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小象要趁早
一份29号文,引发了整个互金领域的震荡,互联网金融已亡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但是仔细想想,为什么不让没有牌照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做资管业务了,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要消亡了那?这个逻辑从何而来那?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笼统的概念,早就已经被明确划归为几个大类了,它们分别为股权众筹、P2P、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小贷和第三方支付,每个领域都有对应的部门进行管理。怎么看,都没有,互联网理财这个概念的存在啊?
即使是允许存在的这几项,也要有明确的身份,并且在严格的框架内进行经营,而不是对其本质进行改造。
股权众筹虽然保留了它的身份,但是在此次互金风险专项整顿活动中,并没有看到有针对它的验收标准,所以它现在也只能是个概念,不适合普通投资人介入,因此跟我们投资人有关的也就剩下P2P了。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有点儿懵了,不对啊,我之前投了很多平台,它不承认自己是P2P啊,就说是互联网理财,那么这种平台,大概率就是这次29号文要整顿的对象了。
这里,小象也教大家一个简单的分辨方式吧,首先我们能接触到的,允许通过互联网进行资产管理的机构,只有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还有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虽然也可以进行资产管理,但是很少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而银行、证券公司则要在自己的体系内,对资产进行管理,而不能把资管产品拿出来,在其它平台进行售卖。
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它们跟资管有涉及的主要是公募基金和投连险,这些产品的发行,因为要经证监会和保监会的批复,相对来说,标准化程度较高,所以很多互联网理财平台充当的只是一个引流角色,并不触碰资金(连银行存管那种都不是),如果要直接进行销售,则要具备对应的销售牌照。
而我们经常听到的私募基金,它的全称则是私募股权基金,因为只能向特定人群进行募资,所以不允许通过互联网来进行销售,而金交所产品其实也属于私募性质,同样不允许任何互联网理财平台进行代销连引流都不行。
至于其它说自己是持牌机构的平台或者引流其它持牌机构的平台,只要不是我前述的那几类,它们的经营范围,肯定有诸多限制,需要监管来对其进行认定,我们就不要用有限的信息获取能力来简单的进行判断了。
这里大家也整理一下,自己通过互联网理财平台,购买的资产,都是什么性质的,究竟是P2P,还是公募基金,还是投连险,如果都不是,就需要跟平台进行沟通了,了解什么时候,能够结清,如果这个平台就是P2P平台或者有关联的P2P平台(注意那种只从形式上独立出来是不可以的,要从实质上没有关联关系),如果它们无法给出准确的结清时间的话,那么备案的可能性就不大了。
曾几何时,P2P是很多平台最不愿意承认的身份,但现在如果你不是P2P,那么你就没有任何对资产进行管理的资格了,虽然P2P的撮合行为需要在银行存管体系内进行,但本质上,它还是做着部分资产管理的工作,而不是简单的信息展示,类似于58同城或者链家这些中介。
这其中最核心的区别,就是风险管理,P2P平台需要有对风险进行管理的能力,这是一个门槛很高的能力,不是谁都能做的,那些侥幸过了备案的平台,生存和发展也不会很顺畅,而备案后的P2P领域,才真正开始展开竞争。
之前很多平台,并没有把重心放在这个领域,而是打起了投资人的主意,做起了通道生意,本来想,通过剥离P2P业务,继续把不合规的资产,以互联网理财的形式进行销售,但是一个29号文,算是彻底打碎了他们最后的美梦。
做投资人的生意太光鲜了,而自己开发普惠属性的资产却是很艰难的,科技虽然可以提高部分效率,但是只要金融的本质没有改变,很多人工的风控方式就还是要进行采纳,这些都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以及对应的丰富经验。
我曾经听到,国内最有名的P2P平台的风控负责人,亲口承认,它们并没有使用太多的科技手段来进行风控,95%采用的还是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方式;同样的我也曾听到过,一个同样非常出名的创始人,对其平台风险定价的策略,竟然就是基础的收入减去负债并乘以一个倍数,而这些平台,大部分时间是给投资人讲授如何进行理财,带着投资人学习各种与P2P不相关的理财知识,却很少去讲授一些信贷领域的风险和对应的基础知识。
这个领域,真的被很多平台给带偏了,同样也把很多投资人给惯坏了,习惯了当一名理财客户,享受着保本保息的理财服务,而不想去管,自己投的到底是什么,是否合规,合法,安全,以及收入究竟从哪来,最终保障这些收益稳定实现的究竟又是什么。
希望小象今天说的话,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就酱吧。
【小象智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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