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而写作:爱是一种习惯 (21天挑战)文/并端
爱是一种习惯
并端
我习惯上写作是后知后觉的。
最早的我,习惯各处旅行和交朋友。真的是到了“行到各异处,四海皆为友”的程度。这些很多次的旅行,很多性格迥异的人,很多不同风味的烟和酒,都在用他们独到的方式诉说着它们风花雪月以及瑰半飘何的故事。有的让我感动,有的又让我觉得心疼。一语闭之,基本上到现在为止,这些还存在在我的记忆中的经历都曾让我唏嘘不已。但我到现在只为我的一次巧合而感到幸运。
这是一次命中注定的巧合。
我为什么而写作:爱是一种习惯 (21天挑战)文/并端我所读到的第一本书是在我的姥爷家的床头。那是一本没有扉页的旧书,因此那时我并不知道那本是什么书。那时候的我居住在姥爷家。父母都在外地上班。姥爷家不大。但是却有藏有近百部线装书和几十本残缺书皮的的硫磺纸书。他不是什么文化人,只读过几年小学,识得几百个方块字。但在那时候,姥爷可是方圆几里地唯一一个读过书的人。在那种环境和情况下,他竟然破天荒读了数十本书,成为了乡里少有的文化人。到后来,姥爷又辗转反侧当了十几年木匠和几年兵,最后应征国家的号召去支援大西北。最后在这处比米粒大的沙子所覆盖的戈壁滩上安了家。在这近半辈子的奔波中,姥爷离开了家乡村口的黄酒,丢掉了充斥自己童年小脚印的黄土地,却一直没有丢掉常读书的习惯。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就是习惯读书,仅此而已。”他的这句话经常挂在嘴边。但是我一直不怎么懂。
因为在只有姥爷可以在姥姥的鼾声中听出他的老伴什么时候快要起夜禁,就跟只有姥爷自己知道最恰和姥姥的的口味的食物,就跟姥爷一直不承认他的子女在幼时在拿到奖状时优秀,可在每每聊起这件事是嘴角露出的幸福的这些表现之后,他都会说一句:“我就是习惯了,仅此而已。”可是我到现在一直认为着这就是一种爱,一种简单到极致的爱。
我为什么而写作:爱是一种习惯 (21天挑战)文/并端一种习惯升华而成的爱。
有次我在书店,无意间相中了一本书的封皮。略带有兴趣的随手翻看了那本书。待我看了大概几分钟之后,我恍然发现这是那本放在姥爷床头的那本旧书。那本我第一次所看到的的书。我当时没有任何犹豫的买下了它——余华先生所著的《活着》。
人一生能遇到几次有关相同的巧合?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能让这个巧合的出现使得无情的我的寂静乏味的深夜出现破晓。一位老友告诉我说:“如果初见是欠,次见是缘。那么多见便是有意了。”我不想装的多么高深莫测,但是我真的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说我懂什么叫缘,什么叫命中注定,我究竟喜欢上谁,我究竟爱过谁。因为我曾高傲的定义过命运是自然的,我曾高傲的定义过青春是荒唐的,但我从来没有定义过命运。只因为,我真的无法理解。那时候的我刚刚从一个早已习惯的环境中退出。没有什么正经事来做,整天的在大街上闲逛。那时候我对自己的意义很迷茫,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
在那次巧合下,我重新拜读了余华先生的那本书。(那次的体会良多,可能会在以后的文章里体现到)在读完之后,我开始反思自己,在经济和实际的基础上我考虑到了写作。之后,我重新接受了一个比之前的那个旧环境更加完美的新环境。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坚持写作到了今天。
我为什么而写作:爱是一种习惯 (21天挑战)文/并端我写作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所为。如果非要确定一个的话,我想应该就是爱它吧。就是如此的纯粹。写作对我而言就是一种习惯,一种爱,一种坚持,仅此而已。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用我第一次动笔所写下的一段话来结尾:
“为什么我们总是艰难得到又轻易失去,为什么我们总是注定经历又稍纵即逝。却原来人生如戏,鲜花与子弹齐飞。有时候微笑和泪水本就是一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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