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法治在线,有一个案例让我感触颇多。
法律都不是提倡,而是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
之前也不觉得什么,毕竟大人再有错,孩子总是无辜的。
但我觉得这样,对于很多婚姻中的女性来说非常的不公平,就拿今天这个案例来说,小玉的丈夫移情别恋,找的还是一个坐台小姐,两人还生了一个孩子。她丈夫死后,本以为顺理成章,遗产都该归小玉所有,没想到,这个坐台小姐,竟然拿出了一份遗嘱,说这些财产她丈夫都指定她和她的孩子为继承人。而且在此之前,他丈夫竟然为了要挟她,竟然买通了小玉的初恋情人,来引诱小玉,在丈夫的冷漠之下,小玉终于出轨,还被丈夫录了像,她丈夫说只要她敢离婚,就会公布这个录像,让她身败名利。
由此,我想,在中国,还有很多家庭,尤其是有钱有势的男人,出轨是常有的事情,尤其要是老婆没有生儿子,在外养情人生儿子的也多了去。
为了传宗接代,离婚的都多了去,更何况这种背着老婆养情人的。一旦有了孩子,法律竟然支持孩子同样有继承权,这不间接让那些想通过孩子上位的小三有利可途吗?也间接伤害了原配的情感和利益。
所以我觉得作为非婚生子女,最多仅仅应该享有扶养权,而不应该有继承权。
我觉得如果法律真的能够这样规定,肯定能够减少大批非婚生子女的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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