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永红||以“宝”识人,炼就慧眼

作者: 听潮者 | 来源:发表于2019-07-04 13:32 被阅读21次

    以“宝”识人

    谢永红四川

     

    活在职场,活在社会,终究需要一点识人的功夫。认识别人,却也不易。

    比如,平时给自己溢美之词甚多的人,关键时下起狠手。平时友善和气让人如沐春风,利益当前就玩尽手段踩着别人上……不一而足。

    现代社会大都重视所谓情商。于是,微笑成为职场必备标签。这样一来,各色人等,忠义伪善,虚虚实实,难以明辨。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有时却嫌迁延时日。

    若是观其所“宝”,或许简单有效。

    以何为“宝”,见微知著,可资洞见其人心性。

    1

    《左传·子罕以不贪为宝(襄公十五年)》:

    宋人或(有人)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献给正卿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这块玉给玉匠看过,玉匠认为是宝物,所以才敢拿来献给你。”子罕说:“我把不贪作为宝,你把玉作为宝,如果你把它交给我,我们都会失去宝的,不如各人有各人的宝。”

    子罕是宋国的正卿,担当司城一职,他以廉洁为宝。

    从子罕的“宝”,可知其乃是君子,君子“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与其相交,当受益。

    所以,子罕的另一个故事就很好理解了:

    宋国饥荒,子罕建议宋平公粮食给百姓,让官员也借粮于民。子罕带头借粮写借,不要求百姓还粮,同时还以那些缺乏粮食的官员的名义,借给百姓粮食。

    两年前,四川省遂宁市环保局的贪腐窝案,也可见一众官员之“宝”:

    2017年12月,遂宁市纪委对遂宁市环保局,启动审查调查工作。

    结果,遂宁市环保局干部10人被查处,其中,县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人共收缴违规违纪违法所得632万元。其中,收缴以上10人违纪违法所得565万元

    如果注意到局里官员们以“贿赂”为宝,自觉远离贪腐群体,必能独善其身。

    虽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是,如果保持足够的警醒,也能“出淤泥而不染”。

    一生平安不易,切不可跟押错了“宝”的人为伍。

    2

    笔者曾以“宝”识友。交往时间不长,其人常常给我扑朔迷离之感。然而有一次,我们聚餐,听其母当众夸奖:

    你真是我的孝儿子!

    其母洋溢着的满足的笑意,其甜蜜蜜的语调,让我觉得是发自肺腑。于是,我心中有了一杆秤,从此与友深交。

    以“孝”为宝的人,是值得深交的。

    百善孝为先,这是古训。能孝敬母亲,人品差不了。

    《晋灵公不君》里记载了一个以孝为“宝”的故事,那人名叫灵辄: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

    当初,赵盾在首阳山打猎,住在翳桑。发现灵辄饿倒在地,问他得了什么病,灵辄说:“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赵衰给他饭,他留下一半不吃。赵衰问他,他说:“我在外为奴仆已经三年了,不知道母亲还活着没有。现在离家近,请允许我给她留着。”

    花开并蒂,《郑伯克段于鄢》里,也有一个这样的人: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颍考叔是颖谷镇守边疆的官员,听说了郑庄公为母子不和后悔的事,借口有贡品献给庄公来劝他,庄公赏赐他食物,他把肉放在一边不吃。庄公问是为什么,回答说:“在下有母亲,我吃的东西她都尝过,唯独没有尝过您赏赐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送给母亲。”

    这两个人,都是以母为“宝”,同时也是忠义之士。

    赵盾是很识人的,善待灵辄:

    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

    当时,赵盾让他吃完,替他用盛饭的小竹筐装好饭和肉,放在口袋里给他。后来灵辄成了晋灵公的卫士,当晋灵公因故要杀赵盾,埋伏的甲士杀出的时候,灵辄倒转戟尖抵御甲士,使赵盾逃出保命。

    颍考叔也受到了庄公的敬重。庄公采纳了他的建议,与母亲于地道里相见,破了“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困扰。

    孟郊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记得母亲的深恩,证明了其人有感恩之心。

    连母亲都不孝顺,能对他人好吗?有利则来,无利则去甚至翻脸,那是小人。

    懂得感恩,与不懂得感恩,意味着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3

    以体贴他人为“宝”的人,才是有福之人。

    不懂得体贴他人,喜欢让人下不了台的人,最好别交往。因为他已经埋下了祸根。

    人都有自尊心,都有面子观念。可是偏偏有人逞口舌之能,让人家置于尴尬境地,惹出是非。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左传》)

    楚国人献给郑灵公一只大鳖。公子宋和子家将要去进见郑灵公。子公的食指颤动起来,子公把手指给子家看,说:“以前我的食指像这样动的时候,一定会尝到美味。”等到进入宫廷,正好看见厨师要把大鳖切成块,他俩互相看着笑起来。郑灵公问他们在笑什么,子家把公子宋的话告诉了郑灵公,到郑灵公宴请大夫们吃鳖的时候,召来了子公却不让他吃(可能是想说他的话并不灵验吧。)子公发怒了,把手指伸进鼎里面,尝了鳖汤,就出去了。郑灵公发怒了,要杀掉子公。子公和子家商量先下手为强。子家说:“牲畜老了,还害怕被杀,何况是君王呢?”子公反过来诬陷子家(应该是说些是子家怂恿合谋的之类的话),子家害怕了,只好跟着干。夏天,他们杀了郑灵公。

    郑灵公没有想到,居然因为很小的事情为臣下所害。

    其实,这也是一个激情杀人的故事。

    让别人下不了台,结果自取其辱。凡事适可而止,不可卖弄聪明,也不要争一些无谓之气,方是智者。

    得饶人处且饶人,人家尴尬的时候,要及时刹车。

    《烛之武退秦师》里说,秦晋联军攻郑国,已经兵临城下。有这么几句: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大臣佚之狐对郑伯说:“晋国危险了,如果派烛之武去见秦穆公,联军一定会撤退。”郑伯听从了他的举荐。烛之武推辞说:“我年轻力壮的时候,在国君眼里还不如别人;现在老了,还能做什么事呢?”郑伯说:“我没有早一些重用你,现在危急却来求您,这是我的过错。然而郑国灭亡了的话,对您也有不利啊!”烛之武答应了。

    烛之武出了一口气,让郑伯有点下不了台。可贵的是听了郑伯的安抚之后“许之”,是适可而止的典范。

    4

    国有国宝,公司有公司之宝,人有所宝,都是识别优劣的好角度。

    国应以人才为宝,不能以“娱乐至死”为宝。公司当学华为,以造福人类为宝,不能单纯以钱为宝。人要以正直、善良、仁慈为宝。

    重新审视自己以何为“宝”,看看周围以何为“宝”,炼就一双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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