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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

接触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

作者: 柳树招风 | 来源:发表于2019-06-08 22:43 被阅读40次
文/柳树招风

01

姣姣已经有43天没出来浪了。

在认识她有五年的我看来,这稀奇度不亚于太阳从西边出来。

她是一个闲不住的女孩,喜欢交朋友,一周有五天都泡在酒吧或K厅。

今天她再次拒绝我出来玩后,我实在忍不住好奇便去她家找她,想看看她到底得了什么病。

没想到去到她家才知道原来她养了一条狗,才没空出来玩。

那是一条小小的博美犬,雪白的毛发,明亮的眼睛,吐着小舌头可爱极了。

我抚摸着使劲摇着尾巴的小博美犬问她:“你以前不是不喜欢狗的,怎么想起养狗了。”

姣姣从我怀里抢回小狗说道:“以前没多喜欢小狗,没想到现在越来越喜欢狗了。”

我笑着说:“那你也不能因为喜欢狗就不出来玩啊,以前你多喜欢交朋友。”

“我就是接触的人太多,才发现还是狗这种生物比较好”姣姣看着我继续说。

“那么多的人,还真不如一条狗。”

02

姣姣在大学的时候谈了一个男朋友。

其实最初姣姣对那男生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架不住男生猛烈的追求,最后就在一起了。

后来久了,姣姣真的喜欢上了那个男生。

姣姣一直以为她俩的感情很好,毕业出来后,她们待在同一座城市,一起努力工作,一起奋斗攒钱。

“我以为虽然他没多少钱,但至少很宠我,我要求不高,觉得这就已经很好了。”姣姣认真地对我说。

“但后来我才发现我被脚踏两只船,他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大他八岁的女同事,那个女的离异还带着小孩。”

“他嫌我涉世太浅,有些想法还很幼稚,又贪玩,所以就喜欢上了那个温柔开朗,知性漂亮大她八岁的女人。”

“有一次他带着那个女同事和她小孩出去玩,他说竟然感受到了一种家的幸福感,所以越发的嫌弃我这个幼稚鬼了。”

我忍不住地问姣姣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她摸着狗头笑着说道:“那傻子都写在日记本上了,他真以为我不知道他日记藏在哪?”

“我发现日记的当天就把日记甩在他脸上分手了,免得他又自责又不知该如何选择。”

你看,在忠诚上来说,男人就是比不上狗。

说着,姣姣抚摸狗的动作越发起劲了。

接着姣姣继续给我盘点了一番人不如狗的观点。

03

不单是忠诚,我觉得很多方面有些人都让我有些恶心。

之前看过一则新闻报道。

有个看起来刚过30岁的“贫困户”找来记者告状,说他手掌因为在工地上被砸伤了,现在干不了重活,结果村里评选贫困户不选他,上面的人送礼送温暖没他的份,新修房子也不修他的,他们就是瞧不起自己。

带着问责和主持公道的任务,记者找到村里的其他人,打算收集好证据再去村支书那,好好替那个可怜的人主持公道。

没想到在村里转了一圈,得到的结论却截然不同。

送礼送温暖的那群人是当地工厂给老员工送来的福利,他眼红自己没有,就死活认为这些人是瞧不起自己才不送礼物给他的。

新修房子最初是算他的份,国家给修房子,但你个人需要少出些钱,买些砖头材料,他就是不出一分钱,说就应该免费修。

贫困户的确没选他,那是因为他还有劳动力,村里看他干不了重活,就打算让他到村委扫扫地,看看大门,至少也是一份工作。

但他死活不做,刚过30岁的人,整天不是睡觉就是瞎溜达,让他工作,他就说手疼的受不了,干不了任何工作。

村支书叫来那个人当面对质,问他是不是有照顾他,有给他找扫地之类的轻活。那个人支支吾吾,嘟囔地说道:我什么活都干不了,国家就该养我。

有些白眼狼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不感激,他还要反咬你一口说你帮的还不够。

听说狗是由狼进化而来的,所以对于白眼狼这种人,还真是不如狗。

04

而且养狗还有一个好处,我对狗好,他就寸步不离。我喂它吃的,它就摇着尾巴讨好我,我对它做什么,它至少能给我一些回报。

我把这称之为尊重。

而有些人不是这样,你对他好,他会怀疑你的用心,你继续对他好,他就把你当成大好人,你一旦停止这种好,那你就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了,会遭到嫉恨。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作为新人的我很是低调,给老员工端茶倒水,主动揽下更多的工作,但时间久了就发现有些人还是那么高高在上。

我帮忙倒杯水递给她,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更别说什么谢谢了,仿佛多看我一眼就是对我的恩赐一样。

我曾经还见过一个朋友带来的奇葩,吃火锅的时候有些人不能吃辣,就点一个鸳鸯锅。他脸刷的一下就黑了,使劲地嘲讽点鸳鸯锅的人是有多外行:不会吃火锅就别来火锅店,丢人。

我把这些人统统称之为不懂尊重的人。

《欲望心理学》上说,有些人对狗比对人好,是人对关注、对尊重和对认同的欲望,即使是小狗的尊重也一样。

因为有些人就是不懂得尊重。

05

张嘉佳在《让我留在你的身边》里,借金毛狗梅西之口,这样说:

我不理解这个世界,不懂得一些规则,我只知道喜欢你。

我不试图留在你心里,我只想将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给你。

你会结婚,你会有宝宝,你会有这么多需要操心的事情。

而我穿行在你的生活中,奔跑、欢呼、静静注视你,用尽全力让你喜欢的人可以喜欢我。

是的,狗不用说话,只要冲人摇尾巴,只要无条件地喜欢人,人就会觉得自己很重要,就能博得人的喜欢。

这大概是越来越多人喜欢养狗的一大原因,与人相处太过复杂,要考虑人情世故,要处理人际关系,还要时刻维持着自己的情商。

有时候遇到对方态度的巨变你还会措手不及,是不是自己哪里又考虑的不够周全。

所以接触的人越多,就越会感到厌烦。

接触的人越多,我也就越喜欢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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