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作者:[法]古斯塔夫·勒庞
读《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有感而发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可是一直也没有时间读它。听很多人评论说,这是一本好书,值得一读,而有些人又评论说,这是一本不好的书,那该听哪一边人的?反正不管什么样的书,总有人喜欢与不喜欢了,就像“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充满好奇心的我,无论别人说法如何?觉得都是各抒己见,人云亦云,听听就罢了,不如亲自阅读此书,答案就会立即出现在自己眼前,读完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就信心满满,证据十足。
刚刚把此书读完,这本书分为三部分:一、群体心理,二、群体的意见和信念,三、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一、群体心理
讲述了聚集成群的人,有着集体心理和感情,思想一致,暗示了他们自由的个性消失,但这都是暂时的心理群体,并说明了群体不同与孤立的个人。
还讲述了群体的特征,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理性与想象力,群体的信仰及所采取的宗教形式。
作者用了大量的文字与观点以及论点,从总体的角度与观点来论述了群体的所作所为,以及品质,思想与文化程度都是低下的,而且都是负面情绪了等等......总之,一切举止行为在人们眼中都是不好的一面,都是反面,与正能量相反的。
讲了群体都是普通的品质,不能完成高智力的工作,平庸才智,愚蠢,野蛮人,智力低下,性格冲动,多变,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情绪,夸张,单纯,偏执,专横,保守,缺乏理性,没判断力,没主见,恶劣,极端,低下的推理能力,只会形象思维没逻辑,落后的观念,落后于国学知识和哲学家好几代人,没理性,敏感,同时还举了一些例子归类了一些人,例如妇女、野蛮人、儿童等弱势群体。
群体的宗教形式只崇拜“上帝”。
总而言之,这些都反应了群体就是受歧视,思想不正,行为不当,文化不高,举止不文明等等......
二、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提及了群体信念的准备性因素:1.种族,2.传统,3.时间,4.政治和社会制度,5教育。
讲了群体是遵循过去的观念,欲望和感情,传统思想顽固不变,还说了群体只能理解拼凑起来的观念。
三、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提到了群体的分类:
1.异质性群体
a.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b.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
2.同质性群体
a.派别(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b.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
群体的特点:1.群体的领袖,理解为就是小头目,煽风点火的人,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一切群体动物都服从头领。2.领袖的动员手段有:断言、重复、传染。3.名望。
看完了这本书,深深地体会到,群体在人们的印象中就是所有行为、能力、思想、都是不完美的,就是坏思想。
这时,我想起了当年的“法纶功”事件,此事件害死了不计其数的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洗脑”后,走上了所谓“圆满成佛”的死亡之路......十分悲剧残忍的结局!
这是罪该万死的李洪志所造......当时轰动了全世界。
事实上,“法轮功”的创立者李洪志,是一名通过欺骗等手段,建立非法组织,危害民众身心健康,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人物。
李洪志一九五二年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原怀德县公主岭镇),只上过小学、初中,后在部队军马场、森警总队吹小号,转业后在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科工作;一九九一年停薪留职从事“气功”活动,一九九二年五月起传播“法轮功”。
李洪志在编造的个人简历中称自己自童年起便得到佛家、道家真传,功力达极高层次,具有种种“神迹”。他还更改出生日期,其目的是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
其实,李洪志从一九九二年才开始学练气功。李洪志以两门气功功法为基础,又摹仿其它舞蹈的某些动作,拼凑了“法轮功”功法。李洪志自吹的经历完全是子虚乌有的弥天大谎。
李洪志在北京设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此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三十九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了一千九百多个辅导站、两万八千多个练功点,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李洪志作为“法轮功”的最高头目,经常通过其组织系统发布指令。
李洪志散布的歪理邪说造成了极大危害。李洪志宣称,修炼“法轮功”就能够“灵魂不灭”,并将人度到“天国”极乐世界。他还宣称,人生病是前世造“业”欠债的现世报应。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迷惑,有的患病后拒绝去医院,不打针、不吃药,贻误治疗导致死亡。有的因练“法轮功”自杀身亡或精神失常。有的甚至采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人。“法轮功”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的恶果不胜枚举。
.......
很奇怪的是,最近这几年,我还经常接到关于“法纶功”的骚扰电话,每次都快速挂断......要么拒接!
真搞不明白,是否这种“邪教”传播还没完全禁止.....?
真希望这样的悲剧别在发生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