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夏,我被调到陈河公社任特派员,因为前任陈维民同志调到城关派出所任所长了。后来我听说,本来局里安排代旺忠同志去陈河的,他嫌远了,借口岳父是地主,住在陈河街上,将来不好开展工作,所以局里派我去了。
陈河公社范围比黄滩小一些,下辖典集,陈北,人和三个管理区和陈河街道。陈河公社原有一个专案班子,有四五个人,领头的是严欣超同志,他是陈河供销社职工,协助公安工作多年。(我调出陈河后,他被吸收为正式警察)。公社的政法工作由武装部长李长青分管。
陈河地处湖边,社会治安十分复杂,突出表现一为几大姓氏争斗,有余姓黄姓张姓,余姓主要集中在余咀大队,黄姓主要住在黄下大队,张姓分布在合张和张咀两个大队,以往姓余的和姓黄的为争湖区面积,还发生过械斗。尤其是姓余的,他们在龙赛湖边称王称霸,在陈河街上横强霸道,无人敢惹。在我工作期间,虽然没有发生大的械斗,但小型的纠纷矛盾每年都有发生。
治安另一个特点就是赌博成风。一场赌博,少则一二十人多则四五十人,上百人的场子也屡见不鲜,每场都是几张桌子连起来。陈河的李想忠,陈东元,陈水生等人都是陈河地区有名的“皇帝”。
有一次接群众举报,叶祠大队牛屎湾有一场大的赌博,大概有四五十人,皇帝是李想忠,他是个惯赌,但人还算老实。当其他专案组成员都有事出去了,公社里就我一个人。我犹豫不决,考虑一个人去还是不去?去吧,力量单薄,心里实在有点怕挨打,不去吧,群众举报了,不去就是失职。经过反复考虑,我决定前去制止,但只准备把他们赶散,不收他们的钱财。另外,李想忠与我还算熟。还有我佩戴有手枪并穿了制服,对他们也起到威慑作用,即使有什么危险,我可以按枪支管理法开枪自卫,只要不打死人。半夜11点左右,我赶到现场,在一小队干部的帮助下冲进了屋内。只见三张桌子都围满了人,桌子上都是人民币,我大吼一声“都不要动”,大步跳到桌子上,掏出了手枪,朝屋顶连开三枪。赌徒们见我只一个人,纷纷从大门后门逃走了,因为大门后门是我故意打开的。我只叫“皇帝”李想忠留下来,叫他明天到公社学习班报到,参加法制学习。
我一个人去禁赌,没有收一分钱的赌资,主要是防止将来说不清楚,只把他们赶散了,代价是我花去了三发子弹。
那时每个公社都办有一个学习班,主要是把一些赌博的主要人员,打架斗殴的人,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集中到公社学习班里进行法制教育。最后作出处理,有的罚款,有的写保证书。我针对原先公社学习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一些调整,包括专案人员。安排一班人处理日常事务,和我在一起,一班人办好学习班,管理好学员,由严欣超负责,有重大任务时一起出动。
记得有一个秋夜,我们接报,在人和管理区五七大队高家湾有一场较大的赌博。我及时向分管的领导做了汇报,领导指示我们前去制止,一要注意方法,不能打人,二要注意自身安全。当夜我带领专案组全体人员,来到了高家湾,先找到治保主任了解情况,得知赌场在一平房内,有大约50多人在摇单双,领头的是一高姓小学教师。
分配任务后,我们把前后门都堵上了,平房内的人骚动了起来,这时忽然有人大声喊道:公社抓赌的人耍流氓啊!顿时局面失控,屋内的人直往外冲,有的和我们推拉起来。当时我正在禾场上跟大队干部交谈,见此情况,我大声喊道:都不准打人。并通知工作人员迅速撤离现场,一些赌徒冲到禾场里追打我们,我的腰部被人用扬叉打了两下,还有一个人把我的警帽打掉了。幸亏大队治保干部和妇女主任及时赶到,才制止了事态的发展。
本来我佩戴有手枪,按照当时我挨打的情况,至少我可以鸣枪警告,但考虑到现场人多,局面混乱,一怕伤人,二怕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此生事,当时还是克制住了自己,没有使用枪支。
事后,我向公社有关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并请公社领导派人调查是否有人耍流氓,该我负领导责任的我绝不推脱。公社领导组织了专班,进行了详细调查,弄清了所谓“制赌人员耍流氓调戏妇女”的事实真相。原来那天晚上,那位高姓小学教师一家去了5口人,带有大量现金参赌,他们一怕赌资没收,二怕抓人。所以当高姓老师的妹妹冲出大门,被公社的制赌人员李某某拦住时,高的妹妹趁机说李某某摸她的乳房,大喊大叫,引起局面混乱。最后落实“调戏”一事根本不存在,公安局领导得知此事后,也很重视,也派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得出了正确的结论。
事后对参赌的主要人员及那位高姓老师,还有打人的赌徒进行了严肃处理,高姓老师被行政拘留15天,其他的人也做了相应处罚。事后第二天,我请假七天进行治疗,腰部被打的部位,至今碰到天气不好的时候就发作,疼痛不已。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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