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希望自己是个严谨的人,所以需要更正一下前面又犯的一个不严谨的错误:妈妈在我大约11岁那年而不是确切在我11岁那年喝药自杀,细细回想,确实弄不清自己那年到底是11岁还是12岁。也是那一两年,妈妈有过一次给水稻喷洒农药后吃雪糕导致中毒,很是凶险,在镇上医院抢救,爸爸照顾妈妈,病中的妈妈与爸爸相处那么和谐,包括爸爸后来病重妈妈照顾爸爸的模样,恍惚之间我会以为他们二人之间能够在那种奇特的悬殊里会有那么些人类本身自带的爱情的意味,可是我太清楚,陌生人之间患难亦可与共,更何况家人。
只是,很多年我都没有明白,妈妈为什么不反抗外婆还那么感激外婆的愧疚?妈妈为什么只会偶尔责怪奶奶?为什么总是打骂更为弱小的爸爸和我?妈妈为什么在人群中显得自卑怯懦?
对于外婆,妈妈除了被爱束缚还有什么?
妈妈,你大约是不知道对自己负责任,因此也不知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力。
妈妈,我不爱那个总是辱骂我打我有时还不给我吃饭的你,可是我想拥抱那个无助的你。
鲁迅说“人我所加的,我已厌倦。”妈妈不曾厌倦自己的生命,在我看来是生命的力量。
《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商朝(约公园前1600年~约公园前1046年),在此意味着商朝是由玄鸟而生——圣经的伟大是因为它的记录,哪怕是为了某种目的的记录,它为后来的人们提供了信靠,反思,批判乃至审美等多角度认知的文字依据。
商朝由玄鸟而生,整个民族也就是鸟的民族?《尚书-汤誓》“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汤以上苍之名攻夏。
教授言,商朝是神本主义,甲骨文中都是卜辞,那是个问神灵传达旨意的漫长时代。
《吕氏春秋》汤王桑林祁雨“余一人有罪,无极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余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献祭在当时是全世界同行),民甚悦,雨乃大至。
商汤王向上苍祁雨,南开大学孙力群教授解读“余一人”是王权专权象征,我认为,一个承担了自己责任的人才具备了行驶自己权力的能力。纵然,商王朝用极其残酷的刑法来巩固自己的统治,民,没有权力,也没有责任,只有服从,所有人都得服从上苍,乃至于用酷刑来维护这种服从,甚至连汤王倘若有罪得向天神献出自己赎罪。就像摩西在西奈山脚下击杀3000多人来维护耶和华一神教的模式一样。
这里,只有神的使者有着某些权力与责任的认知,民,只能顺从,否则,要么被酷刑,要么被诅咒。
在等级族群里,上对下有权力与责任,下则只有顺从。目前这种关系中国追溯到有文字记载的是商朝。
天赋王权,君权神授,王赋民权民才有权,神赋王权王才有权。
这种权力与责任的主体到底是谁?
妈妈没有找到。我怎么能怪妈妈没有找到自己应有的权力以及相应而来要有为自己的生活承担责任的心力呢?这种思维固化了三千多年,怎么能够强求妈妈能够明白呢?
外婆把妈妈送给奶奶家作儿媳妇,她在行驶她的权力,妈妈过的不好,外婆道歉,觉得自己有责任。
妈妈,你过得不好你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有责任,你没有权力说自己有责任。你不敢要你自由恋爱的权力,正如今天的女孩子不敢要自己可以不需要对房子拥有权的权力。
你从来不曾拥有过对人群说“不”的勇气,永远都是在家里“都要被人家笑死喽。。。”
你打我骂我,行驶你的权力与责任,就是没有发现你对自己的权力与责任。
因为人们都那样,我们大家也都那样。所以,姨妈的幸福只是偶然,我们多数人的不幸福是必然,我们只有顺从主流,向上仰望,才能带来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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