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头

作者: 光荫故事 | 来源:发表于2020-11-14 10:12 被阅读0次

    或许是过了十分钟,我洋装伸伸懒腰,睁开眼睛,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那一天我只以为自己受了伤,完全不知道小蜜蜂也必死无疑。这就是我的恶作剧。后来也写过有关蜜蜂的作文,我都不曾描写过那次经历,事后觉得自己既愚蠢又无知。

    我做起身状,癔症半天,才起身走出菜园。我没有回过头看一下,只是低着头盯着自己被热乎乎的太阳光呈现的影子。

    许多时候大人们会各怀鬼胎,即使看见也什么都不说!你很难搞懂他们在想些什么——这样的情节恐怕没有机会书写成文,即使写出来也令人感觉很诡异!

    星期五下午总是作文课,老师出的自命题作文,我没有写出来。

    考虑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读时,一气呵成写出了《雪青》,描写一只总欺负我的大公鸡。我小时候是个瘦猴——看起来就好欺负的那种,被家里的大公鸡盯上了,一进家门就撵着我叨!

    这个欺软怕硬的家伙,长着血红的鸡冠子,微微向右梗着头、鸡冠子也向右耷拉着,下颌处的红褡裢像红领花一样荡来荡去。它总是斜着眼珠子瞄我,金黄的爪子抬的高高的,然后打着旋冲我示威。我跑的越快,它追的愈猛。

    尽管如此,我还是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雪青”。当时我有个喜欢的笔名“雪峰”,没有机会用,就把相近的名字给了那只大公鸡。

    中学时期很关键,大家都是这样说的!

    语文老师刚刚师范毕业,比我们大不了太多。教学方式上很开放,要我们每周自发交一篇周记。只有一个要求,必须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真实的事情。

    大家都很为难,因为都觉得自己的生活索然无趣、司空见惯,哪里有值得记录的地方?这里抄一句那里抄一点,或者写些胡乱夸张的情节,糊弄过去得了。

    我没有那样干!而是写了一篇家里发生的真人真事儿,题目叫《我的伤心事》,怀着自揭老底的忐忑交了上去。不知道为什么事后又有些后悔,想想常言说道∶家丑不可外扬!我犯得着那么当真嘛?

    本来周五的作文课,不知道老师哪根筋搭错了,星期一上午就给滴溜出来,把《我的伤心事》给宣扬出去了!他倒是读的痛快——除了我,学生们也听的起劲!可是我的那颗心呢,甭提有多复杂了。

    原来大家都喜欢听别人的故事!只要不是自己的,都成!

    不过,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文章须得贴近生活。真情实感才能让人产生共鸣!尤其是对小学、中学生来说,了解这一点,是写作课的基础。

    大概自认为摸着门道了。后来的写作课,我都走此种路数,屡试不爽!

    写作带动了我的语文成绩,自然也不容许其他课程的落后。成绩优异真是件令人愉悦的事情!老师同学跟你无比和谐,人也空前自信。看来,当初我的那些曾经觉得难为情的作文是一笔划算的投入。

    我交到了知心朋友,后来由于家庭变故,她随家人去了遥远的新疆。

    我第一次接到她的来信时相当兴奋,因为那是我平生接到的第一封信!我几乎没有关心她好不好、信里写了什么?我最关心的是,我给她回信写些什么内容,还有书信格式对不对?凡此等等…

    那时候我连买邮票的钱也没有,还痛恨邮局太功利,亲人们联络感情,如此重要的事情,还需要花钱买他们的邮票。我这个小不点当时可是大费了一番周章!偷了二姐给她当兵男友寄信的邮票,才发出了给我知心朋友小芳的第一封回信。说起我的第一封回信的内容,除了客套话以外,还希望她能跟我多说些新疆的稀奇事。

    我还向她揭穿了跟她有关的一个秘密,我哥跟她同岁也同班——对!没错我哥跟我同班,是个学渣。我当时是很嫌弃他,他心思放错了地方,偷偷喜欢上了小芳。我亲眼看到他趁我不注意偷看小芳的来信,我没有揭穿他,却把自己的推理告诉了小芳,这些我全写到了信里。

    可是,我的这封信并没有得到回应,有哪位能猜一猜为嘛?

    有人说啦,没有回应的信,有什么好奇怪的,历史上的诸多遗憾通常就是这样造成的。还是我告诉你们吧!我贴上的邮票是从二姐用过的信封上揭下来的,当时不知道,这是我一年后才确信无疑的。

    中学我跟着之前的语文老师转了学。

    来到新的学校,我又有了新朋友!爱晴是个实力很强的学生,她的基础扎实,对自己超级自信。同时她还具有与她年龄不符的成熟气质!

    她个头比我高,一头乌黑的齐肩短发,在写作业时,会不自觉的用手挂在耳后,露出她细白娇嫩的脸颊,还有耳廓处突出的一丁点耳廘。她的眼镜细长,好像圆眼睛被故意拉长了一般,显得小了点。不过一笑起来眼睛眯起来弯成月牙状,十分可爱!

    她大概也特意观察总结过,所以总是笑眯眯的,很有感染力!

    我想也许是她的笑眯眯的眼睛,才让我们很快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说话做事都很得体,不像很多青葱年纪的少年——个性十足、让人吃不消。大家都很喜欢她,包括班里最帅的男生。

    我想正值青葱年少,哪里会有不喜欢美好的人呢,那个正被灌输知识、经历美好年华、增长见识的的年纪!

    我们的语文老师,还是坚持他一贯的作风,每周一记。我早已习惯了他的套路,所以写作课得心应手,语文成绩也是不能撼动的存在。可是爱晴,不仅语文课不比我差多少,数理化也相当了得!受此影响,我的总成绩老是被压在班里的二、三名…

    有一年冬天,大雪下的铺天盖地,我偏偏头一天回了家!离校六七里的路上没有公路,只有一条长长的河堤,间或河堤中间有缺口、凹陷,一路上走起来并不平坦。老爸也实在是不放心,就一路带着我,直到下了河堤才返回。

    此事件,我写在了那一次的周记里,没想到被老师拿给全班读,还让我誊抄了好几遍,说是要投稿。虽然也经过了老师的润色,最后也没有发出表,可是对于我却是一次鼓舞。

    县里抽考评比,语文老师第一个定了我,说句心里话爱晴比我成绩优异!

    生日那天她特意给我买了毛熊,当时我一激动,提前透露了被县里抽中的消息。没想到爱晴对这种云淡风轻的事情也有介意,她直接针对语文老师,说就是对她有偏见,小家子气。

    我当时被她的反应吓住了!

    我记得就是从那一次起,我常常会说服不知轻重的心,忍住以往总也藏不住小秘密的嘴。这其中也包括爱晴让我为她保守的小秘密。

    可是另一面,我又会把它们记在自己的日记本里,或是偶而掂量着写在周记里。分寸有时比较难以把握,可我又忍不住的把这些小秘密写出来了。

    我们都住校。我住在东院——女生和女教师专门的有个圆拱门的院子里。她住在西院——教师家属们旁边的女生寝室里。这样每天晚上我们就不得不分开!

    不到半学期,我就每天早上早读之前去找她。就等看着她穿戴洗漱直到她忙完——看她把淡粉色的有着玫瑰香的香皂泡沫铺满脸上、揉搓手里,偶尔她也强行给我打的满脸都是。

    实际上我很喜欢那个玫瑰香味,我甚至把鼻子凑到她脸上闻过,我一直都迷恋那个提神的香味。爱晴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她说,真正的玫瑰是没有香味的,我们印象中的天鹅绒般的红色玫瑰是刺梅或是月季。

    瞧她,知识多渊博!

    还有,她说:“你知道,为什么园子里,园丁总是把牡丹和芍药种在一起嘛?因为如果没有芍药相伴,牡丹就不开花,奇怪吧!”还有,“冬天越冷,第二年,牡丹花开的就越多。”

    她还说过一件更玄的事,“如果把指甲花种装到,老豆虫皮里,放上一个冬季,第二年,掏出来撒到地里,单瓣花就变成多瓣花,单色花,就变成多色花”。

    我当时半信半疑,可是她说的有鼻子有眼儿。就单单那个老豆虫,我认为就相当难办。想象吧,你的去田野里逮来一只胖乎乎浑身通绿的豆虫,或是黄色的,或是有稀疏诡异的花纹斑点的。用手指或秸秆戳一戳,咕蛹一下我的胃就起反应,更别说把他开膛剥肚了。准确说是,把它圆鼓鼓躯体变成一片树叶,流出那种黏糊糊的恶心的绿汁液。

    能做这种事的人,体验绝不会好的了。她的这些知识完全勾起了我的好奇心,真不知道她都是从那看来的!她就是这样了解我。

    我天生就不服气任何人,她却是第一个!

    甚至在没有旁人的时候,我还模仿她的行为举止,淡定地给家里来的客人寒暄,也在尊严受到挑战时尽量控制自己哭鼻子的毛病。尽量让自己穿着得体干净,尽量不跟前后座同学甩脸子、发脾气。

    在我们同窗的几年里,在我的积极配合下,她成功的塑造了我!…

    还记得,我说的那次抽考嘛!

    在那之后的一个周五写作课上,我实名写了一篇《我的朋友》,写的就是爱晴。事先我没有征求过她的意见,也没有告诉语文老师。

    知道我写些什么嘛?我是这样写的∶我的朋友爱晴——她的名字对于我们这个年纪,是个敏感的字眼。第一次我写她名字,问她为什么取这样的名字,她看后,立即把“情”字改为“晴”字。并且郑重的告诉我,关键字决不能搞错。

    然后我描写她的外貌特征∶她有一张巴掌脸不像圆苹果,可是外表像苹果一样粉嘟嘟的、白里透着红。

    不像我鼻洼里布满了小雀斑。为此我很烦恼,不过我还小,现在应该感觉还不是最重要的。我想,大概像我们的语文老师那样的年龄,可能就会成为我最头疼的事。

    可是爱晴却完全不会碰到这样的烦恼,因为她的小脸上白白净净的,一颗雀斑也没有。

    我觉的即使用放大镜放大一倍,也难发现一星半点!

    她身材修长匀称,却显得肉嘟嘟的。我最喜欢她笑起来像弯月一样的眼睛,这会让人联想到夏夜里繁星点点的幽深的天空。

    爱晴很会读书!早读时,在校园外那片碧绿的野草地上总能看到身着粉色上衣的她。她习惯默记,从不肆无忌惮的大声嚷嚷。

    我很纳闷明明是安静下来更便于记忆或思考的,可是老师却常常告诫学生要大声朗读。

    结果早读时整个班级甚至整个校园就像个十足的蛤蟆坑,一片亢奋、歇斯底里般的读书声。

    而且,我还亲耳听到过,有学生把“2”发成“A”的音。有些人一看就知道,这属口齿不清的学生,这辈子都别想拿到教师资格证、或是新闻发言人、或是广告明星什么的。

    更不可思议的是我还听到,有人把“兢兢业业”读成“克克业业”,把“绽放”读成“淀放”。

    这个就不可原谅了!关键是读的人不自知,听到的人,反而觉得瞠目结舌,无地自容!

    当然以上这段扯远了,不是《我的朋友》的作文内容。让我们还是言归正传。

    我们很要好,好到给人形影不离般的印象。同学或是老师,只要见到其中一个,就会不由自主的问另一个在哪儿?

    我觉的没有给予过她什么帮助,倒是得到过她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外语、数学、物理、化学她样样都在行,就连课外知识她也胜我一筹。

    凭我这不服输的性格,对爱晴却是心服口服,自愧弗如!

    你们别以为,这是作文里的客套,黄口小儿哪里有过真心服输的。我要说的是,当时那确实是我的真实想法。她改变了我,她的为人处世的得体与魅力沁人心脾,我情愿模仿她不动声色地做功课就足够优异!她深谙似故人情,明白轻重缓急。我明白凭我当时的资质不足以搞懂那些,可是我愿意接受人之常情里蕴含的人生智慧与生活道理,渴望无限接近美好与真诚。

    我认为爱晴是不可多得的好朋友!

    你们一定认为,我的这一篇周记过于美化,有失真的成分。

    我会说有,我想给自己树立一个标杆,也让老师和同学更加了解爱晴以及我们之间的友谊。当然也有想打破因为抽考事件横亘在爱晴心中的隔阂。实名作文,本色描绘,得到了老师的高度肯定,也让爱晴小“虚荣”了一把。

    生活中,亲人或朋友之间的感情常常不是单一的!中间夹杂了许多复合滋味,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只可淡然面对,不可发泄较真儿的寸劲。

    人生道路尚切漫长,历经过后还要得悟呢!

    关于我之前的写作课,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存在,那就是迟迟未亮出大名的语文老师——谢沛林。

    终生难忘的一段师生之情!

    他一毕业就接了刚入初一的我们这个班级,尽管不了解他的实际年龄,估约莫也就比我们大个七八岁的样子。

    还记得第一天回到学校,夏季刚刚结束。此时最难以捉摸的是天气,昼夜温差常常让人一时难以适应,特别是地处乡村田野的校园里。整个暑假里疯长的野草,像没王儿蜂的姿意疯长的孩子一样,遍及整个校园。覆盖了通往教室的甬道,长满了操场及操场南边的男女生厕所,道路几乎被蔓延的消失殆尽。

    站在校门向内看满眼碧绿,各种野花点缀其中,一副极美的自然图卷!

    如果我有莫奈或是梵高那两下子,我就随它生长,画一幅俯瞰的图∶一扇银色线条柔韧的门,像在耸着肩咯咯发笑的人。门轴缝隙处伸出一束黄里泛绿的花——大概是黄蒿。甬道两旁的杨树约摸两年的树龄,尚未绿树成荫。两边的浅沟里遍及着开的正靓的蒲公英,紫蓝色的矢车菊安静平和,粉色的田旋花朝天绽放、喇叭里吹着青春之歌。还有抹儿眼、七七芽,长着银灰穗毛的牛筋草,开着小黄花的马齿苋,跟我个头高低般的龙葵——墨绿的叶子,蒲蒲扇扇的,紫黑色的果子一股扎个七八个,如果想饱口福,能让你摘到手软。

    教室的屋顶长了几株耷拉穗的野苋菜,有几只麻雀叽叽喳喳的在摘野苋菜。麻雀相当灵活,警觉的眼瞪的溜圆。它们不停的左叨叨、右叨叨,与同伴上下翻飞。浅棕色的羽毛有贝壳一般的纹路,它故意抖擞着毛,使自己膨胀起来,然后使劲打个寒战。片刻之间像拿定主意的小孩,掀起一小剪麦秆,然后放下;再掀起,再放下。定住,盯着微微摇动的龙葵,毫无征兆的俯冲下去。

    教室的木门髹着深红色漆,经历了漫长的时光,显得锈迹斑斑。还有一块竖着的板子松动了,被出出进进的学生弄的啪啪响,他们谁也不会关心门的问题。课桌、板凳与水泥地面的摩擦声,咕咕作响。

    在老师没有进来前,即使上课铃再郑重其事刺耳地敲响,男孩子们也不会消停。他们交头接耳,与邻座嘀咕着下课后要实施的计划。

    语文老师进教室了,门开时与阳光一起漫了进来。在他侧身的霎那间,嘴边那毛绒绒的胡子泛着微黄的光,清晰可见。他的头发浓密,正面看毛起的胡须也不算少。对于胡子我也不太懂,我猜是山羊胡的形状,显然跟他的年龄相和谐。脸很白,没有血色,然而翘起的双唇像涂了口红一般,映衬的整张脸清晰鲜明、生机十足!

    过段时间后才知道他并不幽默,没有幽默感的人大多也不会动不动就笑,所以他也没笑。表面上镇定自若,先也没开口说话。他不会是因为紧张吧?

    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授课,通常第一次都会令人不由自主的紧张,即便面对的是我们这些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调皮捣蛋鬼。

    挑了一根粉笔,不经意中习惯性的把它折断,在讲台黑板边儿上稍微腻了腻参差不齐的粉笔头,转身写出“谢沛林”三个大字…

    光荫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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