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之期,来日方长
有一位文友(我的两个宝贝)说:“带娃的我看手机都难,想写写不了。”
是的,带娃是一件不能马虎的事情,不能写作无娃,不能眼中无娃。特别是在有水或有火,高低不平的地方,不能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或者说,自己的视线不要离开了小孩。
看到很多短视频,有的大人,与他人聊天,小孩子溺水了都不知道。有的大人,总是在玩手机,小孩子跑到马路上都没看见。至于小孩子被开水烫,被火烧伤,更是不计其数。
所以,我感觉这位文友做得很好,带娃就少看手机,也不强行写作,挺好的,挺理智的。
对我们很多人来说,写作本是兴趣爱好,也就是业余爱好,是一段美好的消遣时光。如果影响了生活,影响了家庭,影响了正事,那么,它就变成了不良嗜好。
事情,可大可小,可轻可重,可急可慢,可先可后,没有一定之论,要看具体情况而论。而对这位文友来说,带娃当然是主要,写作是次要。想写,不怕没得写,来日方长嘛。
我并不知道这位文友的具体情况,但除了特殊情况,一般来说,一家之中,也不可能只是一人,而且娃也有睡着的时候,娃也有上学上幼儿园的时候,所以,想写,也总是那么几分钟时间去写的。即使不能,娃总会长大,所以,要写作,想写作,总是能够写的,来日方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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