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感慨“明白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哲学家们不能替你去生活,但可以引导你去思考为什么过不好这一生,以及什么才是幸福。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论述了何谓幸福,以及如何寻找幸福。
亚里士多德一共写过三本伦理学著作,分别是《尼各马可伦理学》《欧台谟伦理学》和《大伦理学》。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尼各马可伦理学》。
相传,亚里士多德的儿子小尼各马可将父亲在吕克昂授课时的讲稿整理编辑成册,这本书便由此得名《尼各马可伦理学》。书中涉及的主题非常多,包括了善、德性、公正、自制、友爱等,而对这诸多主题的探讨围绕的其实是亚氏实践哲学的核心问题:人如何过一种好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对“好的生活”有三个基本判断。
第一个判断,幸福只有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才能获得。亚里士多德把有生命的东西分为三类:植物、动物和人。植物所特有的活动就是营养和发育;动物所特有的活动就是感觉和运动。人之所以高于前两者,是因为人类灵魂中特有的理性的活动与实践。换句话说,人要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是听凭一种自然的本能就可大功告成,而是要依靠理性能力,使自己具备“实践智慧”,在每一个具体的生活场景中都能明辨是非。
第二个判断,幸福并不是一种主观感觉,也就是说,不是一种享乐。冬日里一顿热气腾腾的火锅,夏日里一杯冰冰凉的啤酒,都能给人很大的满足感,但这些都只是“感受”而已。感受不仅会稍纵即逝,而且是相对的,不具备规范性。然而,幸福是不会被别人轻易拿走和剥夺的东西,它是以理性和道德为支撑的,关于生活本身的实践,它充实了生活的内容。
第三个判断,区分内在的幸福和外在的幸福。亚里士多德承认,外在的状况会影响幸福的实现,例如贫穷、疾病等都会干扰幸福。但是,外部的境况并不等于幸福本身。健康、友谊、财富等自然都是好的,但人很容易在不遗余力追求外在幸福的过程中,忽视内在的幸福。真正的幸福在于内在的完善,在于对自己品格、品性的锤炼。
亚氏的伦理学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也是追求知行合一的学问,他对自己、对道德的态度建立在对世界乃至宇宙的认识之上。他告诉我们,如果生活是值得过的,那么它一定是作为目的本身的东西,而幸福就是人对这种良善生活的肯定和确证——我想如此这般而活。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肯定不是活动的结果,或者说,生活不是为了别的目的,就是为了生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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