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我的感悟
法学家用词真是极其严谨,如这句话:“它的有效和成功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的决策在很多时候(也许并不总是)就是正确的法律决策。”
不仅用了“有效和成功”,“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很多时候”加以限定,作者竟然还用了括号里的(也许并不总是),真是精益求精啊!
第二部分:问题回答
问题一:作者是如何利用成本与收益的研究方法分析破产法难执行和国库券市场的建立的?如何理解“立法和与之不可分离的司法和执法也是一种经济活动”这个观点?
1.(1)破产法——先从理论方面论证破产法的重要性(好处):理论上减少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再从实际方面论证其缺点:实际试行增加交易成本,并举出纺织场的例子论证,最后分析破产法实行成本高的原因。
国库券市场——首先指出建立国库券市场的决策是效率高的、成功意义上的立法。其次,列明在出现国库券买卖黑市,与当时立法冲突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三种法律选项,其中政府选择的事建立国库券市场,使证券交易合法化,这种选择成本很小收益很大。
2.立法、司法、执法是耗费资源的活动,就需要解决如何有效配置资源的问题,也就是使资源配置使用获得效用最大化的问题。而这就是经济学要研究的问题。
问题二:站在经济学合理配置资源的角度上,如何理解“一定条件下,立法的选择实际上与经济的选择可以完全一致”这个命题?法学界是否会因职业利益而形成利益集团?
1.忽略法条主义和立法程序,建立国库券市场的决策在功能上实在是一个制定法。它的有效和成功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的决策在很多时候(也许并不总是)就是正确的法律决策。
2.可能,在法学界对立法的强调、对法制的强调不是基于对自身、法律和社会理解,而是一种口号的情况下,可能成为。
问题三:市场经济给现代社会的违法犯罪带来了哪些改变?如何理解“市场经济并不仅仅是经济活动”这个观点”?作者是如何论证“更关键的是要在社会中形成新的功能替代机制”这个观点的?
1.作者观点: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有可能造成社会的犯罪和违法现象的增加,具体表现为三点:
市场经济发展,伴随城市化和人员高度流动化,无论社会结构、组织和人的观念心理都经历并在经受空前变化;
社区弱化;
旧的规范打破,新的规范还未形成。
2.市场经济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3.形成新的功能替代机制是重建社会秩序的关键。功能替代指……作者分5点阐述了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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