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末年,兵痞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军事素养很高,战斗力也极强,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却谈不上什么忠诚。甚至可以说是兵不如匪!他们没什么家国意识,有奶便是娘,更是墙头草随风倒。今天还是官兵,明天便成了叛军流寇。这伙人打仗不行,祸害百姓倒是拿手。一手葬送了大明的李自成,便是个兵痞头子。
李自成本是一个陕西地方的地痞,从小没干过农活,在家里啃老。他在街上逛荡到二十来岁,才跑到驿站当了驿卒。后来崇祯裁撤驿站,李自成失业后游手好闲,靠借钱过日子,因为长期借钱不还,被债主告到官府。他一怒之下手刃债主,然后跑到边关当了兵。在大明边军里,李自成遇到甘州参将王国,参将王国赏识他、栽培他,将他提拔成了边军把总,当做心腹。再后来建州女真入关,崇祯下令天下兵马入京勤王。李自成走到半路,因为贪生怕死,竟然发动兵变,将一手栽培他的恩人王国亲手斩杀!可以说此人不忠、不孝、不义,活脱脱就是个人渣。他的闯军打仗,从来都是驱赶灾民为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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