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第五建利
“我死我有理、我闹你吃瘪”,这似乎是一个颠扑不破的中国真理。为什么说是“中国真理”呢?因为它的真理性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实际上仅限于中国境内——确切地说,仅限于中国大陆。
“人命关天”固然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共识,但“死者为大”却是中国特色,“借尸发财”乃至“仗尸欺人”更是特色中的特色: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恨不得金山任我搬、国法由我定,贪心蛇吞象,眼泪翻大浪!
对此,医院、学校、企业和公安机关可谓深有体会、深受其害、深怀愤懑、深感无奈;而最没天理的奇葩现象,莫过于“法治逆行、执法最险”:法律的震慑性不是加之于和体现在违法者身上,而是加之于和体现在执法者身上。法治逆行碾压执法民警,谣媒、公知、讼棍抢吃人血馒头,这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中国怪事。
依法履职,法夺其职;对中国的一线执法民警来说,似乎每天都是法治愚人节。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分分钟脱了警服换囚服。因此,基层民警早就变成了有地气、没底气的大众出气筒,不被袭警、辱警才叫非主流、非常态。
打狗欺主,话丑理端。非博即硕的老爷们缺的不是知识,而是常识。所谓颠覆性错误,其实就是常识性错误。别人叫嚣着打上你的门来,家丁护院个个挂彩、人人憋屈,对方欺侮的分明就是主家老爷你,而你却仍自我感觉是开明士绅,简直可笑至极!雪崩来临的时侯,还有你继续开明的机会吗?
拿破仑有句名言:“军队的战斗力的四分之三是由士气组成的。”警队也是这样。当一支队伍已经到了靠明令禁止小兵跳槽来勉强维持的地步,还有什么战斗力可言?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警察也是人,也是趋利避害的。为什么看守所收押嫌犯变得像招飞行员似的?是看守民警故意为难战友吗?不是,他们怕收到猝死的押员打碎自己的饭碗!为什么侦查员对逃犯再也不敢穷追不舍?是抓捕民警故意放纵坏人吗?不是,他们怕抓到猝死的嫖客被抛物线坑爹!
“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如果在一个国家里,救人的医生、护人的警察和育人的教师总是被抹黑,而杀人的暴徒却总是被洗白,那么,这个国家算不算一个正常国家?如果不识好歹、颠倒黑白都不算病,那么,世界强国是不是就等于精神病国?光凭小鲜肉走红、执法者遭黑这个症状,就该知道这病有多重!难道“厉害了,我的国”遍地都是讳疾忌医的蔡桓公?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中国法治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警察执法困境是怎样形成的?目前我们依法治国所面对的主要问题,到底是违法者太猖狂,还是执法者太霸道?有人昧着良心硬说,法治河流上游的水是被身在下游的执法警察弄脏的。这好比是说,疫苗出现质量问题是打针护士的责任。要点儿碧莲好不好?马拉个币!
中国法治的主要矛盾,是立法不接地气而人权保障跑偏与国民法治观念淡薄而维权意识高涨之间的矛盾。这是中国的强势违法与弱势执法现象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警察执法困境的形成,除了这个根本原因之外,公安机关以“有困难、找警察”和“四有四必”为代表的无限服务主义警务路线,是形成警察执法困境的内部主因,国际反华势力和国内无良媒体、汉奸公知、死磕律师、裤衩老爷的遥相呼应、狼狈为奸,是形成警察执法困境的外部主因。目前我们依法治国所面对的主要问题是违法者太猖狂而不是执法者太霸道——谁见过跪地执法的“霸道总裁”?相反,肆意辱警、抗法袭警的猖狂之徒比比皆是。所以,建立健全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尽快出台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规定,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法治要务,是我们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警察维权的特殊性,而依法履职免责就是警察维权的特殊诉求之一。这是一个对警察群体具有决定前途和命运的根本意义的利益诉求,也是完全合理合法合情的利益诉求。时至今日,再不出台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规定,恐怕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变成公安民警的全面消极避战了。
请问,世界上还有比老百姓戏称为“未成年人渣保护法”的某法更失败的法律吗?一部法律不得人心到如此程度,若不大修,置群众路线于何地?
坦率地说,这些年来,我们的法治建设的某些方面不仅存在着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且存在着严重的教条主义、反智主义,弥漫着洋奴哲学、繁琐哲学的气息,在作茧自缚、刻舟求剑的道路上艰难逆行。平心而论,公检法司谁不是临深履薄、但求无过?我们是不是该停下来想一想:中国法治是怎样走到今天这一步的?这是我们的“初心”想要的“法治”吗?执法者和司法者都没有尊严可言的法治,能有悬壶权威、济世功德吗?须知:广告做得再好也有可能被驳回,疗效才是最大最权威的法官。
巨婴与谣媒齐飞,戏精共劣法一色——这是中国警察的执法环境的真实写照。中国警察执法的最大问题就是:出警时,代表国家、代表法律、代表警方;出事时,只能代表自己,“把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中国警察的依法履职,实际上就是在功与罪、罪与非罪甚至此罪与彼罪的刀尖上跳舞。
魏武帝曹操在《选军中典狱令》中说:“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同样的道理,对一线民警来说,组织上能派一个懂基层、懂法律、懂警务、敢担当的“三懂一敢”型主官给他们,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用古人的话来说,幸甚至哉,乐何如之!
什么是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就是指公安民警履职符合法律、法规和执法标准规定的,对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不承担责任;不得以领导批示、舆论炒作、信访投诉、复议诉讼、维护稳定等为由追究当事民警的责任。
公安民警为什么需要依法履职免责?因为公安民警依法履职所面对的,往往是无法预料的、瞬息万变的、具体情况各异的、个人意志以外的不确定性风险。稍作梳理,约有八险:
第一险是“猝死炸弹”。如天下闻名的雷主任雷硕士,谁踩雷谁倒霉,还得连累组织哑巴吃黄连式理个天价赔。
第二险是“牛二醉汉”。其风险度仅次于雷某,因为此等货色不死还好,一旦找死得死,尽管死更利民,但若死在警察手上,那就比国宝大熊猫还宝贝、还值钱,媒体圈和公知圈会疯掉一批亢奋“织女”——罗织罪名,死磕警察,殉情般执著地为“牛郎”维权讨钱。
第三险是“抱娃泼妇”。虽然一般不会出人命,但人家那“三大武器”——孩子、肉体和狮子吼,先就把你吓个半死,冒号们再拿切割刀比划一下,深度抑郁吧你!
第四险是“碰瓷老人”。这个就不用废话了,全民都怕。
第五险是“暴戾少年”。有法在上,夫复何言?
第六险是“精神病人”。对基层派出所民警来说,这不仅是又一锅,而且是又一坑。
第七险是“吸毒烟民”。面对吸毒致幻的“嘻哈群众”,警悟空真的一时分不清他们是好人还是妖怪:不论什么原因,他们一旦死伤在警察手中,那就绝对会被认定为“无辜群众”;只有真正的无辜群众死伤在他们手中的时候,他们才会被认定为妖怪,与此同时,警悟空立即会“被玩忽职守”!
第八险是“索证督邮”。大王让我来巡山,有权鸡毛要上天——集“四风”之大成、居“警闹”之首席的大裤衩督邮,直教天下人皆曰“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
凡此种种,都是执法民警的高危对象。
我们呼吁警察依法履职免责,有人却要对警察依法履职苛责——大裤衩下的屈辱执法让基层民警想起了《国际歌》。内鬼之害,甚于外魔。最大的敌人永远在同一阵营内部,比跪地执法更可悲的是拜权执法。大裤衩督邮“以权压法,妨害公务”被和谐成“游龙戏凤,官警纠纷”,这是中国法治的胯下之辱和城下之盟,其社会危害性巨大而深远!
赵克志部长指出:“要切实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探索建立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该严格执法的没有严格执法是失职,该支持和保护严格执法而没有支持和保护,同样是失职。
”江苏省公安厅已率先研究起草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标准(征求意见稿)》,走出了勇敢的第一步。特别是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民警依法履职免责规定,对一起对抗交警执法猝死案发布维权正名书,郑重地为四名民警公开正名,堪称是中国公安机关落实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制度的“第一个吃螃蟹者”。
重庆市公安局对此也是高度重视:建立督察主动介入民警维权申诉、不实投诉澄清证明等维权机制,制订和完善各类制度、规定,对侵犯民警执法尊严的行为,督察部门第一时间介入、政工部门第一时间慰问、宣传部门第一时间发声、法制部门第一时间研究案情,确保民警依法履职的时候有底气。
四川省公安厅发布了《十条爱警暖警措施》,其中之一便是“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省、市(州)公安机关警察协会成立“维权部”,聘请组建“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顾问团”,做好依法打击袭警等违法犯罪、民警依法履职免责、不实举报澄清等工作,协调媒体及时曝光各类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和暴力袭警案件。
那么,大裤衩巡山的某地是什么情况呢?
千呼万唤始出来,罚酒三杯不言法。据悉,在燕赵某地抗拒交警检查的刘某某、郭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省委机关。那么,问题来了:假如强闯公安检查站的是两个非党员农民工,又会是什么处理结果呢?假如当初视频没有被上传网络,受处理的又会是谁呢?其结果是大裤衩被“警告”的可能性大,还是小辅警被“辞警”的可能性大?
有卖柑者评曰:“治国就是治吏,一副好牌被打得稀松平常,有负众望!其实,不管是刘督邮,还是柳督邮,罚酒三杯与罚款三百甚或拘留三日,意义大不相同!依法治国路在何方?就在脚下,就在这里,就在此时对此事的依法处理中。”
言之有理!党内警告应该是“纪律挺在前面”的开始,而不是“一切到此为止”的结束。正常的处理应当是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处罚“三合一”,而不是“一缺二”;并且,对刘、郭二人的处理应当是有所区别的,毕竟情节不同嘛,处分咋能相同呢?显失公平啊!不要说全国警察和社会大众不服,当事人郭某某心里肯定也老大不服:俺是被猪队友给坑了!凭啥蓝胖又是当主角,又是当网红,到头来板子却挨的是一样一样的?至少俺的民愤不大吧?俺跟他能一样吗?要么他比俺挨得重——严重警告,要么俺比他挨得轻——免予处分,上头这顿板子打得好没分晓!
是滴,舆论也是这么认为滴。看来,这个结果只有大裤衩警闹一个人满意啊,燕赵某地那一干“有关人员”不是也“雨露均沾”地受“批评教育”了吗?他们都有啥错啊?一起陪绑和吃药的是不是多了点?那个辅警代表所有基层民警向老爷们讨要的“尊重”在哪里?咋就一点也看不见呢?
希望某地的领导同志三思而后行,千方百计把“四风”问题的坏事转化成依法治国的好事。《三国演义》第七回“孙坚跨江击刘表”中,刘表的谋士蒯良献计:“舍一无谋黄祖而取江东,有何不可?”同样的道理,把某人交给法律,让他去当“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反面教员,有何不可?其实,在这起所谓“纠纷”中,最大的执法不规范,就是没有及时组织增援警力将大裤衩警闹依法拿下。
说来可笑,一个执法证咋就成了中国法治的不治之症、中国警察的无解难题呢?要么给一线执法民警、辅警人人发个执法证或辅助执法证,要么向全社会24小时滚动宣传:警察没有执法证,要证你是真法盲!多大点事啊!相信只要大家拿出当年宣传“有困难,找警察”的劲头来,让这个新口号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并不是什么难事儿,咋就没人做呢?那些主张“公安宣传要铺天盖地”的领导同志,我们的公安宣传是不是应当在民警如何规范执法、公民如何配合民警执法方面狠下功夫呢?没有“全民守法”,警察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颗法治的钉?同志们呐,千万不要让自黑宣传、跑偏宣传占了正经宣传的道儿!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说到底,依法履职免责要靠广大公安民警自己团结争取。虽然道路是曲折的,但是前途是光明的。不管怎么说,我们这次的呐喊,是一次团结的呐喊、胜利的呐喊。从此以后,相信再也不会有督邮式官老爷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对基层民警任性发飙、随意作践了。“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的春天一定会到来,“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作者简介:第五建利,网名大唐英华,70后警草,生于古豳宰相府,三秦警营一亭长。心中家国,眼底风云,皆所思也;肩上道义,笔下文章,皆所爱也;高山流水,青梅煮酒,皆所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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