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妈是一个小脚女人,两个脚趾压在脚掌心下面已经萎缩。整个脚看上去脚掌就像一块木板被折叠了起来。
缠脚是清朝时期的陋习,那时对脚的审美观念是以小为美,在《红楼梦》贾府上下,小姐都是小脚女人,“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婢女是否缠脚,无从考证,但刘姥姥是一个十足的庄稼人,自然是无法缠脚的。
缠脚后,是不能下地干活的,只能在家里收拾收拾,因此还得家里较为富裕,婆家还得殷实。姑妈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小脚女人。有次我问她,缠脚疼不疼?她说。哪能不疼,用长长的裹脚布,把两个小脚趾往脚掌心拽,开始时,是不敢下地走路的,太痛了,后来才逐渐下地,走不了多远,就得休息。多亏缠脚的时候已经是民国了,兴起了妇权解放,爷爷后来没有再坚持,因此姑妈的脚只能是个半成品。二姑妈就幸运多了,躲过了一劫。
姑妈一辈子没有下过地,生育了八个子女。记得刚刚分田到户,到了插早稻的时候,农村特别的忙,既要忙着旱田里的棉花播种,又要忙着水田里的早稻插田,农村人,无论男女,都是起早贪黑,忙成一团。姑妈每到上次10点和下午3点左右,总会拎着一个茶壶过来了,招呼家里人喝茶。在我的记忆里,姑妈爱穿清末的的大褂,右臂下有一排布扣,足有十来颗。手工缝制,特别的精致。
姑妈走的时候并不安详,那时已经无法进食了,持续了一周左右,唯一的就是用棉签蘸水把嘴唇打湿,鼻中还有微弱的气息,弥留之际呼喊着家里的亲人,唠叨最多的是我的父亲,呼着他的小名“吃饱,穿暖乎点”,姑妈比我父亲大20来岁,从小就被送到周家做童养媳,姑妈做外婆的时候是一头挑着摇窝嘎隆,一头挑着我父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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