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作者对于“公约”的不屑,以及他对“私约”的热衷。他说,自己很担忧这个社会太注重公约,而忽略了私约。
他举了例子,“如果我答应你明天晚上给你稿件,那我肯定就给你了;而你非要签合同,这就太折腾了。”
作者又说,私约就是人的信用,说话算数,“这个社会现在有几个人说话算数?如果私约都由公约代替了,那真是没治了......”
他认为,公约是法律对人们的约束,而私约是道德对心灵的约束。他感叹:“现在社会的人,遇到事情后,就说是阿度的问题。可实际上这是人心的问题......”
这篇豆腐块文章的作者是一位挺有名的所谓收藏家。
读完文章,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所谓说话算数,比如我们约好明天8:00见面,确实没必要签个合同。哪怕约在早上8:00,你晚上8:00才出现,也只能说你不守时,人品欠佳,我不会再与你约定就是了。
可是,若触碰到了利益,比如作者提到的交稿时间,如果不签合同,单靠作者所说的“私约”,那么最先经受不住考验的,很可能就是你所信任的朋友,甚至是亲戚。
因为没有制约,对方不遵守约定,不会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他可以为自己找出一堆理由,同情自己的难处。而你也因为没有合同,虽然气愤,也奈何不了他。
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你的所谓好友,你的所谓亲戚,一句“能不能借我点钱,最近遇到点难处......”,就能让你陷入为难无措中。
先不说他遇到的是不是难处,只要他开了口,你说你是借还是不借?我想,大多数人一定是非常厌恶借给他,却又不得不满足他的要求。
为什么?因为你无法对他有制约。他是你的所谓朋友,所谓亲戚,于是私约来了。
而这个私约后来你会发现,它只是针对你的制约:朋友亲戚这层关系,让你不好意思跟他签合约;朋友亲戚这层关系,让他可以大言不惭跟你开口要数目可观的金额。你若不肯,那你就是大逆不道。
对方一定不会主动跟你说:“我给你写张欠条”,或者真诚地说:“咱们签个合同,我XX时间后,连本带息一并还你。”
他绝不会这样说,因为他知道你没勇气让他签合同,因为他知道你抹不开面子,但他能。
越是所谓朋友亲戚,越容易将便宜占到极致,债主最终变成孙子,还无可奈何,因为他是你的朋友亲戚。
你说这种时候,收藏家推崇的“私约”是不是苍白得可笑?
人性本就贪婪,加上没有良知,再加上那层可以制约你的所谓关系,让大谈特谈私约的人,占尽便宜却还要卖乖,你到哪儿去说理呢?
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就看它是不是有秩序;就看它的人们是不是都有公约心。
收藏家说,遇到事情,不要只想是阿度的问题,其实是人心的问题。可是他没去想想,人心又是怎么才出了问题呢?
面对人性的贪婪和邪恶,你无法要求人人都能自律,人人都有公德心,人人都有良知。
于是公约法律便是最好的帮助人们扼制住自己内心恶的一面,而将善发挥到极致的工具。
当每个人都在心中有份敬畏,无形中就会增加守信用和良知的意识与强度。
于是,当你想到你的行为很可能损害对方利益的时候,良知会让你觉得愧疚,从而放弃侵害别人的行为。
纵观古今中外,确实应该相信,一个好的阿度,会激发出人们内心最纯善的一面。
不要考验人性,更不要用空洞的道德说教试图让人们自律。只需要想办法,让人们都有公约法律意识即可。
那篇豆腐块文章竟然发表在我特别喜欢的那本已经停刊的杂志上,还是换主编之前。
这让我不禁感叹:名人的力量,真是不容小觑。
文 | 枫叶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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