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般若芙殇
从喜欢上喝咖啡那一年起,每到一个城市,独处时都会主动去寻觅咖啡店,无论是座落在闹街边或是隐藏深巷内,只要那地方够幽静,尽管卖的是速溶咖啡倒也无妨。
星巴克,往往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因为那里总是太吵杂,不适合一个人独往。三两好友倒不失为一个好去所,但促膝长谈或许更需要的是一整壶白开水,可以加点冰块,但千万不要含糖,因为喝过糖水的嘴巴,有时候说出的话太甜,甜的发腻令人感觉浑身不自在。
随着年纪渐大,喝咖啡似乎越不讲究,褐色的液体加点奶就足矣,美其名叫拿铁,其实就像咖啡味牛奶。有时昂贵一些会有炭烧味,打个奶泡,拉花成一颗爱心或是躺着一片枫叶,赏心悦目之余,荷包又少了几块钱,那几块钱却为嘴唇加上一点轻柔的触感,奶泡有温度,像是少女不顾一切时给上自己的一个吻。
然而有时却不是几块钱的事,她无意间溜进你心里,兴许一辈子都难以忘怀。
咖啡是百搭,一块起司蛋糕、五六颗坚果、三两片手工曲奇,或是像肯德基的早餐一般,中西合并加上了一根油条,倒也是一番风味;当然也可以是一本书、一段音乐、或是窗前熙熙攘攘的人群,甚至一段多年前的回忆。
回忆不要太浓,一个人的时候常常拘泥于过去,不加糖的咖啡便会有点苦涩,苦到咖啡豆里的酸味浮现,便不再钟情于独处的时光,那个明媚的午后见不着阳光,轻音乐、爵士曲、黑人的饶舌歌听起来,就全部感觉哀伤了。
“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
巴尔扎克这句话至今我仍无法体会,据说那一生喝下的五万杯咖啡,让他留下不少的名著,那是他创作的源泉,而如今的人们害怕的是喝多了睡不着觉,咖啡因会造成骨质疏松症,咖啡馆的咖啡……比较贵!
那一天经过街口时又看见那间自己十分喜欢的路边咖啡屋,距离上次见到已时隔两个月有余。那是个几乎用全玻璃所装潢的店铺,即使只是在红绿灯前稍作停留,也能清楚看见最里面的桌椅正交谈中的客人。
浓浓的香味飘到路口这边来,脚步不经意便向前跨进。
那个小腹微突,穿着休闲的中年男子就坐在门口旁的位置上,桌上放着一杯加大、超大、夸张的咖啡杯,拖鞋就在椅子下,一双光脚横跨在另一张椅子上,正口沫横飞的对着另一位男子高谈阔论着。
迎面而坐的男子唯唯诺诺频频点头,一强一弱的画面不禁令人联想到:曹操长歌当啸时,豪气冲天,而刘备寄人篱下,装孬一味谦恭,忍辱负重。只是不清楚当年他们煮酒论英雄时,是否也像眼前的人一般不修边幅,或许他们觉得喝咖啡时盘腿赤足才是最洒脱的表现。
老舍的《猫城记》让人读起来趣味横生,隐喻之余还能深入去省思当年的社会现象,因为写的是火星上那些猫人的愚昧,所以地球上的人不会恼羞成怒,更何况种类那么多,黄皮肤也不见得和你我是同文同种的人。
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咖啡也传入了猫国里,学习外国人往往是猫人不留余力之事。于是人人都希望成为高雅之士,说喝咖啡有多高雅,那倒不尽然,只是这件事是外国人做过,外国人的一举一动才代表着“高雅”。
于是所有猫人无论何时何地手上开始端起一杯咖啡来,人人觉得只要端起了咖啡,就和那些曾经端过咖啡杯、出了名的外国人一样:有才华、有信仰、够高雅。
果不其然,说话的样子也不同了,每个人顿时间都成为这方面的专家。短短数年间咖啡产业在猫国里迅速发展,还独具风格生产出只有猫国才有的“啡咖”来。
啡咖和咖啡是不一样的东西,其实算是咖啡的失败品,只有猫人自己会喝。
除了模仿之外,猫人还有另一个习性就是爱面子,面子可以比性命还重要,猫国里每天为争面子而死去的人,数不胜数,而全国上下齐心努力创造的啡咖,又怎么可能是咖啡的失败品呢?
“那是改良成功的创举,是猫国结合外国人经验,实施本土化后的硕果。”猫国的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告诉了全世界。
其实“全世界”美其名也就是猫国而已,因为大家都听不懂猫语,然而电视机前无数的猫人却激动的痛哭流涕。它们自发性的组织为国争光加油团,在各地摇旗呐喊,锣声鼓声齐鸣着,还全天性免费提供啡咖畅饮。
猫国的皇帝出现在电视前了,他慷慨激昂的为“啡咖”发表了近三个小时的演说,最终还将当天定为世界咖啡节,每年的这一天到来,全国上下都将举行为期一周的咖啡狂欢活动。
“是外国人耶!”一个外国人出现在狂欢人群中。
突然间大家安静下来了,无数双眼睛盯着那个正拿起一杯啡咖的外国人看着,它们用各种不同的眼光引领而望,似乎都在期待些什么。
那个外国人端起一杯啡咖,慢慢往嘴里一送,所有的猫人都目不转睛随着咽了一下口水。只见一张怪异、厌恶、复杂的表情浮现,随后那外国人没有出声,轻轻的将那杯只喝了一口的啡咖放在路边的石椅上,转身而走,不一会儿便见不着踪影了。
另一杯啡咖掉落地面发出“咔”的响声,又一杯、十杯、百杯掉落,成千上万的猫人陆续做出相同的动作,像骨牌倒落的声音在整个猫国里传出,大家转身而走,只剩下到处被扔下的纸杯,和那个原本被叫做咖啡,其实是啡咖的不明液体。
没有人再提起这件事,也或许早已被忘记,因为猫人的记忆力不长,善忘,尽管那些被丢弃的杯子、液体没有人愿意去清理,但他们视若无睹,依旧挺起胸膛,看着蓝天走路。
往上看的眼睛,没有必要,也看不见地上的一切事物,偶尔斜眼往下一瞧,对他们而言是给予莫大的恩赐。
既然“莫大”那就不该轻而易举,太过随意就不值得一提了。
猫人不潜心去学习,因此他们没有可歌颂的文化,喜欢模仿的个性,造就着的是一个个华而不实的个体。许多个体形成的群体社会会将之更加放大,似是而非的观念相互渲染,最终连仅剩的一些现实主义者,也被同化了。
随着走进一家咖啡店后,那些猫人的猫事也告一段落。
还是点上一杯拿铁,撒上一点肉桂粉,第一次闻到肉桂粉和咖啡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便深深被吸引,从此就变成一种习惯。
肉桂在香港叫玉桂,据说对人体有不少的助益,没有去详查,跟与人相处时一样,第一眼就喜欢似乎更加重要。
喜欢上了就是喜欢,钻进心里时那些个缺点也都变成优点了,没有必要了解过多,钟情于咖啡的苦涩香浓时,不加糖都能喝出甜味儿来。
留着随时翻开时都能感觉幸福的回忆,下次还能不假思索的点上同一杯咖啡,那些城市、那些地方,也总因为有些在意的人曾经待过,些许足迹会让自己愿意花更多时间去寻找。
芙殇随笔目录 谢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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