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咖啡馆写东西,常常看到有人在用力假装读书,蛮有意思的。
有一次我观察了蛮久(也是够无聊),一个女生点了一杯咖啡和一份甜点,不喝不吃,从包里拿出一本书,然后拍照,咔咔咔,拍好了,仍然不吃不喝,一心一意的在修图。
我想,那张照片配上一段文艺的话发到朋友圈,应该会收获不少赞吧。
女生后来一直在玩手机,书摆在桌面上,直到走的时候收进包里。我对此其实没有特别的看法,虽然人家没有真的看书,但愿意用书来装点生活,说明心里还是认可读书的价值的。
这么一想,也是好事啊。
我知道其实很多人想要开始读书却不知道怎么读,或者尝试读了却读不下去,所以只能拍拍照,装装读书的样子了。
也许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其实能读书也是一种能力。只是这种能力好像太平常了,大家不怎么注意。但现实生活中,确实很有很多人并不掌握这种能力。
所以,今天就来聊一聊读书写作这回事吧。
关于读书,我一向不喜欢那些说教意味过于浓厚的作品。不论多优秀的人,多美被人们称颂的佳作,只要一染上教你怎样的字眼或者感觉,这类书都是很难让我拿起来的。
读书在我看来是一件放松的事情,应该是闲适安逸的,而不是带着目的的。一般带着问题去阅读,带给我的感受往往不如阅读一本语文书。但生活往往又是这样子,当你开始涉足谋生以后,所有东西都变得不再一如既往的单纯。
那天看到一句话,大意是说人们在年少时尤其是女孩子,都是愿意写一些东西表达情怀的。但是当中的绝大多数人在背起了生活的担子之后便忘记了这回事。
我是剩下的那一小部分,背起了生活的给我的单子之后贼心不死的那一个。以前读书时候喜欢写作文,尽管成绩不尽如意,每一次却能写满好几页。后来也一度想要在报考的时候选择新闻编辑一类的专业。一定是热爱不够浓厚,最终跌入了经济学院的门槛上。
这两年来跟这个所谓的社会接触越多,反而开始倔强起来,时刻牢记自己当初年少时闪闪发光的梦想。
大概是这样,我还是带着十足的自私想法买了《写作这回事》。当书上终于堆积满满一年的灰尘之后,也终于有了阅读的开始。也是我这个并不太喜欢恐怖小说读者,与斯蒂芬·金的初次见面之旅。
前一半是作者的经历,一边回忆一边讲述,没有跌宕起伏也没有故作悬念。没有天赋异禀,也不算是年少成名。有的只是从小的热爱,对于阅读对于写作。当然,最重要的是一点点上帝的馈赠,多年来的不肯放弃。
一年级的时候他写关于《兔子先生》的故事,八年级的时候他将电影《陷坑与钟摆》改变成八页纸厚的小说。在这期间他也进行投稿,终于在十六岁的的时候收到了一封手写的退稿信。尽管字迹潦草,他仍然为此感到进步高兴。
《魔女嘉莉》出版的时候,他已经结婚并且开始养活两个孩子了。在这之前,他也曾一度以为自己将度过这样碌碌无为的一生。在年迈的时候,穿着带有补丁的衣服,摇摇晃晃的走路却不肯扔掉手里的酒瓶子。
如果一直不被赏识,也许年迈的斯蒂芬·金真的会成为这样一个糟老头子。总觉得即使这样的话,就算不再拥有一支笔,他也会胡子拉碴的继续讲故事。
人人都有过绝望,但绝望的原因不就是心怀希望吗。
太多人在年少时都是做过类似的文学梦,遗憾的是大多数的“王小波”都选择了去过随波逐流的一生。
准备好的记号笔,直到笔都被我丢到一边了,进入了第二章部分。
后一半也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居高临下的说教。后一部分写作的开始,也是作者车祸后生命的新生。也是有一段经历开始,谈论了作者关于写作的“工具箱。”比如他说写故事是“门把世界关在外面,把你关在里面”,“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定好主题,然后发展出故事”
前一部分是关于作家路的回忆,后一部分是如何在这条路上行走。
关于写故事,斯蒂芬·金是在清楚不过的。他一直是在认真的写故事,他热爱的事情就是写故事。写故事的时候,也只是单纯的想着写一个故事。
这段话读起来有一点重复,但就是这样的。作家为什么写作,因为想要倾诉,有种动笔的欲望,所以才能写出流畅的故事。每一个人都是有天赋的,并且至少有一种。用你的天分去做该做的事情,并且坚持下来。
大多数人都是拥有梦想的,至少是拥有过的。任何事情的技巧都是可以通过后天学习获得的,唯有天赋,使你与众不同。书中的确是提到了很多写作的技巧与方法,但最重要的是斯蒂芬·金的经历。他是一个应该成为作家的人,也因为他的不曾放弃,他的确成为了一个出色并且十分成功的作家了。
如果你对自己十分不确定,不妨想想斯蒂芬·金这样的大作家也曾是收到了一根大钉子退稿信的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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