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康研报(公众号)
近日,楼市传来了重大消息,我们耳熟能详的东莞市发布了一个通知,主旨思想就是"两天内可无理由退房"。对,您没听错。也就是说,东莞市以后买房就像电商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一个模式,只不过这里是两天。这可让房产界的朋友们不淡定了,难道这是一种什么信号,是房子不好卖了,提升服务来促销呢?还是葫芦里卖别的什么药。我们就来瞧瞧其中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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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自然日内可退定金
根据通知内容,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之日起(不含签订当日)两个自然日(注意不是工作日)内,购买方临时反悔,要求解除认购书并退定金,如果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这里还有个前提,就是在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需要向购买方详细解释将要签的买卖合同内容。在了解了之后,购买者如果两个自然日之后要退定金,就不能以没有听过什么买卖合同,不了解合同内容什么的要求退定金解除认购书。换句话说,就是你什么都知道了,认购书也签了,但是两个自然日后不想要了,或者就是不跟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你以为你定了一套房,就这么拖着,他也不能卖了。这你就错了,只要你当时知道了解了买卖合同,签了认购书,两个自然日后你要么买房,要么不要定金。别人还有权卖了你定的房子。反过来,开发商在上述流程都走过之后,如果你能在约定的事件签署买卖合同,就得双倍退定金给购买者。这个也对购房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你如果想买房,就得了解当地政策,和银行政策。这个通知可是解决了两个大问题:
1.给冲动消费者加了"后悔期"
身边总有一些这样的人,买东西时生怕一会就买不到了,嘴里喊着"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这就让很多商家抓住了这个消费习惯,大肆促销,每天都是跳楼价,清仓了。尤其是网上购物,一看到优惠手就不听使唤了。结果货到了一看就不喜欢了,幸好有无理由退货条款,不至于损失过大。其实商家都不愿意这么做,只不过现在什么都竞争大,这也是一种服务升级,以前的强盗商家房地产,现在也搞起了服务升级,无理由退房的规则。这也算是房地产行业一个历史性进步,这也从侧面说明楼市现在是真的不好做。降价了政府和当地居民都不答应,那还是算了吧,我从销售模式入手总可以了吧。其实这么做削弱了卖方议价能力,增强了买方的自由,和选择空间。
2.可以对抗不合理条款
其实这个规定还有的好处是,在这两日,你可以拿着买卖合同去找律师,或者去问问亲戚朋友,多几个人参考,就不会有一些霸王条款,或者违法违规的条款来伤害到购房者的利益,避免了之后的麻烦纠纷。
总结
这样一个通知说白了就是一场促销活动,从根本上不能改变楼市的冷淡,因为楼市的主要决定因素还是供给需求关系,加上市场资金环境。这个只能改变人们购房的心态,感觉可以有后悔药,心里有个底。我个人感觉这样虽然可能会增加一些看房者的信心热情,但也有可能会增加退房频率,反而造成开发商的资源浪费。就像以前的京东无理由退货,造成有些货被用一段时间再退回来,有些都用坏了。这虽然不会有用过房子的说法,但会造成房子被压着,辛辛苦苦签了认购书,给你讲了那么多条款,你过了两天说不买了,这是对资源的浪费。这样谁都不会当场说不买了。让你忙了一顿再做决定。当然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自然是好的,是一个进步。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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