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桂岩在山盱县做通判的时候,在洪泽湖修建了一座房子,常常聚集宾客于此,饮酒作赋。
某天傍晚,大家正在推杯换盏之际,突然闯进来一位人,帽子和鞋子又脏又破,辫子的头发直接散落在两耳边。
此人深鞠一礼,直接坐在上座,开始起吃喝,完全没有一点儿愧色。
宾客纷纷问起了他的姓名,他回答:“我姓姚,号穆云,浙江萧山人。”
又有宾客问:“你有什么本事呢?”
姚生笑道:“能耍剑。”
姚生说完,从嘴里吐出一颗小铅球丸子,落到手中的时候,变成了一把一寸左右的剑,剑端直冒火光,不停地闪烁,就像蛇吐信子一样。
宾客们被吓得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甚至都屏住了呼吸。主人担心怕吓到大家,再三请求他收回宝剑。
姚生说道:“剑不出则已,出则杀气已盛,一定要斩杀活物才行。”
通判说道:“除了杀人,都行。”
姚生看见台阶下有一棵桃树,手指一划,一道白光飞智树旁,绕树飞行一圈,树就拦腰而断,直接倒地。
姚生又从口中吐出一颗和之前一样的小铅球,飞去与先前的白光相撞击,只见两条虬龙相互缠斗,直上青天,满堂的灯烛尽数皆灭。
姚生一边操纵两个小铅球,一边扫视宾客,宾客越来越害怕,有的直接长跪不起。
姚生微微一笑,说道:“收。”
姚生用手一招,两道白光直接飞回自己手掌之中,又变成了两个丸子,紧接着被他吞入口中,可他的嘴里却好像什么都没有。
接着,他又大吃大喝起来。
宾客中有人想做他的弟子,请他教授技艺。
姚生说:“现在太平盛世,你们学这个干什么?像我一样徒有剑术,没有点石成金的本领,所以才来这个讨吃喝。”
通判赠予姚生数百两白银,留他住了三日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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