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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逻辑谬误:不当概括

常见逻辑谬误:不当概括

作者: 谷奔 | 来源:发表于2019-04-04 16:56 被阅读13次

    不当概括是经常发生的逻辑谬误,我们需要提高对其敏感性。几种常见类型如下。

    1. 绝对概括

    给出一个绝对的或很宽的概括或断言,不考虑或很少考虑例外情形。例如,

    宣称人的智商总是高于动物。那么,是否考虑了低能人及痴呆症患者?

    宣称宪法规定言论出版自由,所以任何形式的出版审查都是不允许的。那么对于泄露国家或军事机密的出版,是否允许呢?

    社会上的各种种族或地域歧视,更是典型代表。德国人没有幽默感,南欧人总是散慢,诸如此类。

    2. 以全概偏

    可以说是上述绝对概括的一个小类,认为整体的性质一定适用于部分。例如,这个交响乐团演奏得了第一名,所以其中每个乐手都是该乐器的最佳乐手。美国每年比意大利消费的比萨多,所以每个美国人都比意大利人吃的比萨多。

    3. 轻率概括

    依据不充分的、少量的样本或证据,即得出一个很宽的概括。例如,宣称各种丰田车质量都好,因为我开的那一辆从没修过。律师都是不可靠的,因为我的朋友聘请律师有不愉快的经历。

    4. 以偏概全

    可以说是上述轻率概括的一个小类,认为部分的性质一定适用于整体。例如,由于这支足球队是全明星队,每个球员都是明星,所以这支球队一定战无不胜。然而,尽管每个球员个人能力强,作为一个整体却未必配合得好。


    编译参考:《The Voice of Reason》by Burton F. Port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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