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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两片三四片,飞入梅花都不见。
今日七点,还未见一丝痕迹。一个时辰的回笼觉后,多了窗外纷纷扬扬的热闹。已白了树的头,却不肯飘落地上,只留下一地的湿润。雪花在空中狂舞,证明它的来过,没有一丝敷衍。仔细看了,各不一样,有大片的,有小片的,形状也是千差万别。有的急急的落了,有的似乎心有不甘,自空中不断盘旋着,倔强的对抗着地球的引力,犹豫着,还是一起坠落了凡间。
开了窗户,冷入了脖颈。雪花便倏忽的闪了进来,也想蹭我屋内的20度温暖。我伸出手,想掬了它入屋,只在触我掌心那一刻,我的36.5度熔了它的身形,只留下手心的一点点湿。
我原是不喜欢雪的。
小时候的雪,总是下得厚厚的,一脚踩下去可以没过脚踝的那种。走一步都要用力抬脚,然后再踩下去。如果单单是费力到还好,我偏偏不喜欢的是,等到雪被来往行人踩的瓷瓷实实的,光光的,成了冰的时候。小伙伴们很欢喜,一个接一个,在这天然的溜冰场上滑着冰,笑着,闹着,去上学。天生平衡性不好的我,会在这滑滑的路面上摔个四仰八叉。隔着厚厚的棉裤棉袄都生疼,生疼,连同眼泪也一同甩出了眼眶。这是刻骨铭心的一摔。
每每遇到下雪,我的千层底定是湿湿的一天。所以,手脚冻的肿胀,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下学回到家后,父亲总会帮我们把鞋子靠在碳炉子旁边烤着。这样第二天,我们才能穿上重新烘干而又温暖的鞋子。可是白天生了冻疮的脚是疼的,麻的。晚上的冻疮见了热气后会变得愈发肿胀而痒的难受。只要雪不彻底融化,路面不干,鞋子就永远重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的状况。这让我很难喜欢上雪。
对雪的厌恶持续了很多年。直到上大学以后,遇见天南海北的舍友,她们都很喜欢雪,独剩我一人,我也不得不假装喜欢雪。装着装着,也就不讨厌了。
再后来,成家生子。儿子是喜欢雪的,我陪他玩雪是必不可少的。我好像再也没有摔倒过,似乎也喜欢上了雪,但我从不像今日这般细细的端详过一片雪花。
翻看日历,昨日大寒,十一天后春节,再过三日是立春。
没有春风的召唤, 2022的雪,先一步抵达古城西安。经历整整一个冬天的疫情,不曾留意,这个冬天就要过去了。日子好短,好像只是打了几个盹。日子好长,封城整整30天了。
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一首刀郎的抱怨,延续到了2022年,整整二十年。
听说三天后的25日就会解封。2022年的雪,或许不早也不晚,一切刚刚好。
看,雪花正从目之不可及的厚重里,突破重围飘落眼前!
听,春风也整装待发,从四年八方奔涌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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