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不愧为良心媒体!首发于欢案!在此向南方周末致敬!!
这起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的山东聊城于欢案件,若非南方周末敢于详细报导,世人哪能知晓?此案于3月23日曝光后,举国震惊,这几天已经成为最焦点的话题,详细情况咱也不多说了,请去百度一下。
原文链接:http://www.infzm.com/content/123659
在这里想讨论的是,于欢杀人对不对,是违法犯罪还是合理合法?
当于欢母子被非法限制自由,被11位黑社会分子集体极度凌辱,而且报警之后,警察到场也不去阻止暴行的情况下,于欢进行反抗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这从舆论一边倒的支持于欢中,可以得到印证。
连当地警察都在纵容黑社会讨债,于欢母子无法逃脱凌辱,而且11人团伙的暴行正在升级,在当时的情境下,挥刀自卫是任何一个血性尚存的人的唯一选择,但如果于欢有李小龙的身手,事情可以不会搞得现在这么糟糕。如果能从容挥刀,砍断11人的手筋脚筋却又不伤及性命,最后将11个废人交给警方,这就是皆大欢喜的结果了。当然,后期必须清除以吴学占为首的黑社会团伙,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
上面的说法其实有点强人所难,普通人哪有什么武功?激愤之下也就是挥刀乱刺而已。我深信于欢在当时的持续凌辱之下,在看到警察竟然不干预不保护之后,精神已经崩溃,所谓的挥刀乱刺也只是人类的防御本能。在此适用“无限防卫权”,我称之为“召唤正义的力量”。遗憾的是他只刺了4人,而让另外7个犯罪份子逃脱了。如果他平时多参加锻炼,加上当时因愤怒和绝望激发出来的能量,杀光11个坏蛋是最完美的工作!
还有网友评说:如果我是于欢,不会等到这时候才出刀,应该在那个团伙头目,掏出生殖器的一瞬间,举刀搏命!
但如果仔细看一下报导,也就发现于欢挥刀只是出于凑巧,凑巧他被殴打到一个放有小刀的桌前,让他抓到了小刀。如果没有这个巧合,于欢母子后面遭受的凌辱更会令人难料!这把刀,这把正义之刀,是上天赐给他的武器。
我猜想,于欢案的最佳结果,可能就是于欢因“临时性精神病”杀人,而被免于处罚。
但更应该深究的是,这起案件发生的缘由,是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造成的:
放高利贷是违法吧?当地政府默许甚至参与了!
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求不到贷款,逼得企业铤而走险,是中国的普遍现象。
以主持正义、保护平民为职责的警察,关键时候不作为,谁来问责?
当法治社会的基石不被普遍遵守的时候,我们将看到更多的暴力和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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