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环城跑的路线是茶亭出发,沿着达道路来到台江步行街,再过闽江大桥,到达烟台山商业漫步街,来到爱情岛,最后从解放大桥跑回茉莉大街结束。在茉莉大街上寻找望哥说媒的过程中,遇到了一起不是让人很愉快的事情。
在徒步的过程中,看到一群人围着一个像是摊位样子(恕我眼拙)的台子在看着什么,趋于好奇心的作怪,我也忍不住将脑袋凑过去看了看,站着听了一会,大致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这个商业街有向游客出租小型两座观光车,游客可自行驾驶车辆在商业街上游览,有个顾客租了一辆车子,撞倒一个大叔后,丢车跑人了,大叔的手像鸡爪一样抓着,整个事情其实挺简单的。从涉事主体来看,一个是中年大叔,一个是车辆出租方,一个是闽江之心商业街运营方,还有就是游客。
首先,游客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因为在驾驶时应该注意小心驾驶,即使是未成年小孩开车,也应该时刻关注着路况,礼让行人。因怕担责而逃跑的行为,确实让人深思,因为那反应出了其内心的一种恐惧,怕因赔偿问题而被敲诈。其实,对于她来说,这次本来是一次挺开心的游玩,结果发生这事,肯定是很糟心的。大家应该都是能理解的。
其次,车辆出租方肯定也是有责任的,而且应该责任重大。因为他处于营运目的,在商业街上出租了车辆,同时应该向商业街运营方同时申请车辆行驶路线,但这点并没有,因为我看到的是,商业街上来往人群中还掺杂着车辆,秩序混乱,这样增加了发生碰撞行人的风险。同时对于这车的安全设计上也是存在提升空间的,这车的属性本来就是在商业街上运行的,应该增加更加人性化的设计,比如加入限速,遇到行人多少距离内强制停车等更符合安全的角度进行设计
接着,运营方的责任是监督不利。对于这种车辆在人群密集的商业街中,尤其是周末节假日没有做到很好的管控,进行限制运营。这样也会减少不必要的碰撞发生。同时,这车辆夜晚是否适合运行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这车本身是缺少车灯的,同时整体光线都是暗色调的,是否不是太适宜行车。
因为后面我就没继续看下去了,也不知道后续的处理是怎样的。最后,希望这件事情所涉及的各方都能得到一个满意的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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