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县政府在东山东边的山脚下,新盖了两排平房,一共二十间。相对于那里原有的三排三十间老屋,居民便将这新落成两排房屋,叫做“新二十间”。
这“新二十间”的两排房屋,前面一排和后面一排,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前排十间屋子住了十户人家,每两家的门之间,向外突出盖有一小间厨房,为两家合用。而后面一排,只住了五户人家,每家不但拥有两间屋子,而且在自家堂屋的北面,拖有一小间独立的厨房。后面的五户人家,除有一对夫妇,不常来住,我没什么印象。其余的四户人家的男主人分别是,县粮食局局长;新华书店的店长;县广播站站长;县武装部部长。
前排十户人家的男主人的最高职务,大概就是我家右手边的兽医站站长了。也就是我们在二马路上的那户关系极好的邻居。而左手边和我们合用厨房的邻居,我们两家的关系却颇为冷淡。
搬到“新二十间”,应该是在我读小学一年级的第一学期。因为哥哥带我去实验小学报名的时候,我们还住在山上。那次入学报名,一位老师拿了几块积木,让我辨识它们颜色和形状。其中一块,我说不上来。回家的路上,哥哥说我“真笨”。
“新二十间”的房子是红瓦屋顶,而它前方的老三十间则是黑瓦屋顶。三十间的东边,是一所孤儿院;西边的山坡上是江宁县锡剧团。
“新二十间”的西边,还有一排门朝东的老屋,住着三、四户人家。其中南边第一家的家庭主妇严妈妈,是我们这里的居委会主任。在严妈妈的门前和我们“新二十间”之间,有一个公用的自来水笼头。
我就这样在这些平房的空地,和六、七十户居民之间,度过了我人生最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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