌都没挂,就两三个办公室,几个管理人员,名字都费了老大的劲才打听到),天祥劳务又转包给张星。
我们找不到张星,去找天祥劳务,其管事者说,你的工资,我们解决不了,要等张星来了才能解决,我打电话给张星了,张星说他这两三天过来。
过了三天我们又去找项目经理,项目又给张星打电话说,张星又说他要过几天,我问他到底过几天,一天还是两天?项目经理说他不知道。
我终于知道了,他们是一伙的,我马上就跑到劳动监察部去投诉,其中各种填表使我深感沮丧。
由于我是没有跟天祥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的,是从张星手上接的活,也没跟没跟张星签合同,张星是个包工头,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也没资格签合同,其中又要收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去找当时的工友做人证,不过物证有进工地大门的门卡与工卡。
直接有力证据:合同,工程结算单这类,这两类证据我都没有。我终于明白张星躲避不见不给开工程结算单与欠条的险恶用心。
我问劳动监察部的人,我们这拖欠工资的问题你们一般要多长时间处理好?他们说,假如包工头配合的话,很快就一二天。
我说现在拖欠我的工资已经有两个多月,包工头肯定不会配合的,那要多长时间?他们说:不知道。
一种你用力把拳头打在棉花上感觉,使人失落,憋屈,想吐血又吐不出。
我终于理解上面新闻中的讨薪工友的行为了。
一直到现在快九月一号工资还没有给我们。
3.
农民工工资拖欠,是当今社会最大的癌,近十多年来,虽然政府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国各地进行严厉打击行动,是一轮又一轮,但至今未能杜绝。
今年上半年,新闻媒体就暴光了多起农民工讨薪事件,包括河南农民工在工地讨薪不成,用假人上吊自杀;浙江义乌一包工头指挥水电工爬塔吊自杀,以及农民工四年奔波讨薪,只为3000元血汗钱等等。
为什么农民工难逃被“剥削”,被欠薪、去讨薪是生活的常态的命运?
第一
在建筑领域,因为资金问题:大部分工程要垫资,如果施工单位资金不足时,就要找人要做,收取管理费的同时,让出部分利润,不但节约出的人力、物力又可以承揽新工程。
所以施工企业把 项目工程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问题十分普遍,普遍使用一种用工模式,即仅与一名“包工头”签订合同。
由该包工头自行招用民工,而进城的农民工除知道工地的项目名称外,很少与施工单位直接联系,大部分是跟随“包工头”,与包工头达成口头协议,在包工头的管理下施工。
发生工资拖欠时,各承包方相互推诿扯皮,其中最受伤的群体就是农民工。
而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的情况也十分普遍,一旦发生工资拖欠,农民工难以提供依据,相关部门调查取证难,给农民工讨薪增加困难。
一直以来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月足额发放,也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个原因。“先干活后拿钱,期间‘包工头’只给工人基本的生活费,这几乎成了建筑领域不成文的规定。其实这种做法,就给拖欠农民工工资埋下了隐患,一旦资金跟不上,就无法支付剩余工资。
第二
农民工讨薪难背后,往往与政府部门不作为有莫大关系。申诉渠道不通畅,执法部门反映迟钝,甚至执法犯法,这些都是农民工讨薪路上的“拦路虎”。我去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过几次我深有体会——沮丧,憋屈。
今年二月,央视曝光了黑龙江杜尔伯特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欠薪企业没有依法交纳工资保障金,却能通过工程项目审批,当地劳动监察局局长宋金竟然表示:“(保障金)和(讨薪)这事没关系,这事我也不知道。”
现实中,大量施工企业都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农民工讨要工资时举证困难。但鲜有政府部门对此进行查处,而是本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听之任之。
各种工程项目中,违法挂靠、违法分包现象突出,使得施工单位本应承担的按月支付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定责任,最终转嫁到一些不规范的包工头身上,这是农民工讨薪难的又一诱因。但对于这些违法问题,相关监管常常在“装睡”。
更有甚者,一些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源头,恰恰正是政府本身。农民工工资拖欠,上游往往是工程款拖欠。
现实中,外资、民资投资的工程项目,如果出现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还可以停工要求拨付工程款;实在不行还可以走司法程序。而一旦政府投资工程的工程款出现拖欠,施工企业往往求告无门。
第三
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只认识包工头,经常跟随他们外出做活,他们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与包工头达成口头协议,若发生欠薪,农民工不知道采用法律途径解决,常常采取跳楼、堵门等极端方式,结果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没有欠薪证据,在农民工投诉案件中,与包工头之间是口头协议,很少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欠薪,包工头不写欠条,甚至死不认帐,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部门处理起来困难较大,费时费力,甚至无法处理,一旦诉讼,更是败诉居多。
农民工的工资一般都拖欠三四个月以上,终于拿到工资,他们对施工企业,政府部门千感恩万感恩,我常常在新闻,网络上看到很多农民工拿到应得的血汗钱时,对施工企业,对政府充满感激,我不由地悲从中来。
我们农民工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太深了,不知何时能跳出来。
4.
今年1月1日施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农民工希望政府职能部门不施懒政,对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惩。
但我今年7月中旬在广东阳江市江城区的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说起这条新法规,他们说没有这回事。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懒政?
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这预示着建筑工人实名制真的要全面来临。
这样就能有效杜绝农民工被恶意欠薪。
我翘首以待,希望我们农民工能被这个社会善待。
不再被恶意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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