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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孤儿收养制度收紧:先国内后国外,国外家庭至少要等10年

中国孤儿收养制度收紧:先国内后国外,国外家庭至少要等10年

作者: 9a28ffe1c9f4 | 来源:发表于2019-03-09 13:33 被阅读11次

    记者|钟坚 编辑|崔世海

    “一眼看到她,就喜欢上了。”刚拿到中介提供的中国等待领养的儿童名单那刻,史蒂芬夫妇被一个可爱的11岁女孩吸引。

    这个现在名叫佩内洛普的女孩,生长在中国北部一座私立福利院,是一个患有唇腭裂的弃孤,长大后做了修复手术。

    在这对美国夫妇眼里,佩内洛普很漂亮。据说福利院的监护人也最喜欢她,经常带她一起去市场买菜。每天,佩内洛普喜欢骑着自行车去上学,她很聪明,学习很努力,和每个人都相处得很好。

    填了小山堆般的申请文件,又经过身体检查、录指纹、电话面试、网络培训、家庭研究拜访后,收养中介所的协调人员将史蒂芬夫妇所有的文件和意向书发往中国。

    半年多后,史蒂芬夫妇又打算收养另外一个漂亮的男婴林肯,连史蒂芬夫妇家的保姆看了,都说“非常喜欢这个快乐的小东西”。林肯只有16个月大,患有先天性脑病,被安置在中国东部港口城市的一家大型孤儿院。

    经历近2年苦苦等盼,2017年8月,史蒂芬夫妇办妥全部手续,前往中国收养他们2岁的中国儿子和12岁的中国女儿,对这个美国中产家庭来说,这是毕生难忘的一次旅行。

    离开中国时,史蒂芬的妻子有些困惑,她对养女生父母为什么要抛弃她一无所知。她甚至有些内疚,“我带走了另一半球一位素昧蒙面母亲的孩子,但我无法想象没有女儿的日子”。 

    史蒂芬夫妇领养这对中国残疾弃孤的当年,这个昔日全球最大的弃孤送养大国,刚刚创下涉外弃孤送养人数的新低,健康弃孤数更是几近冰点。根据民政部当年下半年公布的有关“涉外收养”情况的通报,近年来,涉外收养量一直呈下降趋势,2017年被外国人收养的中国儿童数量为2174人,仅占被收养儿童总数的12.4%,逾八成弃孤被国内收养。

    越来越多的外国收养家庭被拒之国门外,健康的中国弃孤更是一孩难求。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是内地唯一负责涉外收养事务的机构,该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凤凰周刊》记者,那些想收养健康孤儿的外国家庭,现在的资格审查和匹配才轮候到2009年。这意味着,如果不是收养像佩内洛普和林肯那样的残疾孤儿,一个外国家庭至少要排队十年,才可能有微渺希望匹配到合适的中国收养儿童。当然,或许到那时候,他们依然一无所有。“我不能保证。”

    “先国内后国外”

    回美国后,为了刚收养的中国儿子林肯的健康,史蒂芬夫妇带他前往加利福尼亚一家医院做脑部手术。在加州医院里,夫妇俩待了两个星期,给养子做两项手术,这些手术能更好地让他的血液流到大脑。

    令史蒂芬夫妇很感恩的是,女儿佩内洛普的唇腭裂手术非常完美,如今她的脸上几乎看不到什么痕迹。

    现在,史蒂芬夫妇一家在美国幸福地生活着。能收养到一对轻残的中国弃孤,的确是一件庆幸的事情。至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在一份等待领养的孩童名单中,几乎每一个都不是完全健康的。大约从十年前开始,内地福利院的弃孤人数就大为减少,留下的健康弃孤更是寥寥无几。

    11岁的Una,9个月大的时候被领养。来源 纽约时报

    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是安徽省民政系统的典范,硬件和软件基础建设都比较完备。上世纪90年代末,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还人满为患,而且其中很多是健康弃婴。2019年的1月,当《凤凰周刊》记者以收养人的口吻,前去询问弃孤收养情况时,被合肥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一口拒绝。对方回答说,现在院里收养的都是脑瘫和唐氏综合症的孩子,“全都不适合收养。”

    曾在电白县社会福利院工作过的黄先生告诉记者,老外家庭也不是来者不拒,他们大多更愿意收养健康婴儿,即使是有身体缺陷,也希望是轻残能治愈的。他们收养残疾儿童前会预先咨询医生,收养后则立即给予治疗。一般最不能接受的,是那些有先天精神疾患或重度残疾的弃孤。

    位于广东茂名的电白县社会福利院在内地小有名气。福利院过去收养弃孤,多时有四五十人,其中还有不少健康弃孤,可现在,收养到健康孩子的概率极低。“可能十个中有一个健康的都很难。”黄先生离职前,记得福利院里的孩子,“都是一些先天残疾的,唇腭裂、手脚内翻、先天性心脏病等。”

    即便是经济落后的中部省份,也是如此。“现在入院的基本都是综合性残疾,整个湖南省都没有健康的弃婴。”湖南省一家社会福利院的负责人建议记者去别的省去找一下,因为能送的都已经送养了,“留在福利院的基本不适合送养。”

    杭州市民政局辖下有八家福利机构,每家福利院加上民政局,平均每天总能接到两三个咨询领养小孩信息的电话,基本都是省内想要收养儿童的家庭,而对方咨询后往往失望而归。杭州一家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解释,如萧山区、余杭区等地的社会福利院,已有七年没有收到过健康的弃孤,“以前健康的女婴被遗弃也是有的,好像在2000年初开始,情况慢慢发生变化了。” 

    “人们的观念转变后,女婴变得很宝贝了。”这位福利院工作人员如此总结说。目前,福利院里收养的弃婴基本都是残疾的儿童,所以涉外送养也都是这些残疾的孩子。“(残疾)这种情况多属于有的外来务工者产检没去做,生出残疾的婴儿后扔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如果有健康的弃婴,没等到福利院收养,马上就有国内家庭抢着要。”

    与浙江毗邻的安徽、江苏,曾并列沿海两大涉外送养省份。安徽弃孤收养的高峰也出现在2000年左右,从这以后,可收养人数逐渐减少,如今安徽福利院收养的弃孤98%都是残疾孩子。

    合肥市儿童福利院一位女士称,安徽省对待弃孤收养秉承的是“先国内后国外”精神。“健康的先国内收养,再面向国外,因为国内收养的需求一直很大。”她说,“福利院里面或许也有健康弃孤,但不会报涉外了。你想一想看,国内收养很便捷,为什么要绕一大圈报涉外收养呢?没有必要!”

    外国人领养内地儿童的流程一般是:先在本国向政府提出申请,然后由涉外收养组织帮助他们到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收养中心收到相关家庭的资料后,进行审核,并安排配对;配对成功后再通过外国中介机构通知家庭前往中国,到福利院领孩子;最后由所在地民政部门协助他们办理收养登记、公证,以及办理护照和签证回国。

    涉外收养最为火爆的时期,从递交申请材料到办证领人,短则半年,长的1年多。但也有例外,对于急需治疗的特需儿童,涉外收养审批时间会大为缩短。而现在,涉外收养的人数一年比一年少,2014年美国收养内地弃孤还有2040人,2017年内地全球涉外送养人数却只有2174人,不足鼎盛时期的五分之一,涉外送养儿童萎缩可见一斑。

    “想等一个健康的孩子,时间不好说,大部分外国家庭考虑收养特需的儿童。”中国儿童福利与收养中心的一位女士估算,涉外收养如执意想等待领养健康的儿童,这个时间以前只要8个月,如今却是10年左右,“现在连国内的需要都满足不了。”

    曾经的“送养大国”

    现在看来,早年来中国领养弃孤的爱心父母都是幸运儿。

    凯瑞是英国伦敦自然史博物馆一名设计师,她不记得是哪一天,在什么地方看到了关于中国女婴被遗弃的报道,但她清楚地记得从那以后,这些孩子一直在她脑子里,有时早晨醒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们。她在想是谁在照顾他们,他们生病是否会得到及时的治疗等等。凯瑞已经有一个三岁的孩子维多利亚,但她迫切地想收养一个中国弃婴。

    直到梦想照进现实。2000年初,凯瑞收养了一个来自湖南长宁福利院的女婴艾米•李。艾米的中文名字叫宁富兰,出生后一天就被遗弃。尽管中国女儿的肤色、相貌与自己的女儿不同,善良纯洁的凯瑞仍视同己出。有两个女儿,她觉得自己是人生赢家,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母亲。

    47岁的伊丽莎白•史密斯算是收养父母中的特例,她是英国航空公司计算机工程师,也是一名单身女性,现在也有两个女儿相伴——可爱的欣如•史密斯和清清•史密斯。

    姐姐欣如出生于1997年2月,一岁时被安徽合肥的孤儿院收养。欣如上学后在班上轻轻松松地就成为第一名,尤其是她的朗诵,流利程度超过同龄人。史密斯觉得很骄傲和幸运,能有这么聪明的一个女儿。后来她又费尽周折地从湖北黄冈福利院收养了欣如的妹妹清清,清清小欣如两岁,她出生一两天后就被遗弃。

    在动收养念头之初,史密斯战战兢兢地打电话给英国海外收养机构咨询,她特地强调:“我已经四十了。”没想到,对方笑着说没问题。她又说:“我是单身。”对方还是笑着说这也没问题。史密斯有点不太相信,于是再追问了一句。对方非常肯定地回答她说,“你的情况符合从中国收养,放心吧!”

    放下电话,她如释重负,“上帝,我行,还等什么呢!”收养欣如和清清后,史密斯每天看到两个孩子的笑脸,感到异常满足和充实,从此她不再为丈夫和婚姻而烦恼。在欧美国家,有着大量像史密斯这样的单身青年,他们崇尚个性和自由自在的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单身人士也希望有个陪伴和亲近的人,收养便成为一种寄托情感的方式。

    以史密斯的年纪,她在英国境内只能收养十几岁的大孩子,但她觉得自己没有能力面对一个已经有自己世界观的孩子。选择收养中国孩子对她来说,是最合适的决定。一来没有几个国家接受单身母亲收养;二来所有从中国收养的孩子都保证绝对是孤儿,“不像泰国、南非等国家,孩子可能是有人从母亲那里花钱买的。我可不想通过那些代理机构,花钱买一个从母亲怀里抢来的孩子。”

    史密斯收养两个健康的女儿的时候,正值本世纪初中国涉外送养的高峰期。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向涉外收养敞开了大门。1992年《中国收养法》开始实施,随后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此后还多次修订。

    不仅英国,越来越多的外国家庭都选择到内地收养孩子,美国首当其冲,其次是加拿大、荷兰和西班牙。据美国政府收养管理机构的统计数据,2010年美国人共收养来自其他国家的孤儿11058名,其中3401名来自中国内地,占总数的26%。从1990年至2017年,全美收养内地弃孤超过8万人,中国超过韩国、俄罗斯,成为美国弃孤的最大送养国。

    内地涉外送养最高峰出现在2005年,当年送美弃孤达到7903名,数字接近全国1.5万余例涉外收养的近一半。全美收养弃孤中,每3个孤儿就有1个来自中国。美国学者Pertman在一本收养百科全书中写道,“今天在美国,越来越难以找到一个没有中国小女孩的操场,她们被白人母亲或夫妻看护着。”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每所学校、年级和教室都有国际收养儿童。

    在一家中资机构的调查中,几乎所有被调查的收养父母都认为,中国的收养法律、法规明显比其他国家更合理、更适合他们。中国收养程序简单,办事效率高,他们在中国不必等待很长时间。来到中国,一般只需呆2至10天即可完成全部手续。

    在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资料库,收养父母很容易就能和孤儿比对匹配上,收养到一个健康、可爱、漂亮的弃孤。实际上,每个家庭远涉重洋到中国收养儿童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把养子女当成自己的生命的一份子了。

    凯瑞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她的两个可爱女儿离开她去找亲生父母会怎样,“上帝啊,我会多么的悲伤和难过。”

    被遗弃的孤儿

    遗弃行为本身在内地并不合法,但正是不合法的遗弃行为使福利院有很多孤儿可供国际收养。中国弃孤收养,于是成为海内外社科学者们关注研究的一个话题。

    麻省罕布什尔学院亚洲研究和政治科学教授Kay Ann Johnson是一名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1971年曾受邀访华。这位对中国始终抱有浓厚兴趣女教授一直有个心愿——收养一名中国儿童。

    1991年3月,她从武汉福利院收养到一个3个月大的中国弃婴。和大多数养父母一样,她也时不时会想,是谁分娩出了自己的女儿,却将她抛弃在大都市的街头?这种好奇促使她将注意力转移到弃婴调查之上,并写出了一本重要的研究专著——《隐藏的中国婴孩:遗弃、收养和一胎政策的代价》。

    Kay Ann Johnson的研究将女儿个人被抛弃的故事放在整个时代更大的历史情境之下,从而将她与失去原生家庭的同世代女孩们联系起来。“最重要的是,希望减轻一个幼童难言的忧虑,比如‘我有什么问题’、‘我做错了什么让我失去双亲’,我女儿在年仅三岁时就曾清楚地表达过这些烦恼。”Kay Ann Johnson在此书的序言中写道。

    华南理工大学刘尔婵2010年的研究也表明,大多数涉外收养家庭都是白人富裕阶层,而且收养的几乎都是女儿。在所有漂向太平洋彼岸的中国孤儿中,女孩占比高达85.1%。

    这一起因或需追溯至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中国开始推行以“一胎化”为主要标志的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确定为中国的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自此,凡是被计生部门发现超生的夫妻,都必须依法缴纳巨额罚款。人口政策收紧带来的消极影响之一,便是有许多父母为留下能“传宗接代、绵延香火”的男孩,或免除数额巨大的费用负担,只能将刚出世没多久的、哪怕身体非常健康的女儿抛弃。

    徐静芝便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期间,不幸被父母遗弃的一个“二胎女孩”。1995年农历七月二十四,静芝诞生于江苏苏州的一条游船上。她的父母徐礼达和钱粉香不敢声张,因为静芝是他们的第二个女儿。但没过几天,他们还是接到了因超生被处以2万元罚款的通知。家境困窘的徐氏夫妇左思右想,觉得实在无力抚养两个孩子,只能“狠心”将静芝弃于街头。

    “小女静芝一九九五年农历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时生于苏州,因家境贫寒和世事所迫,万般无奈弃小女于街头。如果有缘,在十年、二十年后的七月初七,相逢于杭州西湖断桥之上。”他们恋恋不舍地写下一张纸条,放在女儿怀里,期待好心人十年、二十年后能带着女儿静芝到杭州断桥相会。

    或许真的是因为“天有情,人有缘”,22年后,已被一对美国夫妇收养的静芝(被改名为凯蒂)来到西湖断桥边,赶赴杭州断桥,了结了这一场迟到的跨洋之约。

    在中国之相似的弃孤故事中,这恐怕是难得幸运的一个,而更多原生家庭面对的,只有持续一生的无尽自责以及痛苦难耐的思亲之情。

    1995年,英国BBC纪录片《垂死的房间:亚洲最黑暗的秘密》在西方社会激起极大的震撼,成为外国势力抨击中国人权的依据,令外交非常被动,也给中国涉外收养蒙上阴影。

    该部纪录片不仅批评中国政府没有为福利院的婴儿们提供必要的照顾,甚至更多地在抨击中国文化。导演之一的Kate Blewett拍摄了一个标志性时刻:解开躺在孤儿院摇篮里的婴儿襁褓,在镜头里露出她们的性器官,证明了“只有女孩被丢弃”。

    不过,这部纪录片也受到了一些外籍养父母和学者的批评,认为其危言耸听且片面化。Kay Ann Johnson就评价道,“纪录片里充斥令人产生邪念的恐惧式音效,无缘无故出现的图片纯粹是为了恐吓美国和欧洲的观众,例如镜头里出现的广州食品市场内一只被剥皮的小狗。”

    但是,这部纪录片与海外流行的对中国带有偏见的想象产生了共鸣,并叠加形成放大效应,由此影响了许多选择中国作为收养国的潜在收养人——他们想象在遥远的东方大国,有着未知数目、被丢弃的悲惨女孩,正等待着被拯救,离开这个不想要她们的国家,在温馨的外国家庭抚养中长大。

    经济之手走偏

    因为BBC纪录片事件,短暂的涉外收养停顿之后,涉外收养市场领域,很快传来一片市声喧嚣。众多利益的驱动下,涉外送养中国弃孤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每年输送出去的儿童从1980年代末的1000名增加到1993年的近3000名。1997年则接近6000名,1998年也未少于5500名。

    内地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旋办法》第17条规定,外国收养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向登记机关、公证机关分别交纳登记费、公证费。登记费、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和财政部的规定执行。

    学者蒋新苗曾撰文称,这些涉外收费仅作了粗线条的规定,未作具体、详细的规定,而且也未规定制裁惜施,难免出现乱收费的现象。譬如,该条规定,收养人在办理涉外登记时需缴纳收养申请手续费50元人民币、收养证工本费20元人民币、收养登记调查费750元人民币,折合不过100美元。

    但在南方一些省区的民政部门登记机关,在办理涉外收养时常收取150美元的登记费,个别甚至收取200美元。有的地方光收取收养证工本费就高达100美元,其他相关部门收费也水涨船高。

    曾经的涉外收养抚育费则是一笔令人争议的费用。依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当时的内地福利院对每个外国收养家庭收取3000美元左右的抚育费,尽管法律明文规定抚育费“只能用于改善福利院设施,不得挪作它用”,但仍有少数儿童福利院以每送1个小孩提成约1000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福利院内部员工下达任务。有个别地方的儿童福利院甚至民政部门将这笔费用挪作它用。

    《南方农村报》曾公开报道,涉外送养是广东茂名社会福利院的重要收入来源。在电白社会福利院做过司机的林华(化名)称,他曾经负责把福利院的孩子送到广州,交给外籍人士抚养,多的时候一个星期达两三次,“送养1个孩子,福利院大概可收入3万元。”

    电白社会福利院有关人士透露,2003年前,该院银行存款长期保持在100万元以上,“日子过得相当滋润,那时堪称鼎盛时期。”当年,电白县民政局领导以“工作需要”为由,向福利院一下“塞”进了不少工作人员。

    过去电白弃孤名声在外,以致在美国某个州的收养网站上,每个计划去广东电白收养的家庭都会收到好心成员的建议,其收到的电子邮件上写着:从电白收养的孩子一般身上都要生疥疮,请你的私人医生给你的宝宝开一些外敷药带上,以防万一。

    安徽农大学者黄邦汉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从近来的实际情况看,各地福利院条件的明显改善与送养孩子并接受捐助费有直接的关系。合肥福利院弃孤送养最多的时候,每年国际送养弃孤200名,可收捐助费60万美元,相当于当时的人民币500万元。这是相当可观的一笔资金,比该院每年国家拨付的事业用款要多好几倍。用这笔费用建成的合肥儿童福利院的康复楼成为合肥市当时颇为显眼的建筑。

    把涉外收养当做产业化经营的人能轻易找到支持这种行为的理论依据。支持论者称,从理论上来说,家庭是最适合儿童成长的环境,这些被收养的儿童大多生活在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跨国收养使他们走入了外国的家庭,给了他们享受正常的人间亲情、过上正常家庭生活的机会。

    “当国内收养一时不能全部解决长期滞留在福利院的弃婴问题时,国际收养作为一种有效的补充解决办法,是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原则,也是一个负责任政府的开明做法。”

    有学者以美国举例,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解散孤儿院,而让孤儿尽快安置到收养或寄养家庭,道理就在于他们认为孤儿院不是孩子长期生活的好地方。在学术圈内,这种对接国际规则的认识基本已得到官方认同。

    民政部的一位前部长在中国涉外收养20周年的一次讲话中表示,涉外收养是帮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实现永久性安置的重要方式。而根本上,“为了儿童人格的完整和协调发展,儿童应在一个充满幸福、慈爱和理解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这是签约《海牙跨国收养公约》的目标,也是中国开放涉外收养的初衷之一。

    政策转向

    早在1993年,中国就作为缔约国签署了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而《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明确要求,各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跨国收养的安排不致使所涉人士获得不正当的财务收益”,同时在儿童收养权益保护领域,遵循国内收养优先与国际收养准则。

    从2009年开始,针对面向孤儿群体的保障制度不健全、孤儿保障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其成长需求的实际,中国政府开始逐年增加儿童社会福利体系的财政保障和投入,增设各类儿童福利机构,改善福利院生活设施和条件,提高福利院儿童的最低生活标准,包括伙食费、服装被褥费、日常用品费和教育费、医疗费、康复费等。

    2010年被称为中国的儿童福利“元年”。当年11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提出要科学制定标准,全面落实孤儿保障资金,并自2011年1月起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两部委联署的这份文件的前言中写道,“儿童是弱势群体,孤儿则是弱势中的弱势。儿童福利体系是整个国民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体现了政府关注民生的责任感与公益心。”该通知明确了儿童权益保护的中央责任,要求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增至36亿元。

    通知还强调了地方义务,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还规定机构供养和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前者应该高于后者。

    各省市在孤儿生活费发放工作中都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步骤,有的省市明显高于民政部要求的生活费标准。如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2011年确定的北京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为每人每月1600元,社会散居孤儿为每人每月1400元。青岛市2010年1月1日起,对福利院供养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1400元,散居统一提高到11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在国内学者强烈呼吁和财政政策等多种因素驱使下,弃孤收养工作慢慢开始转向。

    2002年年底开始,中国收养中心发布了新章程,规定单身父母亲涉外收养的数量只能占中介代办处总数的5%,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单身父母亲从中国收养孤儿作了限制。中国收养法律还要求收养父母具有充足的收入并且身体健康。中国收养中心曾公开抵制了一起外国同性恋来中国收养弃孤的要求,认为这个行为违反“社会公德”。

    影响涉外收养的更重要的因素也已出现,那就是本世纪初以来,人口出生率的悄然下滑。官方统计的数据表明,从2009年开始,中国内地孤儿的人数在大幅下滑,从2009年的全国71.2万人,下降到2011年的50.9万人。

    与此对应的是中国家庭儿童收养人数也呈缓慢下降态势。民政部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31424件,比前一年下降9%。

    外媒近期的报道称,中国出生率在2016年短暂回升,但2017年再度下滑,当年新生儿数量为1723万人,比前一年少了63万人。虽然生二孩的家庭数量增加,整体新生儿的数量却持续减少。国家统计局公布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出生人口1523万人,这意味着,与2017年相对比,2018年新生儿数量减少了200万人。

    影响涉外收养的另外一项利益之手也被斩断。《凤凰周刊》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原内地法规“每送养一个弃孤,收取外国收养家庭3000美金社会养育费”的规定,近年已经被废止取消了。民政部门要求涉外送养除了必要的翻译、登记费等外不再收取此项费用,即使外方有捐赠的需要,也要等到所有的手续结束后,外国收养家庭把款项捐赠给相应的慈善机构,而不再直接对应福利院。

    2018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正式出台,取消了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之以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标志着中国的人口政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某种程度上,这也是涉外收养工作正式转身的标志,意味着负责任大国真正地“使命向内”,奔着全民健康、自由、幸福的目标迈进。

    来源:凤凰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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