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一觉醒来八点多了。
奇迹。
已经好几年没有这么晚起过床了。
舒服倒是挺舒服的,谁不喜欢睡懒觉呢?
不过天天睡懒觉也就没啥意思了。
前几年在百步的时候,日子过得滋润,几乎每到了冬天,睡懒觉就成了常态,每天都是十来点钟起床,早中午饭放一起吃,每天的序幕是从下午拉开的。
好在那种时光比较短暂,不然我得有多后悔呀?
所以我大部分都还是早起的,堕落一阵之后我就开始早起、跑步、读书。
上大学时我的标签就是早起,不管是数学专业的还是钢铁专业的同学,都知道我每天早早的起床。
我那时候很喜欢英语,所以每天很早就爬起来,然后去食堂买两馒头,吃完早饭后就开始背英语单词,我那时候特别喜欢背英语单词。
高中的时候貌似每天都是被闹钟闹醒的,每天很早就被要求到学校里去,因为七点左右就要开始早自习了,我那时候比较喜欢数学,所以每天去学校时都很开心,因为又能做数学题了。
初中的时候就有点懒了,不过后来在健哥的带领下也开始了早起,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然后在路上吃一碗小刀面,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都流哈喇子,小刀面貌似是每晚睡前的一个念想,念着第二天早起又能去吃了。
小学的时候,每天早上五点多就起床,有时甚至四点多就起床,然后吃几个包子喝一碗稀饭,天还没亮就往学校跑,在学校门口冻得瑟瑟发抖,等着开门,既不是为了数学也不是为了英语,而是为了玩,和小伙伴们玩。
想想真有趣。
而现在呢,每天叫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旦旦日记》。
(完)
微信公众号:《旦旦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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