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头

作者: 污流 | 来源:发表于2020-07-27 12:37 被阅读0次
    他说里面有片绿洲

    如果当今社会仍有对于好男人的形容,我毫不怀疑就是照着他的模样刻出来的,所以我觉得他很丢人。

    并非我天然对美德有偏见,而是在他身上发生的事,让我觉得他的存在是个错误,他做过的事许多都不符合逻辑,那些大家明面上赞扬,背地里鄙视的事。

    果不其然,老天在一起海难中带走了他。当他把最后一瓶水让给我的时候,我差点儿相信我真的是他亲生的。

    “人之所以为人,总要相信一些不存在的东西,走一条毫无生灵的路。”他是这么笑着回答我的。“这样,才会被记住。”他裂开的嘴唇就像干涸的土地,血液早已在唇纹上凝固得发黑,这是他呼出的最后一口气。

    那时我才六岁,忘了他的名字,他的相貌也在我记忆中扭曲,我妈也从来没提过,她在他下葬后的第二天就带我搬到了我生父那里,好像他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奇怪的是,多年后我仍记得那只蝴蝶。

    那时我们正躺在海上的一块烂板上,向无际的绝望漂流,一只被海风吹得摇摇欲坠的蓝色东东在逆向挣扎,那是一周以来我们见到的唯一活物。

    “它飞得过海吗?”我努力发出声音,尽量不让充血的嗓子黏住而窒息。

    “飞得过。”

    身旁传来沙哑的声音,我安心了许多。

    “骗人,大海那么大。”

    “我可没有骗人,我是对那只蝴蝶说的。它永远都觉得自己飞得过,直到猝死在海上。真理会停留在它的尸体那,而谎言将留给那些看到它尸体的人。”

    我看着那只蝴蝶在我眼前越挣扎越小,直到在烈日下变成一个小黑点。

    和我妈不同,他从来不说我幼稚,当时我找到了答案,原来他比我还幼稚。我恨他是因为他那丢人的善意,没有在我还不懂死亡的概念时把我杀了,这样我就不会活在别人的口舌之下了。


    “注意下油量啊,下个服务区五百多公里呢。”

    “知道,刚加的。”吾先生收回驾照,等着车杆放行。

    小车顺着唯一的道路行驶着,打开音乐,身后的人烟浮沉渐渐远去。那副抹了一层黄的告示牌宣告着最后的人迹——

    【前方五百公里无人区,请勿偏离正道以免迷路】

    这是大西南的一处大漠,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光滑的美感。棱角分明的城市里车水马龙,时间像被安排好了似的按剧本走着,而这里沙丘掠过仍是沙丘,驶过尽头还是尽头,时间在遥遥无期的地平线荒芜。

    女孩在车里对着窗外肆意拍照,因为吾先生第一次带她外出旅游,而这是她唯一将每个沙粒都带走的方式。

    “爸你看到没,有只蓝蝴蝶!没想到这儿还有蝴蝶!”她兴奋的喊道,又是“咔嚓”一声。

    “我们来玩儿个游戏怎么样。”他手中的方向盘一转,又是另一片荒芜。

    “好!”女孩儿把手机放进了口袋里。

    “你妈生前,你不是最烦她说你幼稚了吗,从现在起就当你是大人,你可以平等地跟我讲话。”

    “好的,吾真黎先生。”

    “吾小艾小姐,我想问你个问题。”燥热的风灌入车里,把他的黄色风衣吹得蓬蓬的,宽大的衣领上下摆动,把他的轮廓遮遮掩掩,“如果你得了怪病,只能记得一个人,你会记得谁?”

    “当然是我同桌了,他长得好看啊。”女孩儿见他沉默,又学着影视里女人的妖娆,把胳膊环勾在他脖子上在耳边妩媚地说:“啧啧,你不会吃醋了吧?我是说在我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如果我能选择的话,当然是你咯。”

    “选择……”他又笑了,“不过为什么?”

    “ Secret,a secret makes a woman woman 。”

    车里的风更急了,他缓缓系上安全带,长长的刘海被吹得往后拔起,露出狡黠的前额,“好吧,第二个问题,你了解什么叫死亡么?”


    初中时跟一个同学打架,原因记不清了,但我记得并不是我的错,对方的家长在清楚事情的原委后依然让我跪下来向他道歉。

    最后还是我的老师替我这么做了,原本她是个体面的女人,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扇得头发凌乱,像个可怜的疯子。

    我对那个老师很愧疚,这不公平,明明错的是他们。

    她笑着对我说不必道歉,我没有圆滑世故的天赋,这是我的缺陷,作为老师,不能因为一个人的缺陷而责怪他,而且公平是用来追求的,而不是用来相信的。

    我小时候有个梦想,就是希望人受到的痛苦和获得的回报成正比,就像人们宣扬的那样。那时的我很迷信,相信耕耘就会有收获,相信跪过的膝盖会更硬,相信光会偏爱有裂痕的地方。

    所以我成了一名律师,试图把这个复杂的世界肢解成条条列列,在这规矩里发扬正确的因果逻辑。

    可迷信的律师不是个好律师,当我相信的东西只剩下钱时,我也可以是有天赋的。偶尔想起那个愚蠢的我,即使没人看到也会觉得不安,像是被夸了底裤一样,真他么羞耻。


    张越用余光打量着袁俊好久,还是忍不住发问,“真的不打算跟袁董说一声?我们已经看不到主路了,这荒郊野外的,也没个地图,而且穿过这至少五百公里呢,要是有什么意外……”

    “老张,你又不是不了解我,就是因为有危险才刺激,被法庭上那十几个老逼盯着就很烦,放个屁都放不畅快,好不容易跑出来兜兜风就别那么多废话了,不过还是你厉害,这都被你摆平了。”袁俊把腿翘到前窗上,打了一个哈欠,“你说话时别往我这看,你这头反的光很碍眼。”

    “不过话说回来,你这头发真不长了?我记得你初中时头发挺多啊,这才过了……我算算,才过了十二年啊。”袁俊疑惑的看着张越,“而且你生活也规矩,怎么会呢?”

    “可能是基因问题吧。”张越笑了笑,继续维持着方向盘。

    “这次老东西给你多少来着?”

    “三十万吧。”

    “他也太抠了,像你这么有能力的人,多加个零也没什么。”袁俊突然想到了什么,直起身说:“你说你给我辩护了这么多次,还是这个数,那老东西不会还记仇吧,就是当年我们打架,他让你跪下你死活不跪,还瞪着他。说真的,我都不敢那样瞪着他。”

    “不会吧,那都过去好久了,当年小不懂事,袁董怎么可能记仇呢。”张越扶了下眼睛,憨呵呵地笑着,“别想太复杂,他给的已经很多了。”

    “那次我们是怎么解决的呢……我想起来了!是我们班主任替你跪的。”

    “啊?我都快忘了。”

    “你还别说,真提起来我可还记着她,她是当年我搞的第一个熟女,她软的很,干起来也顺畅,比你喜欢的那女孩好多了,水也多。”袁俊把手插进了牛仔裤搓弄,“可惜啊,她怀孕后就辞职了,唉对了,那女孩后来到哪儿了?就你喜欢的那个。”

    “我怎么知道,好久都没联系了。”

    “都是好事儿,那女的下面又黑又皱,天生的那种,我上了两次就觉得恶心了。不过你也真是的,给你介绍那么多粉嫩的妞你也不要,不知道你怎么想的,难道你秃顶真的是这方面有问题?”袁俊把手搭在张越肩膀上,不怀好意地盯着他。

    “哪里啊,只是没遇到喜欢的。”张越连忙解释。

    “遇到了给我说说啊,我帮你把把关。”

    张越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一定。”

    “害呀,好无聊啊。”袁俊又打了个哈欠,“开快点。”


    他小时候坐过一次摇摇车,投一个币就能摇一首歌的时间,那首歌叫《世上只有爸爸好》,但是个男人唱的,所以听起来很别扭。但这摇晃的感觉真的很舒服,孩童天性使然,静止对于所有的小孩都是种束缚,只有大人才能学会逆来顺受。

    摇晃的动作更剧烈了,仿佛在一个瞬间颠簸到了天上,又重重落了下来,其间极速的气流让他感到寒冷,就在这时,天上的白云坠落了下来,碎花成一小朵一小朵盖在他身上,热热的,痒痒的,不一会儿就把他淹没了。

    不知不觉,盖在身上的云朵重了起来,仿佛渗透进了胸部。他感到呼吸困难,忽然眼前一片漆黑,身体动弹不得,他开始感到慌乱、害怕,想从这噩梦中醒来。他倾尽全力终于睁开了眼,又看到了那朵白云,这才安心的舒了一口气。

    可好景不长,他又感到寒冷了,这次不止寒冷,还有身体上撕裂般的痛楚,盖在身上的云朵被一片片的扯走,连着他的皮肉。

    他又陷入了那片令人恐惧的漆黑,许久……

    “好像有光?”吾真黎的呼吸顺畅了些,他看到了一个发亮的东西,是一颗星星。

    两颗,三颗,四颗……

    直到眼前有一张不人不鬼的脸,这人衣衫褴褛,浑身散发出腐烂的恶臭,头发杂乱地扭曲得像一个倒立的鸟窝。他呼吸的声音很浑厚,像是野兽在搏斗前的低吼一样,而他的低吼是从肺里发出来的,还有些嘶哑的杂音。

    他说了些什么。

    又是一阵恶臭,吾真黎看到一排扭曲零散的牙齿。他没听清刚才那一句,这个人说话好像不用舌头,每个音阶更像是从肺里呼出来的悄悄话。

    “什么?”

    “唉,你们居然一个都没死。”他搓了搓指甲上嵌满沙粒的手,悻悻地靠在石壁上,“可惜了,我不吃活人。”

    “一个?什么意思?还有谁?”吾真黎踉跄地爬出沙坑,他的头很痛,但理智告诉他要尽可能的保持清醒了解眼前的情况。

    除了眼前这个人,旁边还坐着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西装带着眼镜的光头,一个穿着紧皮上衣牛仔裤的青年,看上去他们的状况都不太妙,那青年的腿折了弯,还留着血。。

    “跟他们讲吧,把你们三个刨出来够累了,我睡了,天亮再喊我。”那人倒在一旁,指了指一旁的两个人影,没多久打起了呼噜。

    张越把眼镜摘下,用袖口使劲地擦拭,“老哥,在这之前我们要先把一个问题弄清楚,我们的车撞上了,当然,我认为这完全属于意外,不知道你认不认同。”他把眼镜又重新带上,“请仔细回想,仔细点。当时我们都没有超速,都没有。”

    吾真黎回想起他的车飞往一处岩壁前,被一辆红色的跑车从盲区截住了。想到这他立马环顾一圈,确定只有他们四个人,还有一匹马以外没有任何人了,才笑着说:“当然,这完全属于是意外,可……”

    “你先听我把话说完,我知道你担心你女儿,她被两个人带走了,我也是听救我们的这个人说的,他们应该是人贩子,所以这件事不怪你,当然也不怪我们。至于你女儿的安危和我朋友的伤势最终如何,这完全是人贩子的故意行为导致的,而我们之间在主观上没人想故意伤害谁。如果那两人没拿走我们的手机,我们现在已经在医院里了,你女儿会活蹦乱跳,而我朋友的腿也会得到很好的处理,除了两台车和两张驾照,我们愿本不会有任何损失。而现在呢,我们自己都是受害者,还差点让人给活埋了。只要尽快报警把这件事的罪魁祸首给逮到就行。”

    “你做什么的?”

    “律师。”张越回答,“等见了警察,记得说重点,那两个人贩子。”

    “你是个聪明人。不过现在我们在哪儿都不知道,怎么报警?”吾真黎躺在尚有余温的沙床,盯着星空,心里非常平静。

    寂静中,那青年发出几声痛苦的呻吟,张越皱了皱眉。

    “律师,你不帮你朋友止止血吗?”

    “我不是医生,而且这不在我的业务范围。”张越回答。

    “你还真是专业啊。”

    “老哥的车技也挺好啊,不然在当时为什么要往绝路上加速,难道想玩漂移?”张越丝毫没有倦意,一直抱着一条膝盖靠坐在那,眼镜上仍残留着被擦拭模糊的血红雾色,“不过也有可能是我记错了,我这人有个毛病,当事情超出我预期时,我总会想到一切别的什么东西,而这些事总会对所有人不太好。”

    “好吧,你的预期会实现的。”吾真黎盯着那条扭曲得腿,终于沉沉睡去。


    一辆涂满黄色的越野车停在了事故的残骸中。

    下来了一个带着墨镜穿着军靴和破旧土黄色制度的人。他缓缓走向那辆翻倒的红色跑车,背在身后的皮手套上握着一把手枪。

    后备箱在他之间就被打开过了,里面的麻袋空瘪瘪的。随后他回到车里,拿出一张地图比划着,把某个设备的天线拉长,拨出一连串数字:

    “I have some trouble,give me some times。”


    一辆满载柴木的货车缓缓行驶在夜里,连灯都没有开。

    “哥啊,俺们搞的那小妮儿能卖多少钱?”

    “那妮儿白啊,长的又水灵,估摸能卖个十来万。”

    “十万?”小喜眼睛发亮,“再加上俺们那三妮儿,多少?”

    “二十多万吧。”

    “那俺能娶芳芳姐了?嘿嘿嘿嘿。”他高兴得几乎要跳了起来。

    “是哩是哩,瞅你这丢损样儿。”大喜不耐烦得示意他安静下来,“最后一票了,等把货交到内地,咱就找个正经活干吧。”

    “那俺要拜佛了。”小喜双手往胸前合着一捂,“阿弥陀佛,求菩萨保佑这趟儿不出豁豁,菩萨保佑……”

    在柴堆的深处,里面用乱棍支着的一小屯空间,眼前有三个蓬头垢面的女孩,穿着宽大的花棉袄,其中一个还在啃着馒头,眼睛圆鼓鼓地盯着她。

    吾小艾努力回想,只记得父亲问了些奇怪的问题,可还没来得及听清第二个,整个世界就天旋地转了,现在她的头很疼,而且全身发痒,衣服里尽是碎木叉子。

    “这是哪儿?”她问。

    对面的女孩儿又啃了一口馒头。

    “我爸呢?”吾小艾慌忙地企图站起身,但头顶上传来刺痛的压迫感。

    “爸是个哈?”对面那女孩儿好奇地问。

    吾小艾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你们叫什么?”

    “大妮儿。”

    “二妮儿。”

    “幺娃儿。”

    她感到一阵莫名的绝望,“这车要开到哪儿。”

    “大伯说带俺们去找老公,那儿有新衣服穿,还有鸡蛋吃。”

    吾小艾明白了,她们的穿着、她们的口音和此时的环境让她害怕地差点儿哭了起来,但马上又止住了,“你们想不想逃?”

    突然她们像看着怪物一样看着她,三个小身影缩成了一团瑟瑟发抖。“给你。”那个女孩儿把啃剩的馒头小心地递给她,并乞求道:“别说那个字,被大伯听到了会挨打的,俺们也会。”

    一阵颠簸,车停了下来。

    “你先呆车上别动哈,老规矩。”

    “知道,哥。”

    大喜下车后顺着手电照在那个人影上,那人影连忙护住,等适应了后,才缓缓把手放下了,那是个黑色皮肤的女性,满脸是血。

    “终于拦上了……”女人气喘吁吁,“你好,我被绑架了,现在有人在追我,可以帮帮忙报警吗?”

    “你谁啊?”大喜问。

    “我叫维拉,来自南非,我在中国被绑架了,之后又被运到这里来跟某人交接,中间发生了意外我逃了出来,但是现在有个中国人正在追我,求求你帮帮我吧!我可以给你钱,多少都可以。”那女人跪了下来,“我不骗你,求求你相信我。”她肥大的耳环、手上和脖子上的金链条闪着光。

    “上来吧。”

    “谢谢!安拉会祝福你的,陌生人!”维拉正打开车门,突然身后的灯光一阵晃动,接着后劲一麻,便失去了知觉。

    “老二,把钳子给我。”大喜熄灭了手电,又想起了什么,“再拿两包方便面,两瓶水。”

    车再次启动。

    “哥啊,这玩意儿怪别致啊。”小喜把玩儿着手里的首饰,“这都啥图案啊,没见过。”

    “废话,纯金的。”

    “唉?这啥?”小喜在金链子上摸到一个像豆子一样黑黑的小硬物,他凑近了看,“里面还闪哈闪哈的,高科技啊。”

    一声巨响,货车头被撞得变形,整个车身也被掀翻在地,在沙地上惯性的侧滑中扫起一阵漫天逛沙,伴随着女孩们的尖叫,哭喊。

    “爸——!”


    吾真黎猛然惊醒,满头大汗,他挣扎地站起身,身体的各个关节传来撕裂般的疼痛感,却又让他觉得安心。

    “喂,做噩梦了?”男人正给他的马梳理,再跟张越费了好大的劲才合力把袁俊抬到马背上。

    张越用绳子把袁俊和马绑了个结实,最后在那条扭曲得腿上狠狠打了个死结,直到马背上传来一声痛苦的呻吟,才满意地拍拍马屁股,“搞定,可以回去了!”

    “跟我讲讲你害怕的东西吧,你梦到了什么?”阳光照在那男人的脸上,显露出除了灰白的毛发胡子以外的苍老轮廓,似乎也没夜晚那么恐怖了。

    “还没好好感谢你呢,怎么称呼?”吾真黎问。

    “你可把我难倒了,我还没试过给自己起名字呢,嗯……就叫我狼吧,或是别的什么动物。”

    “那狼哥,你住哪里?”他对这个神秘人起了很大的兴趣。

    “我还以为你会问我你昏迷时发生的细节呢,看来你对此并不怎么在乎。”

    “哦,这些张律师已经跟我说过了,而且救命恩人对我来说也很重要。”吾真黎解释,心里有些发慌,眼前这个乱糟糟的男人给人一种锐利感,仿佛每个轻微的动作都直击人的骨髓。

    狼在前方牵着马,看不到表情,张越和吾真黎在后面一瘸一拐,勉强的跟着。

    “我就住这儿啊,这简直是天堂。”

    “不要开玩笑了,住这你吃什么喝什么。”

    “吃人。”狼说,“吃死人。”他又补充道,“十年前这还有群狼,不过被我吃的差不多了。当然,我也只是偶尔开开荤,并不是每天都有运气能碰到死人的。”狼回头看了身后两人一眼,“这下你们知道昨天我有多失望了吧。”

    吾真黎毫不怀疑他说的话,他记得那股嫉妒夸张的腐臭味儿,和那口狰狞的牙齿。他又问,“那你喝什么?你的马又是怎么生存下去的?”

    狼停了下来,视线停留在某个飞过来的小活物,一只蓝色的蝴蝶。

    狼笑着说:“你信么,这里面有片绿洲。”

    吾先生和张律师相视一笑。

    张律师说:“我没听错吧,他说里面有片绿洲?恕我直言,我看过这一地带的地图,虽然不记得了,但绝对没有什么绿洲。”

    “好了,毕竟人家救了我们,就当有片绿洲了。”吾真黎小声说道。

    但很快,他们就相信了。或者说,他们开始真的希望有片绿洲了。

    烈日的强光如无数根银针一般扎进他们的头发,渗透头皮,钻进神经,以至于他们偷偷地闭上眼睛歇息时,眼前都满是耀眼的光斑,这些光斑不自觉的在黑暗中往上挪移,他们感觉自己的眼睛似乎正跟着往头上溜去,又是一阵恶心的眩晕,只好把眼睛继续睁开,强风顺势抓住机会,连忙把沙子送了进来。他们不停地揉眼,粗糙干裂的指头大胆地用力抹去,直到指头传来晶体光滑的触感。当泪腺被蛰得麻木再也分泌不出任何水分,眼前的一切也恍惚得不像自己的。他们的鼻孔里早已被堵满,为了呼吸,他们不停地往外吐掉沙子,可没一会儿,舌头上又布满密密麻麻的沙粒,最终,就连被呛到的排异反应的本能也没有了,索性就直接咽了下去,任由异物噎在喉咙里,然而他们的喉咙早已感觉不到任何东西,甚至是呼吸。

    他们觉得自己死了,可四肢还在蠕动。他们觉得自己活着,可感觉不到四肢。

    “哈哈哈……”张越大笑了起来,直到变成一阵急促剧烈的干咳,“你……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迎……来日出~送走晚……霞~”吾真黎附和着,连带着那阵剧烈的干咳。

    “妈的,凭什么……凭什么老子是光头,却不能骑在白马上。”张越自嘲道。

    “还有多远,我们不会回不去了吧。”吾真黎伸出手,但没有够着狼,他尝试了第二次,抓住了马尾巴。他被踢在了地上,并不觉得疼痛,可他极度怀疑自己再站起来的勇气。如果在家里,他会毫不犹豫地拿两瓶冰啤酒泡在浴缸里一气儿抽完,兴许他还会点上一根烟,尽管他从不抽烟。不过他还是放弃了,他想起冰箱里已经没有酒了,他也懒得去买烟,还是现实一点,在浴缸里狂饮吧。可一想到现实,他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张越也顺势栽倒在一旁,胸前的眼镜被压的咔嚓作响,他不能再戴着它了,不然不到一分钟就要擦一次,“走过多少个尽头了,就跟原地踏步一样。”他的眼前依旧是一片模糊,他想起办公桌上那罐可乐,后悔没有多喝一口,如果现在回去,可能还有点儿凉气,运气好的话,里面还剩些气泡。

    狼终于停了下来,拿出一个水罐子,上面刻着日文,不过漆已经磨得认不出来了。“回去?”他自言自语,又蹲在他们两个身边,“你们啊,搞反了。让我带你们回家的话,就不要想着外面那间房子,那没什么意义。这并不是游玩的地方,人们选择在这里寻找自己的真实,你们应该属于这。”狼意味深长地一声叹息,“唉呀……我见过许多你们这样的人,要么完整的留在这里,要么残缺的走出去,没人逃得掉的。”

    “他在说什么?”张越似乎已经神志不清,他记得上一次挑战体力的极限是在三千米长跑比赛中,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来,喝了它。”

    张越接过罐子,大叫:“番茄汁!”他揉揉自己的眼里,难以置信地望着狼,“你哪里来的番茄汁?”

    “我说过了,里面有片绿洲。”

    张越憋着一口气连忙咕咚了几口,许久才呼出来,随后递给吾真黎,“老哥,尝尝吧,这番茄汁挺甜的。”

    狼笑了。

    他看了看手中暗红色的液体,里面还漂流着几片块状物,他摇晃了下,液面上褶皱了起来,像是还披着一层生物保鲜膜,他想起了鸡蛋皮,只不过这是红色的。

    他无奈的苦笑,随即一饮而尽。液体卡在咯喉咙,他使劲咽了下去,顺着把嗓子里那团异物也冲走了,他终于又感到喉咙的疼痛,他深知在这种情况下,保持痛感是件美好的事。液体在胃里翻涌,有什么东西冲了上来,他打了一个嗝,铁锈的味道,“还不错。”他说。

    狼笑得更厉害了。

    狼接过空罐子,继续把它绑在那条腿的下面,传来滴答滴答的声音。


    “你们两个先别急,我说明一下情况,耐心听,养成习惯。”

    被绑住的两人不在挣扎,眼前的那双靴子来来回回,把沙子碾得咯吱咯吱。

    “是这样的,我只是个快递员,公司将一件快递放在了指定位置,可当我去拿时,那件快递已经被某人取走了,我不知道其间出了什么情况。”他蹲了下来,用枪头挑了挑小喜的下颚,“但我知道有人拆了我的快递,而且他还拿着快递单。”男人拿起手中的首饰,在小喜鼻子前晃荡两下,“收件人的耐心可没我那么大,他说,要么把他的快递在四十八小时内送到,要么再让我重新打包一份快递。”男人比划着小喜的头,“别动,我量量长宽。”

    小喜尿了出来。

    “你他娘的有什么话冲俺说,看到那四个妮儿了没?”

    男人回头打量了下那群紧抱在一团的女孩儿们,“嗯哼?”

    “她们可值十万!”大喜强装镇定,那是他最后的筹码,“放了我们,分你五万!”

    “哇……五万喔!”男人奸笑了起来,拿枪拍了拍大喜的脸,“看不出来啊,你这么大方的!”

    大喜觉出不对劲,又连忙说:“七……七万也行……”

    男人无奈的摇摇头。

    “好吧,算俺倒霉,十万全是你的行了吧!”大喜几乎是带着哭腔大喊。

    砰!

    吾小艾只觉得脸上一热,还没反应过来,她抹了一把,手上是红的白的黏糊糊的团状物,透过指缝滴下一连串涟漪,她神经恍惚地看向一个没有尖叫的姑娘,她的鼻子炸了个口子,牙齿从上唇翻了出来,脑袋后面还发出哗啦的水流声,宽大棉袖口渗出红色,忽然抽搐了一下,半个红色馒头滚落了出来,吾小艾晕了过去。

    “刚才那个值几万啊,我赔给你。”

    “你……你不斗是找那个黑妞蛮,俺……俺知道在哪儿,俺带你去就是。”

    “很好,听说你们农村人老实憨厚,别让我失望。”


    “我听说人的尿最多只能喝三次,不然肾就会完蛋。”张越打了个激灵,把脸埋在那捧液体中,“这是最后一次了。”

    “像你这样我可不行,狼,把你的罐子借我用下。”

    吾真黎搓了下铁皮上的漆文,借着夕阳的余辉勉强辨认出字迹,“这铁罐有些年头了吧,日本货?”

    “不清楚,但我猜应该是吧。”狼仰靠在一处沙丘,把双手叠在后脑枕着,“想听听它的故事吗?”


    年代太过久远了,那群人的模样我都忘了。

    我想,我大概出生在一个叫东北的地方,小时候我一直搞不明白,那到底是个街道、村落、还是一个国家。

    但我确实记得有条小街,那里很热闹,很多地方都挂满了红色的布,有大的,有小的。有的挂在墙上,有的被孩子们拿在手里,里面画着一个月亮,月亮中间横着一个锤子。还有个男人的画像,我记得他脸上有颗痣,不过忘了是长在头上还是下巴了,有很多穿着黄色服装带着黄色帽子的女人站在那画像跟前唱歌。我以为那个男人是人们祭拜的佛祖啊菩萨啊之类的神仙人物。

    有一次我也去凑个热闹,人们马上把我赶走了,我虽然忘记他们的模样,但我记得他们的眼睛,村里之前有个人得了鼠疫,他们就是这样看他的。

    跟别的孩子不一样,我没有爹,娘也不准我提。别的孩子说我是野种,我就跟着他们一起笑,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是野种。后来有个大人说我是狗日的,我咬了他一口,因为我知道什么是狗。

    那天后,我娘说我爹是日本人,当时我误会了,我以为我爹的名字叫日本人,还自豪的跑到玩伴儿那去炫耀。后来上了学我才知道日本人是个群体,做了许多不好的事,包括创造了我。我埋怨我娘为什么不把我毁灭掉,她说那会很疼,而且我的诞生并非我能决定的。

    再后来娘带我去见过那个日本人,他在一个铁栅栏里,头发是灰色的,看上去已经被关了好多年,没想到他还会说中文。娘握住他的手不放,还哭了,我觉得很恶心,她把我抱了起来递给他,我记得当时把他的一根手指头差点咬了下来,不过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挣扎,只是在那默默看着我,还摸了摸我的头。

    那个日本人被枪毙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开心,可我娘整整哭了一个星期。

    我检举了我娘,她被定了个反革命淫乱罪。在被那些胳膊上带着红布的人们带走前,她递给我一个铁罐,说这是被枪毙的那个日本人的,但他并不是我爹。

    那天她被一个排的日军轮流强暴后被当做死尸丢弃在尸坑里,被抓来当苦力的中国人正一铲一铲地往她身上填土,她一直在求救,有个日本兵跑过来下令让苦力们歇息,之后又把她刨了出来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治疗,留下这个装着米饭的铁罐。她以为他只是一时的怜悯,但那段时间,她每天醒来时铁罐都是热的。他原本只是一个学生,在那个全民狂热的时代他被强行征兵,但他总是违抗命令,甚至差点儿被当做逃兵被自己人枪毙,他在大部队撤离时被排到了最后,但再也走不了了。

    娘说,他是个很固执的人,虽说他从来没碰过她,但他一直坚称他是她的丈夫,我是他的孩子,于是他又得到一条反人类轮奸妇女罪,刚好能获得死刑。

    后来啊,我打算逃离那个地方,往相反的西南方向逃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逃这个字。

    一路漂流,我发现东北很小,也明白这个世界不止有中国人、日本人和苏联人,还有黄种人、白种人和黑种人。但东北也可以很大,因为东北还可以细分成省啊、市啊、区啊。

    我记得娘对我说过一句毫无意义的话——人可以被后天的所为分类,但不能被先天的共性归类。

    直到我明白我们中国是个很奇怪的国家,当个体伟大,那么他与大多数人的共性将会被无限放大,他将不再只是他自己,而是中国人。当个体成了耻辱,那么他的特性也将被无限放大,对于中国人他是所属省的人,对于所属省他是所属市的人,对于所属市他是所属镇的人,直到他只能是他自己。

    人们的满腔热血被引导着,对准那些被归类的群体。今天可以是敌人,明天也可以是朋友;今天可以是黑人、日本人、美国人,明天也可以是东北人;今天可以是你们,明天也可以是我们。

    如果我迷失在这虚假里,那么我一辈子都走不出身世的阴影,所以就在这安了家,人类创造的繁华已经容不下了我了,当我想出去时,摸摸这个铁罐就足够了。


    “我想我还是用手吧。”吾真黎把铁罐还给了狼。

    “小子,从见你第一眼我就感觉,我们好像以前见过。”狼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吾真黎,像盯着猎物,“不过那是很久很久前的事了,在我还算年轻的时候。”

    “怎么可能呢,狼哥,你年轻的时候或许我还没出生呢。”

    “只能说你跟那个男人很像吧,虽说那个男人的长相我也记不清了,但是人与人之间是存在感觉的,我想你应该懂吧,在你身上我找到了那种感觉。”狼哥又靠在了沙丘上,仰望着星空,“那时我才刚有远离内地的打算,准备走之前去一次很早就想去的海滩,那是南方的沿海地区。”

    吾真黎心头一紧,一路走来,他对狼的话深信不疑,可理智告诉他绝无可能!他又尝试着使自己平静。

    狼开始娓娓道来,“当时我记得是晚上,那个男人就坐在我对面喝闷酒,年龄跟你现在差不多大吧,不过他的孩子要小很多,大概才六七岁的样子,那男孩儿已经趴在木桌上睡着了。我问他怎么了,他没有理我,直到连坐都都坐不稳了。他说他明天会出海游玩儿,他会在那儿杀掉他老婆的孩子,‘我老婆的孩子’,这是他的原话,说完他就醉倒了,不知道他成功了没有。”狼打了个哈欠,“我想他应该成功了吧,听说那艘游轮遇到了海难。”

    “咣当”一声,手中的铁罐跌落,狼悠然地从吾真黎脚下拾起,在怀里擦个干净,“你相信命运吗?”

    “我才不相信什么狗屁命运!”吾真黎几乎是发怒了,随后又察觉到一声轻微的窃笑,是张越发出的,他又连忙压低了声音,“我相信事在人为。”

    “相信命运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有时候人以为在改变命运,其实是在摆脱命运。而接受命运并非软弱,甚至需要更大的勇气,那不是妥协,而是面对。”狼起身解开马肚子上的绳子,把袁俊拔了下来,没有人再听到呻吟声。“看到那两丘土包没有。”狼指了一个方向,“翻过它就能回到主路了,祝你们好运。”他骑上了马,一声呵斥,奔驰而去,“真是遗憾啊,没带你们到那片绿洲里逛逛!”

    狼的笑声和马蹄声飘离远去,融化在尽头的夜黑。

    西边的地平线已失去了光色,天空只剩下渐渐暗淡的深蓝。吾真黎的心很乱,他遇到了了一个难题,一件不符合逻辑的事情。事实上,自从六岁以后他再也没有遇到这样的难题了。如果狼说的是真的,那他又如何会活着?他仰望着天空,找不到一颗星星。

    脸上丝丝清凉,张越伸出了舌头,一会儿的功夫,味蕾上就传来刺痛,他咽了一口,“老哥,下雨了!暴雨!啊哈哈哈哈……”

    “至少我们是不会渴死了,不过劝你还是别高兴太早,待会儿冻死人的。走吧,翻过那两个沙包子就能回主道了。”吾真黎指了指地上的那具人形,“他怎么办?”可刚说完,他就后悔了。

    “我们尽力了,像他这种情况,应该早就失血过多死了。”张越笑道,蹲到袁俊那探了下鼻息,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

    “他死了吗?”吾真黎问,“他应该死了吧,没理由活下来的。”他又补充道。

    “你说的对,他没有理由活的下来。”张越的眼睛狠狠地盯着袁俊,“我的朋友他死了,我真的是……好难过啊!”

    “节哀……”吾真黎漠然的看着他们,心里却想发笑,“走吧。”

    那两个山土包越来越近,它们不再单单是两道规则起伏的曲线,而在黑夜中已隐约出尖锐的轮廓,两人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张越翻出破碎不堪的眼镜勉强往眼睛上比划了下,他确定这不是错觉,那后面有淡淡白色的光晕,“他没骗我们,有车灯,有救了……”说完他扔掉了眼镜。

    那朵光晕愈发强烈,甚至些许的刺眼,两人似乎已适应了黑茫茫中的惨白,他们除了摸索着往那处光亮攀去,已看不清任何东西。

    可偏偏就在这时,他们又不约而同的放慢了脚步。

    张越感到恐惧,他的大脑飞速运转。一方面,他得赶在跟那路过的人求救前组织好语言;另一方面,身后不远处仿佛有个沉甸甸的东西拖拽着他,使他迈不来腿。

    一路上,吾真黎一直在回味狼说的那些话,他妄图给自己寻得一个合理的解释,可答案似乎正离他远去,隐藏在身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漆中。他看着眼前越发强烈的光芒,那是他回家的灯塔,可如今,却非常刺眼。好像他的一部分真的被永远的……永远的遗忘在了身后。

    雨下得更大了。


    冰冷侵入到了皮肉里,像是无数只蚂蚁在啃咬骨髓一样,他感到颈部一阵温热,那是条纤细的胳膊,接着嘴唇清凉,勾引起他本能的吞咽。

    他猛然剧烈的咳嗽,眼前模糊的世界渐渐清晰,他的鼻子杵着一个矿泉水瓶子。“谁啊……”适应了黑暗后,才发觉面前有个黑糊糊的人影。

    “难以置信,你居然活过来了、你腿部失血很多……虽然被什么人用草药糊上了、但你需要立刻去医院处理感染的伤口!”维拉急切的说,她现在手忙脚乱,“但告诉你个坏消息,我也迷路了,还有人在追捕我,你知道怎么离开这里吗?”

    “我靠你等等……让我理一理,我错过了什么好戏?”袁俊尝试着站起来,一把推开了维拉,“我怎么感觉不到我的右腿了?”

    “你失血过多,你需要帮助。”

    “你不是被人追杀么,还有空管我?”眼前的女人讲话很特别,他没有听到过这么刻意标准的普通话,像是小孩子的口吻却有着成年人的流畅清晰。他扶住了维拉的脸,来回摸索,“你好像不是中国人,非洲来的?”

    “我来自南非。”

    “喔……你这种妞还没睡过呢。”

    “What?”

    “哈哈哈……来,扶着我吧,我们往那边走。”袁俊指着一个方向,“我在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说有两丘土包的地方,可能是出去的路,那好像就是。”

    “这样就可以了吗?你感到疼吗?”维拉问。

    知觉的恢复并不是件愉快的事,疼痛随着骨骼间的摩擦像刺一般钻到心脏里,“嘶……”袁俊的表情一揪一揪,后牙根已经咬出血来。

    车祸、背叛、谋杀、逃亡……“真是越来越有趣了。”他坏笑了起来。他可记得很清楚,张越在撞向一辆父女开的车时,车头一拐刚好使他的位置落在了最大碰撞面上,他亲眼看到自己翘在车窗的右腿瞬间被掰扯了。

    而更有趣的是,那辆车上的中年男人他也认识。


    萧凡在车上翻箱倒柜,“弹夹呢?”也许在撞倒那辆大货车时飞出去了,他很后悔当时没把车窗关了。

    暴雨仍没有喘息的意思,那个乡巴佬还没回来,他有些担心,不过他不相信有人能把自己的胳膊咬下来,他在大喜手上缠了个定时炸弹,而且他弟弟还在这儿。

    哗啦声中隐藏着一些异动,出于警觉,他连忙关掉了车灯。

    两个人影一拐一拐地走了过来,风尘仆仆的样子。他紧握手中的枪,哪怕干掉那个小女孩已经用光了最后的子弹了。紧接着,他又从车座下摸出一把匕首。

    “嗨!兄弟帮个忙!”那个光头喊道,“可以帮忙报个警吗?”

    “怎么了?”支离破碎的前照灯重新打开。

    “我们碰到了意外,除了车祸,本来没什么事的,结果碰到两个人贩子,把他……”张越指了指旁边的那个人,“把他的女儿绑了,我们手机也被抢了,还他么想把我们活埋了。就因为联系不到外面,我一个朋友失血过多而死,兄弟,手机借我用一下。”

    脚下出来玻璃的破碎声,车里半晌没有动静。张越靠近了车窗,发现里面阴影中只露着半张下巴。尾灯透过密集的雨水打在不远的沙丘上,丘壁上有几个小身影,似乎在发抖。

    “如果不方便就算了。”张越笑道,随即扳住吾真黎的肩膀往回走。

    身后传来一声鸣笛,两人飞了出去。


    当吾真黎被冻醒时,阳光刺入眼中,雨已经停了,周围静悄悄地,甚至听得见微风磨过沙土的刮蹭声。

    他的后背火辣辣地疼,张越还在身旁昏迷,对面一个男人被反绑着伏在地上,吃了一脸土。就在不远的丘壁前,几个湿漉漉的女孩儿被皮绳绕在了一起,其中两个正蜷缩在一起,倒下的那个脸上烂了个洞,洞里飞出几只苍蝇,还有一个安静地靠在那,看样子只是睡着了。

    他曾无数次端详过那个甜美安详的睡脸。他记得,第一次见到这象征他生命延续的美丽之物时,他脑海里想到了“天使”这个词,她是多么的纯洁而又脆弱!从襁褓中初次对视的那一秒他的心就被塞满沉甸甸的暖甜,他小心翼翼地抚摸着,生怕弄乱了她每一根稚嫩的羽毛,也是从那一刻他下定了决心,甘愿在自己的舞台上让出步来,把她捧在舞台中央,为这个可爱的小天使遮风挡雨,披荆斩棘!妻子产后一病不起,两年前撒手人寰,从此他更是将她看做唯一的珍宝。

    可命运总是开玩笑似的,当他得知这个东西流的血与他没有一丁点儿关系时,在他骨子里沉默多年的耻辱奔涌而出,她在生活中每一个举动都能触动他愤怒的神经,连吃东西的咀嚼声都像是在嘲弄。

    他开始觉得她的笑容不再天真无邪,而是阴阳怪气!他开始在心里用最恶毒的言语诅咒她,把曾经为她编织的美丽形容碾个粉碎!他开始狠狠地盯着妻子的遗照,试图从把她从里面逮出来问个究竟!

    他的委屈就像游荡在此刻无尽的荒漠,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他迷失在这无际的荒芜,试图找到归途,他一边被道德伦理指引,又一面被道德伦理拖累。他记得童年的那些七嘴八舌,也不想后半生活在流言蜚语。他手上有个矛盾的东西,它很烫手,却又不准放下。最终,他找到了一条铺满鲜血的路,等他走了出来,风沙会掩盖其中的血腥。他还算得上年轻,也许能够重新开始。

    吾小艾唇色苍白,凌乱的发丝黏贴在光洁的前额,几颗晶莹的水珠从翘短的鼻梁滑落,顺着脸颊溜进脖颈里,她哆嗦了一下。

    吾真黎的心也跟着颤了一下,“她在冷吗?”他想。

    萧凡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有人在那辆红色跑车里放了我要的东西,我知道你们就是出车祸那两人,那辆车是不是你的?”

    “不是。”

    “真是白费功夫。”萧凡正拔出腰间的匕首,虽说他不会放过维拉的任何线索,但也绝不浪费时间在无关紧要上。

    “但我知道它在哪儿,它被我藏起来了,只有我找得到。”吾真黎明白情况很复杂,但眼下还是保命要紧,都走了这么远了,再挺挺吧。

    “她在哪儿!?”萧凡揪住他的头发逼问。

    “你很清楚,我说了,我会死。”

    “是的。”萧凡点点头,“但这并不代表你的筹码可以让你全身而退。”他把匕首一寸一寸地刺入吾真黎的大腿。“快说吧,也许你还能痛快点儿。”

    凄厉的惨叫嚎荡在整片荒原,吾真黎腿部的每块肌肉都在剧烈的痉挛,那是比冰冷更凛冽的侵入,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液顺着伤口迸了出来喷洒在其它部位,暖得令他胆寒,延绵不断地呻吟导致的腹腔剧烈反应使他差点儿接不上气儿。他突然觉得不知道那东西在哪儿反而是件好事,不然他可能已经妥协了。

    此时所有昏迷的人,都被他惊醒了。

    “放心吧,我避开了主动脉。”萧凡猛的拔出了匕首,“说出你的条件吧。”

    “把我……带出去……”吾真黎满头大汗,“直到我安全了。”

    “妈的,老子就知道!”萧凡大骂,“但我凭什么相信你知道她在哪儿?又凭什么叫我相信你出去后不会反咬我一口?”

    “如果它对你很重要的话,你没有选择的。”吾真黎龇着牙强笑。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萧凡来回踱步,手机把玩着那把匕首,随着他指尖的转动,血滴朝四周挥洒,“我讲个故事吧,一个良民村的传说。战国时期,有几个土匪,被官兵追到了一个村落,土匪们为了不被当地百姓揭发,在官兵们围剿前把村民召集起来,发现村里的妙龄女人特别少,于是把女人的衣服扒光背对着男人们。第一个男人不肯上,杀。第二个男人犹豫了,杀。第三个男人哆嗦着完事儿后,也被杀了,包括被搞的那个女人,原因是她在反抗。紧接着第四个男人上了,那女人没有挣扎,还不小心哼了几声,土匪们满意的收起了刀。之后,第五个男人主动解开腰带朝女人们走去,第六个男人抢着跑着赶去,第七个……第八个……男人们不再害怕,开始淫笑,女人们不再压抑,开始春叫。官兵们进城后,看着地上土匪的尸体,奖励了村民,良民村也因此闻名。”

    萧凡解开了吾真黎和张越的绳子,把一张地图铺在他们眼前,匕首缓缓地压在上面,刀尖朝着那几个女孩儿,“不要做那第一个男人,他是个好人,但很蠢。”他指了指地图,“这是我们当前的位置,你可以留下一些迷题,我把车给你,等你出去后告诉我答案,不过……”他看了看那些女孩儿,“我先去拉泡屎,回来时,我不想再这么麻烦。”说完,他就把玩着手枪吹着口哨离开了。

    “狼为什么要这么做?”吾真黎像是自言自语,他盯着地图上被萧凡戳过的指印,这里离主道太远了,都快过边境了。

    匕首被某人拿了起来,沉默许久的张越挣扎着起身像那群女孩儿走去,女孩儿们吓得哇哇大哭,“其实我很讨厌拿故事来说话,跟他么老师一个德行。”张越跌倒在一个女孩身上,回头看了一眼吾真黎,坏笑了一下,又把面前的女孩儿推开,一把抓住一旁另一个穿着花棉袄的女孩儿的头发,直接从她的下巴捅了进去,那女孩儿像被抹了脖子的鸡一样胡乱扑腾,发出断断续续的“咯咯”,“其实那第一个男人并不是好人,只不过他是第一个罢了。”张越的胸前被喷成红色,从裤裆滴了下来,“老子走了那么久!只是想回家!只是想回家!就这么难吗!?”他怒吼。

    “不要杀了!不要杀了!”小喜哭喊道。

    “该你了。”张越喘息粗气笑道。

    匕首扔到了吾真黎眼前,他颤巍巍的起身,拖着重伤的腿半爬了过去。

    “别怕老哥,胁从犯可以减刑的。”其实张越自己也没有把握,他太想回家了!他现在需要一个伙伴,需要一只同样绑在绳子上的蚂蚱,这样他才有些许的慰藉。

    眼下他有两个选择,杀死这最后一个不相干的农村女孩儿,或许跟张律师说的那样可以减刑,但他本能的明白这绝非最好的选择,在不平庸的环境里,平庸的选择往往是最蠢的。而另一个,杀死自己的女儿,也许是张律师故意给他留下的这个机会,他可以像梦里无数次那样手起刀落,获得求之不得的宁静,相比之下,在监狱里呆一段儿也没那么恐怖了。可他没料到这一天真的来了!

    “爸……”不知何时吾小艾睁开了眼,正呆呆地看着他,呼吸非常虚弱,“不要变成他们那样……”。

    “吾小姐,我得告诉你,你不是我女儿。”

    吾小艾似乎并不惊讶,“吾……吾先生,我知道,对不起。”她贴进吾真黎的胸膛,“我好冷……把你的怀抱借我用一下好吗……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真暖和。”

    吾真黎感受到了怀里的心跳,这是两天的冰冷麻木里唯一的敏感,手里的匕首被一双小手握着,伸进散发着热气的脖子。

    “吾先生,求求你放了她吧。我爸以前说,只有懦弱的人才会伤害无辜弱小的人。该死的人,有罪的人是我,如果能让你活下去,我也算终于做了件有意义的事。”她勉强睁着水汪汪的眼睛,没有了一丝期待,“吾先生,如果……如果你以后有女儿的话,记得不管再忙,也要经常带她去旅游,这样,她才能在同学面前炫耀。请在冬天允许她吃一次冰激凌,要巧克力味儿的。还有……趁她小时候,多让她骑骑你的脖子,不然大了……就没机会了。你一定……一定要多偷看她写的日记,她会假装没看到……说不定还会偷偷的高兴,还有……还有……”她的眼皮撑不住了,只剩下本能的喃喃,最后,只有了呼吸声。

    吾真黎手中的匕首颓了下来,他的仇恨是真的,而此刻的心疼也是真的。他骂自己太过柔软,他想到了一个男人,一个让他发恨、让他耻辱,却也彻底也忘不掉的男人。他拼命从体内找出那个愤怒的自己,他找到了,但这个愤怒已不是对眼前这个可怜无辜的女孩儿,而是对他自己本身的。他渴望捕捉到某个发狂的瞬间,一瞬间就好,这样就能斩断纠结的一切。可是……他的眼睛早已经看不清手中的匕首了。

    “嗨!不好意思各位,该我登场了。”

    袁俊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解开了裤带,把那个地上发臭的女孩儿尸体捞了起来,“看看这鼻子上洞,刚刚好!”接着就挺了进去,发出“咕唧咕唧”声,“嘶……真滑啊……”

    张越还没来得及反应,“你……你没死?”

    “你不是知道么?”袁俊一边动作,一边回答,“我从昨天夜里一直观察你们到现在,情况算是明白了……哦……太爽了……”他打了个激灵,完事儿了。

    “啧啧啧……”萧凡在身后疑惑的看着这个瘸腿的青年,“这又是什么情况?兄弟你还挺变态啊。”

    “刚好,你也来了。”袁俊提好裤子,顺手夺过吾真黎手里的匕首插进最后那个醒着的女孩儿头顶,那女孩儿翻着白眼仰了下去。

    “俺要杀了你!俺要杀了你!!!”小喜红着眼在地上挣扎。

    萧凡随手抄起一块尖锐的大石头,往他头上呼去,“妈的安静点!”

    等所有人都安静了,袁俊才坐靠在一边把那条折腿伸展开,“这个穿着风衣的老哥,我睡过你老婆,她是个老师吧,我在她房间的婚纱照上见过你,这女孩儿嘛,是我的种。”他已准备好品尝吾真黎的歇斯底里,可这个人却杵在那儿一动不动,他感到很失望,“哎哟喂,老哥,看你不忍心下手,还真打算替我养孩子啊,啧啧啧……好人!大大的好人!”接着他又看向张越,“而这位张律师,我十几年的好兄弟!千方百计地想把我干掉,这也就算了,关键是还不想自己动手,你呀你,真不是个男人,怪不得你喜欢的那谁宁愿跪着含我的鸡巴也懒得看你一眼,我知道这十年来你一直在追她!你怎么不对我说实话呢?我还是可以安排你们搞一次的嘛!哦对了,她被我调教的差不多了,属于那种……不拿烟烫她就高潮不了,哈哈哈哈……如果你上过她,就会看到她奶子上全是洞,都是我留的!”袁俊撸开裤腿,摇摇头,“唉……你说,这草药是谁给我包上的,是老天爷吗?我这条命怎么那么硬呢,张律师,你说话啊,这公平吗?公平吗!”他手舞足蹈,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老张啊,你回不去了啊,我看到你杀人了,你知道的,我进去了还能出来,你就没这么幸运了。”

    “哈哈哈哈……”张越站了起来,符合着袁俊一起苦笑,“狼说的对啊,没人能完整的走出去。”

    “狼?狼是……”袁俊还没说完,嘴巴就被拳头堵住了。

    一记记重拳“咚咚咚”地砸在他脸上,伴随着张发狂的嘶吼,他脸上没一会儿就血肉模糊了。袁俊甚至连手中的匕首还没来得及发力,就已丧失了控制,只觉得脸上的五官正在被不停地锤、挠、抠。最终,他的眼睛,嘴巴,鼻子……他再也感觉不到了。

    “没想到你这光头看上去挺斯文的,原来这么残暴啊。”萧凡正坐在一旁看戏。

    张越的血淋淋的双手再也使不出任何力气,已然酥软发颤,他看着袁俊那团浆糊模样的脸,吐了一口唾沫。

    “喂……老子还没死呢。”袁俊扭曲得嘴依然在含糊地发音,“在我眼里你们这群人都是猪,都是被玩儿的货,要怪就怪你们都是一帮贱命!你们要想钱,想要女人,想要任何你们生来没有的东西,这太搞笑了,哈哈……这真的太搞笑了,你们不会得到的,认命吧!我杀过人,吸过毒,还让十几岁的小孩儿怀孕,可还不是过的快快活活,而这一切,都要感谢这个伟大正义的张律师!”他咽下一坨血水,“信不信,我就算挂了,也会有人觉得我是好人。”

    张越淡定地用匕首往他嘴巴里做了个活塞运动,之后搭住一旁吾真黎的肩膀,“老哥,你女儿挺可爱的。”他抚摸吾真黎怀里的那张小脸,“如果有机会的话,带她走吧。”

    “我并没有这个打算,而且我不确定,我是否真的想带她走。如果换做是你,你会带她走吗?”

    “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那块西服角是他之前擦拭眼镜的地方,他总是能擦得干净,如今用来刀刃上,越擦越红得均匀,“柳老师教过我,她是个很好的老师,也许中间有很多无奈的地方,也许永远也找不到答案。但这不重要,我相信你会的,这孩子愿意把命交给你,你又舍不得拿去。放在手里的东西,扔不掉,就收下了吧。”

    “等下,你要干嘛?”

    “说实话,亲手干掉那头怪物后,我觉得挺舒服的,比我胜诉的任何一个案子都有成就感。但我杀了一个无辜的人,一个小女孩儿,我要是还死皮赖脸的活着,那这不公平。或许人们早已习惯了弱者被淘汰的规则,但人总要跟遵循自然规律的动物不一样,是吧?我记得柳老师说过,公平不是用来相信的,而是用来追求的。说真的,我挺感谢狼没有让那家伙就那样死了,给我这个追求的机会,我终于找到了自己。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就让完整的我留在这吧。”张越笑着抹了自己的脖子。

    吾真黎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被身后的萧凡踹飞了好几米。

    “看来,让你杀掉这个女孩儿不太现实了。”萧凡把匕首抵在吾小艾的脸上,“不过这也简单多了,说出她在哪儿,快!”

    “我在这!”维拉从丘壁的盲区缓缓走出,拿着一串钥匙,“快放开她吧!你的车钥匙在我这里,你走不掉的。”

    萧凡把匕首收回腰间,掏出手枪对准了维拉,“过来!”

    “弟啊!”一个人影快步奔来,却看到头破血流,奄奄一息的小喜,“日你娘,老子跟你拼了!”他拾起小喜旁边的大石头往萧凡奔去。

    面对奔来的大喜,萧凡下意识的抠动扳机,才发现已经没有子弹了,他想起来弹夹的丢失,虽然一脚狠狠地迎面踹在大喜的要害上,可还是被飞来的大石头砸了正着。

    大喜跪倒在地上,挣扎了半天没缓过气儿。

    萧凡眼里的世界开始被血红蔓延,他勉强看了眼手表,暗骂不妙,他不剩多少时间了,如果面前的几人联合在一起对付他,这会对他很不利,被那块大石头砸中后,他现在站都站不稳了。他没有把握在这个状态下用匕首同时对付三个人,僵持下去也迟早会因失血过多而昏厥,于是对吾真黎说:“在那张地图最西南的处被红点标记的位置,日落前带这个女人去找我,不然的话,等着给你女儿收尸吧。”说完就抱着吾小艾跑了,从吾小艾口袋里似乎掉了什么东西。

    “哥……哥……”

    “兄娃,兄娃你没事啊?”大喜连忙爬到小喜身边,搂着他那凹下去的头。

    “妮儿们都死完了,俺是不是……娶不到芳芳姐姐了?”

    “死完了去球!你活着就中!哥到时候,抢也要把芳芳姐给你抢过来!”

    “别……俺要芳芳姐心甘情愿地过门。”

    “你咋到这时候了,还想着那娘们儿啊,你芳芳姐早就嫁人了,娃子都有了,好姑娘不多球哩很?”

    “嫁了?”小喜突然两眼一瞪,抓住大喜的衣领,“她为啥不等俺!那男的给她娘家拿了多少!?”

    “没拿一分,那城里人洋气着呢,能嫁过去她娘家都求神拜佛了,哪敢要钱呢!”

    “那……那这老祖宗留的传统,就刁难俺们乡下人嘛……”小喜泄了气儿,眼珠子瞪的圆鼓鼓的。

    “我记得你,你就是趁我求救时打晕我,抢走我首饰的人。”维拉在啜泣的大喜身后说道,“不过还是要谢谢你,至少你给我留下了食物和水。”

    “黑姑娘啊,你到底是何方神圣啊?咱弟儿两到底是做了什么孽才遇到你啊!”大喜抹着眼睛问。

    “我本来在中国旅游,结果被绑架了,还被注射了麻醉剂,我猜应该是拿我威胁我父亲去做一些政治上的勾当。我醒来时,在一辆红色跑车的后备箱里,不过它跟另一辆车撞到了,奇怪的是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之后走了没多远,回头看时,发现有辆越野车去了那个车祸现场,下来个中国人,就是把那位先生的女儿掳走的那个人,他当时直接去翻红色跑车的后备箱,我知道他的任务就是把我送到真正的幕后老板。我一直东躲西藏到了天黑,但好像一直甩不掉他,接着我就碰到了你们两兄弟,被你弄晕后,我就再也没见到那个男人来追踪我了,我估计我的首饰上被安装了追踪器,你们应该也是因为这个才遇到他。”她走到袁俊的尸体旁边,蹲下温柔地抚摸着,“难以置信,这张英俊脸被弄成了这副模样,他不应该死去,他是个好人。”

    “为什么这么认为?”吾真黎问道。

    “我们来到这里时,他就对我说必须要把那辆车的钥匙弄到手,不然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他趁那个男人把你和这位死了的光头大哥绑住时把钥匙偷了过来,并对我说如果我醒来后他死了的话就找机会开车逃跑,然后我又被打晕了。直到我醒来时就听见你们在对质。”维拉见吾真黎表情复杂,“难道他也是坏人吗?你们好像认识。”

    “别想太多,相信你所认识的他吧。”吾真黎回答。

    “可你的女儿怎么办?你们的通讯设备应该都没了吧,还是说我们先跑出去报警?这种场面我一刻也不想呆下去了,而且你看上去非常不好,先跟我们一起出去吧。”

    “好吧,你先去开车。”

    吾真黎发现地上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他偷偷捡了起来,他想起他的手机原来一直在女儿身上,可能在刚才大喜与萧凡的打斗中掉落了。他不清楚为什么要捡起这个手机,自始至终,他没杀过一个人,等出去了再报警,想必已经是凌晨了,一切都将尘埃落定,这是明明是来之前的他想到的最好的结局。

    “你们想好跟警察怎么说了吗。”维拉一边翻阅这地图,一边问后座的两人。

    大喜盯着手腕上的倒计时,“要么终身监禁,要么枪毙,算了,反正啊,弟也没了,活着也没个劲。爹妈死前把他交代我交代的好好的,还是没能保住他。”

    “你有这么严重吗?”维拉问,“你到底做了什么?”

    “给你讲讲俺们村吧,村里有个恶霸,俺太爷那辈欠他们家钱,越滚越多,没得门儿啊,从清政府到共产党他们上面都有人,靠正儿八经的活儿还钱是指望不上的。从俺爷开始,就做起了倒卖人,但他有个规矩,不倒男娃,只倒妮儿。你知道,为啥子农村女的这么少不,生下来就被淹死的,活埋的,吃了的多的很,爷爷就专门处理这些穷人家不要的女娃娃,把她们圈养到一个地方,等她们长大了,再卖回去,也就是她们出生的地方。到了俺这代,生意不好做了,妮儿们金贵了,老百姓也养的起了,遗弃的少了,都知道养大了还能捞瓢油水。好在钱也还完了,这就最后一趟,给俺这个傻老弟娶个媳妇。谁知道……唉。”

    “你们这些人贩子,用这些女孩儿的人生来做交易良心就不会痛吗?”维拉斥责道。

    “你说的那种不叫人贩子,那叫抢劫犯。如果没有俺们,这些妮儿不会有人生。俺们从来没说去抢谁谁谁的娃,哪个不是被父母自己扔的?就算是旁边这兄弟的闺女也一样。”

    “啊?”维拉通过后视镜,看了看沉默的吾真黎,“等一下,你有手机?”

    “让我下车。”

    “你疯了吗?你身上的伤很严重,你得先报警才对!你应该早点告诉我们你有手机的。”

    大喜不屑地冷笑一声。

    “我得回去。”

    “你难道真的想拿我去换回你女儿?”

    “不,你们就开着车回去,地图我拍下来。”

    “可即使你要回去,你也得先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

    “别开玩笑了,这里没有信号,不然小艾早报警了,你们先出去吧,不用管我。”

    “让他下车吧。”大喜正啃着自己的手,“看看车里有没有刀。”

    “你要做什么?”

    “少废话,快找!”

    维拉在副驾驶的底座上摸到了一把匕首,直接被大喜夺了过去,狠狠砍在自己的左手腕上,随后迅速使劲来回摩擦,血液溅了维拉一脸。

    “你疯了!”维拉大叫。

    “还……还好,怪利的。”他虚弱地拿着自己的一只手递给吾真黎,“兄弟,俺不知道你跟你闺女俩啥情况,但俺知道你是条汉子,这手上榜了个定时炸弹,还有四个小时,有机会的话,替俺炸死那狗日的。”

    拍下来的地图上有个号码,没猜错的话,应该是萧凡跟境外人员的交接电话。

    他顺着大喜手腕取下那个定时炸弹,小心地放在胸口上。“安拉会保佑你。”这是维拉对他的告别。


    爸,如果你能看到这条编辑的短息,请帮我把它填补在日记里,我想留一个结尾。

    2001年3月12日晚:

    我现在在一辆陌生的大车上,头顶上全是乱糟糟的柴,对面还有三个小我一点的妹妹。电话打不出去,周围太黑了,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爸爸,我很害怕。

    爸爸第一次带我出来玩就遇到了这样的事,看来老天终于要把爸爸从我身边带走了,他原本就不属于我。我在一次学校的体检中发现我是AB型的血,我记得妈妈是A型,有一次跟爸爸献血时也知道了爸爸是O型,所以我跟爸爸并没有血缘关系,尤其是生物老师讲了这个细节时我就确信了,生物老师总爱穿和爸爸一样款式的风衣,所以他的课我总会认真听。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爸爸,也不敢在日记里提到过,因为我一直很期待他偷偷的翻看,尽管他从来没有这么做过。我害怕失去他,我真是个自私的家伙,妈妈走了,我不想有天他也不要我了,所以我开始抓住任何机会撒娇任性,生怕错过一点点的父爱。

    对于别的孩子来说,父亲的爱永远是踏实的,安稳的,就跟毫无存在感的大地一样。可我的大地深处有条裂痕,随时可能发生地震,我需要不断地去掩盖它,添平它,让它看上去是平的。我感觉我就像一个小偷,在爸爸身边的每一口呼吸都像是在盗窃,我偷走了他作为一个真正父亲的权利,我也偷走了他真正女儿存在的机会。我恨自己,恨妈妈,可她已经不存在了,在这个世界上我找不到任何可以倾诉、责怪的对象,也没有人可以安慰我。对于无辜的爸爸来说,还存在这世上且有罪的人就是我,每当我在被窝里想到这些,我都会哭,要是我身上能流着他的血该多好,要是我能跟他有关系该多好。

    我甚至还做过两个奇怪的梦,一个梦是我把自己的血抽干,把爸爸的血塞了进去。还有一个是我长大后帮爸爸生了个女儿,那个女儿长得很像我。

    爸爸今天问了我一个问题,说我会记得谁,我卖了个关子。我喜欢我同桌是因为我同桌的鼻子和眉毛都像爸爸,而且很温柔,遇到不会做的题都像爸爸一样耐心地教我。我可能见不到我同桌了,我很想跟他说我喜欢他。也见不到我那邻居的好姐妹了,我想给她看我们拍的照片,告诉她我爸爸真的带我出来旅游过。

    所以我很确信如果我得了那种怪病,我一定会记得爸爸,因为我现在喜欢的、怨恨的、苦涩的、甜蜜的、愧疚的、向往的都和爸爸有关。这就是那个secret。

    如果爸爸得了那种怪病,也会这样记得我吗?可能永远也不知道了吧。


    阳光已由刺眼的金色沉淀成柔和的橘红,黄沙与碎石不停地吞没他的双脚。吾真黎低估了自己身体的承受能力,他不清楚自己是否能在日落前赶到那个位置,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能力把女儿救出来。他现在一无所有,一如前方荒成无际的尽头。他又觉得充满力量,足够面对前方一切未知的恐惧。

    “喂,像你这样,可赶不上啊。”一个乱糟糟的人影牵着那匹白马,正在不远处眯着眼打量着他,“我等你很久了,你最终还是回来了。”

    “狼?”吾真黎很惊讶,随即释怀一笑,“你这家伙,从来没想把我们带出去。你其实什么都知道,对吗?”

    “哈哈哈哈哈……我在这生活了很久,我熟悉这片荒原的每一处沙粒和丘石,除了像你们这些外来者。”狼把缰绳递给了吾真黎,“我还要赶去收尸呢,这匹马得了癌症,让它送你一程吧,它的名字叫归途。”

    吾真黎艰难地爬了上去,“狼,其实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到底吃了几个人?”

    “一个人。”

    “什么人?”

    “迷路的人。”狼笑着说,拍了拍马屁股,“记着我的名字,我叫北铭狼。”

    “谢谢你带我找到回家的路,北铭狼。”吾真黎一声呵斥,“我们走,归途!”


    “人之所以为人,总要相信一些不存在的东西,走一条毫无生灵的路。这样,才会被记住。”

    奇怪的是,多年后我仍记得那只蝴蝶。它是蓝色的,就像眼前这一只。它在风中拼命的挣扎往前飞去,等等,那是什么?

    远看过去像一丛深绿的草,仔细望去,发现它比想象中还要遥远,里面有一滩东西在反光,那是个池塘吗?不止,还有那随风摇曳的影子,是一群橡胶树,树上有几只黑乎乎的家伙蹿来窜去,应该是猴子吧。

    原来狼并没有骗人。

    “我可没有骗人,我是对那只蝴蝶说的。它永远都觉得自己飞得过,直到猝死在海上。真理会停留在它的尸体那,而谎言将留给那些看到它尸体的人。”

    第一次骑马,这阵阵驰骋的剧烈颠簸,却让我的心血澎湃。脑海里渐渐勾勒出一个虚幻的人影,他扭曲的脸渐渐具体,他的眼神疲惫又坚毅,温柔且慈悲。他是父亲的模样,他是我的模样。

    “老爸啊老爸,你真是个自私的人,把真理留给了自己。”

    夕阳含羞在远处的丘影背后,如果无问东西的话,好像跟日出也没什么区别。


    “滴滴滴”手机发出响声,吾真黎打开手机一看,是房地产的推广信息,一格信号。

    “我要报警,这里有凶杀案,歹徒可能有枪,能在日落前过来吗?”

    “你能详细说明一下你的位置吗?”

    “我这里只有一张手绘的地图,大概在西南的边境。”

    “我们根据你的手机号已经大致锁定了位置,当地警方已经出动,在这期间请务必保持手机开机!等下……你那里的基站太少了,可能无法精确的找到你的位置,马上天黑了,你身上有照明的东西吗?”

    “你们会看到的。”

    紧接着,他又拨出拍摄的那张地图里的那串数字。

    “Hi,hello?”

    “If you want that woman,i need to talk to my daughter,now。”

    “All right……”

    电话里传来有气无力的抽泣声。

    “小艾?”

    “爸……吾先生。”

    “好了好了,那个游戏结束了。”他苦笑道。

    “爸!”电话那头哇的一声哭了。

    “乖,老爸马上就带你回家。”他看着天边的夕阳,抚摸着马的头鬓,“还记得我问的那第二个问题吗?”

    “嗯……”

    “其实我想问的是,即使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也会永远的记得我吗?”

    电话那头嚎哭得更厉害了。


    里瑟处理完萧凡地尸体后,烦躁着盯着夕阳一点一点的消失。这家伙把事情搞砸了,还想拿走老板的钱。他又看了看这个中国女孩儿,祈祷这趟不要出什么篓子。他的直升机已经在中国境内停了太长时间,这可不是个明智的选择,如果天黑前维拉还没有被送过来,这次任务就算失败了。

    前面好像有个晃动的影子,里瑟不敢开灯,拿了把枪就朝那个影子走去。

    那是一匹马?里瑟感到很疑惑,马上的那个中国男人耸搭着头,看上去半死不活,里瑟感到很不安。

    “Where's  Wela ?”他拔出手枪,顶住男人毫无生气的头颅。

    这个男人纹丝不动,浑身还散发着腥臭味道,里瑟离进了看,发现他浑身上下全是血。

    马打了个响鼻。

    “Who are you !”里瑟不肯放弃,顶着头颅的枪头更用力了。

    “A father。”男人回答了他,猛然扒开风衣扑倒了里瑟。

    里瑟看见男人内胸口袋里闪着红点,“What the ……”

    随着夕阳消失前最后的一抹灿光,警笛声响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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