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所以才是故乡。
一开始看到这篇推书的时候吧,我就知道我到后来肯定会哭。看完之后,我是对的。
刘十三这前半辈子吧,过得可真是一点都不顺遂。先是被父母抛弃,然后拼了命的升学考砸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好不容易谈个恋爱,却被发现一颗真心被践踏的稀巴烂,莫名其妙当了男小三。如果说爱情上不顺也就算了,好歹事业上有点成绩吧。也没有,最后跌跌撞撞成为了一名推销人员,不仅创下了销量为零的的记录,偶然发现上司还是以前初恋的情敌,可能没有比他更惨的了吧。
好在还有一直鼓励他的程霜,从小就决定要嫁给他的女孩子。可是这个女孩子吧,不说别的,人爽朗也懂事,就是命不好,从小就被诊断出来的病,让她在二十多年后走了。
刘十三的外婆走了,程霜陪在他身边,后来程霜也走了,刘十三就只有一个了。
“外婆,你会一直都在吗?”
“外婆在的,一直都在。”
看到这句话我就哭了。没有人会一直陪着自己的,虽然她们离开了,可却活在了自己的心里。
刘十三人生失意,在租的小房子里头喝的稀巴烂时,王莺莺出现了,用她开了十几年的拖拉机把自己的外孙拉了回去。本来患了癌症的王莺莺只是想来看看自己的外孙过得好不好,结果就难过了,扛着他放上拖拉机回乡了。
她们在乡下又过回了以前小时候的生活,打打闹闹的。如果不是王莺莺倒下了,癌症这一回事啊根本不会被发现。
大概快末尾了吧,王莺莺一个文盲,什么也不懂,买来了录音机努力倒腾,总算给自己的外孙留下了几句话。
一个老人,永远都放不下自己的孩子啊。即使快要走了,也要为自己的外孙安排好一切。
所以啊,这本书还是挺有教育意义的。如果你还忆着亲情,多陪陪家里人吧。
她们都会在的,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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