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2 20:425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一本书是我室友看完之后强烈向我推荐的。
“这是我到目前为止最喜欢的一本书。”
当时的我还在看《岛》,我没有一次性看好几本书的习惯,但因为她对它的赞叹以及些许“剧透”,我第一个预约了这本书。
这本书花了我两天半的时间,在一开始就被它所吸引,也一直在猜想室友所夸赞的那个极其正直的主人公,在期待怪人拉德利什么时候出现以及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刚开始,我以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观看这个世界,在她的父亲阿蒂克斯对她的教育,不,是在他和斯库特的相处、谈话中感受到他的特别,令人舒服而愿意信服他,我想在这样的一种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应该都是像他父亲一样吧。于是我以为女孩的哥哥杰姆即将长大成为室友口中的主人公,但是我猜错了。
斯库特给我一种自然的感觉,没有被世俗的条条框框以及观点所打磨,有一种野孩子般的生命力,是放在森林里会赤脚飞奔的小精灵。她很小,很多事也不懂,所以也会说或者做一些在我们看来是不好的事情,在她姑姑亚历山德拉看来是无法认同的,她只会要求她像着一般小女孩一样的、被大家所认可的地成长,长成一位能够每天穿着小裙子、做着针线活的淑女。
而阿蒂克斯呢,他从不要求他的孩子做这些大家看来重要但又并无大碍的事,他唯一所做的就是教他们做一个正直的人,并希望他们保留着小孩子的某些心性长大。阿蒂克斯会温和地解答斯库特和杰姆所提出的疑惑,让他们知道其中的道理再由自己做出决定,而他们呢,也会从自己父亲的言行举止中学到很多。
他会教孩子真正正确的做法,而不是大家看来正确的。
在斯库特去上学时被老师要求不让父亲再教她认字,也就是不让她再阅读,导致斯库特不想再去学校,小孩子的世界就是这样,不是黑就是白,她以为去了学校就代表着要执行老师的命令让她不再阅读,而阿蒂克斯告诉她选择妥协——这才是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去上学且还可以阅读。
当然,诸如此类阿蒂克斯式处理方式的事情还有许多,也许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看法,在这里我就不再剧透啦。
除了他们一家,在文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雷蒙德先生,不过在说他之前,我想先写写一群带着帽子、穿着印花裙的优雅女士,她们慢晃摇椅,轻挥罗扇,细斟慢饮地喝着冰水,一边大谈崇高理想和信仰,虔诚地为另一片土地上的受苦难的黑人祷告,一边暗讽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连斯库特都知道她们喜欢引诱别人谈论幼稚的问题,过后再拿过来取笑。
雷蒙德先生是一位“邪恶之人”,在斯库特之前的认知里,而这些认知又大部分来自其他人之口,比如她姑姑。雷蒙德先生有一个黑人妻子,并且生了许多个混血儿,他喝可乐假装是喝威士忌来过着自己喜欢但有些人不喜欢的生活。
“有些人不喜欢我的生活方式。我可以说滚他们的蛋,我才不在乎他们喜欢不喜欢。我确实不在乎他们喜欢不喜欢——不过,我并没说滚他们的蛋。
你看,我只是让他们得到一个理由。如果人们找不到这个理由,我这样做就能帮上他们一把。我很少到镇上来,每次来的时候,如果我摇摇晃晃又蒙着纸袋喝东西,人们就可以说多尔夫斯雷蒙德是被威士忌控制住了——所以他不会改变他的生活方式。他是管不住自己,所以他才过那种生活。”
这两段话好像比阿蒂克斯交给斯库特的妥协更直白、鲁莽,但却一样让人着迷。正如斯库特所说:“不管他们怎么咒骂,怎么酗酒,怎么赌博,怎么嚼烟,也不管他们是多么沉郁,他们身上总有些东西,让我天生就喜欢。”
这部作品里面的许多人许多话许多事都值得学习和思考:
“你永远都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坚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们以后。”
以及莫迪小姐、卡波妮、怪人拉德利等人。
一部好的作品就是广阔而又经得起细察,跟优秀的画一样,整体很美,细看更让人惊艳。
从初中以后,我一个人向前走着,没有人告诉我该怎么做,而我的人生导师,几乎全是那些书本中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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