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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周杰伦。

谢谢你,周杰伦。

作者: 伊心同学 | 来源:发表于2017-08-02 16:13 被阅读105次

    2015年的夏天,我去听周杰伦的演唱会。一开始错过了售票期,最后辗转好几个人才买到位置靠前的票,花的钱直逼我当时一个月的实习工资。同事们都说,你是不是疯了。我没觉得我疯,也没解释什么。

    多少年来,多少歌星路过,我一次演唱会都没有听过,总是跟前来邀请的朋友说:“不,第一次演唱会我一定去听周杰伦的。”

    他一出场我就哭了,难以抑制的泪雨滂沱。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那种感觉,像一个预备已久的惊雷,轰一声炸响。

    蓝色闪烁的光照着舞台中央的他,像一个小小的星球。身边尖叫声四起,我看着那个素未谋面却如此熟悉的身影,突然连一个声音都发不出来。

    认真算算,我认识他竟然十三年了。

    2004年,他已经出了几张专辑了,成了当红歌手,而我刚上高一。

    那个暑假之前,我在《十七岁不哭》里看到杨宇凌的青春,以为我的青春也会那样,会遇到一个安静又优秀的简宁,会遇到孤立、迷茫和困惑,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可我的青春明显不是那样。

    我那时成绩好差,又胖又难看。事实上,我原本成绩尚可,可是在那个所谓的重点班里,我只能考倒数前几名的成绩。座位排在第二排最靠边的位置,反光导致大半个黑板上的字我都看不清。但当老师问起,有没有人听不懂这道题的时候我又羞于举手,难怪课程对我来说越来越难了。

    在那个班里,男生有五十人,女生只有十个。三年后,他们几乎都考入了各大985高校,只有我中途由于实在不堪理科重负而转去了文科班。

    在成绩就是王道、考试排名直接决定个人地位的那个班,我后座的男生从不屑于抬头看我,他偶尔的眼神让我第一次清晰地明白了一个词汇——“鄙视”。多少年后我都忘了他究竟长什么样子,却从未忘记那个眼神。

    我开始忍受沉重的头痛,在周日的晚自习前回家喝一大碗苦到极致的中药。每天上学的路那么长,十几岁的我走在路上,幻想着一百种可以结束这种生活的“天灾”——地表塌陷、外星陨落、世界末日……

    好多个傍晚,我坐在操场跑道的尽头,看着不远处电视剧画面一样的美好又可爱的女生。再低头看看自己,我不知道我的青春怎么会这么尴尬又苍白,难堪又落魄。

    那时候我几乎没有朋友,还没有遇到雪飞。她在随后的十年里给了我多么深沉又凝重的爱和陪伴,我甚至都不知道如果没有她我的生活会有多少不一样。

    可我还是先遇见了一个来自隔壁班的“简宁”。尽管我不是美丽的杨宇凌,所以连和他成为朋友的机会都没有。

    有一次,隔壁班和我们班一起上体育课。课间休息时,他被起哄起来唱歌,唱的是周杰伦《断了的弦》。

    我竖起耳朵,自动屏蔽掉了身边所有的说话声,整个宇宙仿佛都只剩下他的声音。我知道了他喜欢周杰伦,所以同时相信了那句话“听你也喜欢的歌,会不会离你更近一点”。

    在晚自习的教室里,为了躲避班主任的眼光,我将耳机藏在袖口里,用一个简陋的MP3偷偷地听《简单爱》,偷偷得在纸上写些不明所以的话,再匆匆撕碎。

    多少个课间,我佯装无事地路过他们班的教室,只为了看他一眼。还有多少个夕阳如水的傍晚,我悄悄地走在他的身后,忐忑又慌张得等待他的回头,尽管他从未回头过。

    好多年后,周杰伦拍的《不能说的秘密》里,路小雨忧伤地说:“他的背影,我再也无法忘记了……”我看的泪流满面。因为我们多少次擦肩而过,他的面容都险些模糊,那个背影,却从未离开过我的脑海。

    从那之后,我不再痛恨那个压抑的学校,甚至也不再痛恨那个压抑的班级。我原谅了我身后那个不屑于看我的男生,也原谅了另一个嘲讽我“你成绩那么差,怎么好意思在这个班里混”的男生。

    我毅然决然地转到了文科班,放弃了那些不擅长的理科。

    从此,五音不全的我不仅学会了唱《断了的弦》,还学会了唱《七里香》。我成绩好了很多,慢慢得活泼了起来,认识了好多有趣的女孩子。她们都在花朵一样的青春里,我也被感染,很少再伤春悲秋。我一天天变好了,经常在教室里大声讲笑话,像个无忧无虑的“开心果”。

    高二的下学期,也是这样美好的温柔的初春,我坐在教学楼里,看到对面楼上,他静静地走过长长的走廊,仿佛时光就此凝固。

    那时我和雪飞已经坐了同桌,我经常借她的MP3听歌。那时候我还是胖,可她总是爱宠溺地捏我的脸。她那么好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还击她。

    直到现在,她见到我,还是宠溺得过来捏捏我的脸。再也没有谁,像她那样,给了我如此漫长又始终如一的守护。

    高二最后一场期末考试之后,我们举办了一个仓促却尽兴的晚会。是谁唱了《发如雪》我都忘了,可那张班级合照我还留着。因为矮差点被挤出镜头的我,拼命站到了桌子上,才慌忙得出现在照片的最后。

    我从未想到,那张照片之后,我再也没有那么无忧无虑、放肆天真地大笑过。

    之后的几个月,我原以为时间会这样安静地走过,我要更拼命地学习,争取考到更好的名次以和他相配。我已经下定决心高考过后就会勇敢去认识“简宁”。我会好好减肥,会穿上我最喜欢的最瘦的那条裙子。

    可是是谁设置了这么残忍的命运,是谁让这个全世界最美好的少年永远地停在了16岁。

    他去世的那天,是一年中最好的九月,我们刚刚走入高三。蜜糖色的阳光下,学校门口的法桐每一个叶片都透明明媚。这不是个面对死亡的好季节,我骑着自行车在路上飞驰,任由眼泪糊住眼睛。泪痕被太阳晒干在脸上,只剩下一阵辛辣的疼。

    我第一次经历死亡,可死亡来得那么仓促甚至惨烈,我连“再见”都不知道该如何说。

    前几年,有一个大雨滂沱的春天,雪飞在梦里见到他,他说自己又冷又怕。我太久太久没有梦见他了,但若梦见,只怕会紧紧地上去拥住他。

    我们都长大了,变成了26岁的成年人,习惯了在职场里假意奉承,学会了在生气时大声骂一句脏话。

    只有他还是16岁的样子,戴一副黑框眼镜,穿一件暗红色的T恤,微微地低着头走在路上。

    这十年,我们长出了若隐若现的皱纹,经历了多少你好和再见,和多少人相遇又分离、干脆再也不见。

    可只有他,还是16岁的少年。

    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和雪飞聊天,说起同事同学们那些从初恋走过来的人们。雪飞说,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她不知道我也是,尽管我不愿意承认。我宁肯多年之后看到他变成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变成人群中最普通最庸碌的那一个,也不愿意我们在16岁那年潦草失散、永不得见。

    我们太早学会了告别,甚至是从学会告别之后,才学会了爱。

    我多想跟他说,你看这世界多动荡又安宁,你看这人间多寡淡又深情。我还想跟他说,如果你还在的话,有多好。

    可是我什么都说不出。

    他走之后,我仍然日复一日地学习,尽管我再也不知道该考到哪个名次才能和谁匹敌,再也没有谁让我想要和他上同一所大学,甚至共渡漫漫余生。

    那么漫长的高三,我仍然一个人在夕阳西下的傍晚绕着操场的塑胶跑道沉默的走,尽管眼前再也没有他的背影。

    有时候雪飞会陪我走一会儿,大多数时候我一个人。

    我手里拿着练习英语听力用的步步高复读机,听累了就换一盘周杰伦的磁带。不小心听到《轨迹》的前奏,我总是还没来得及按下“下一首”就涌出泪水。

    演唱会的现场,周杰伦唱《轨迹》的时候,我再也躲不掉。他的声音萦绕在半空,唱着我曾经那么爱听之后却屡屡逃避的歌词:“怎么隐藏,我的悲伤,失去你的地方……闭上眼睛,还能看见,你离去的痕迹……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接着紧紧闭上眼。又想了一遍,你温柔的脸,在我忘记之前……”

    这次没有万人合唱,因为我身边的人都哭了。她们的哽咽似乎和我一样,为了那些无处逃脱的心碎。

    你是不是也有一首不敢听的歌,

    你是不是也有一个再也见不到的人。

    十二年前,高一的征文比赛,我前座的女生写的题目是《我的偶像周杰伦》,她在作文里写:“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歌手,他在我心里,是最优秀的榜样,是最温暖的陪伴。”我是看过她的作文才知道周杰伦成名前漫长又艰辛的过去,由此知道了《蜗牛》何以唱的这么动听。

    我们俩曾经一起骑着自行车无数次穿过放学后的长街,她最喜欢唱《开不了口》,一边唱一边开怀大笑。她的声音那么好听,我以为她会一直这么简单快乐下去。

    高考之后,成绩还没出来,她的爸妈先告诉了她他们早已离婚的消息。她爸爸已经再婚了,甚至有了另一个孩子,可怕影响她学习,直到高考后才告诉她。而她的妈妈,为了照顾她,一直维持着这个幸福婚姻和美满家庭的假象。

    她闷在家里一整个暑假都没有出门,我去找过一次她,手还没来得及敲她的房门就听到她压抑的哭声。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九年前,大一的校园里,经常和我一起上自习的男生参加校园歌手大赛,唱的是周杰伦的《一路向北》。我眯起眼睛站在台下看他,天上只有一颗大而明亮的星星。

    我们俩像高中生一样分享同一只耳机,我手里看的书是亦舒的《喜宝》,他只知道做高数习题册。那个冬天周杰伦刚出了新专辑《我很忙》,我们吃过晚饭一起沿着小路,校园电台天天放的都是《彩虹》,他唱:“也许时间是一种解药,也是我现在正服下的毒药。”那样的深情我之后好像再也没见过。

    后来,他的父亲生病去世了,他再回来的时候,变成了一个寡言少语的少年。再后来,他放弃了所有远方的梦,回到了离妈妈最近的故乡。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当初在《十七岁不哭》里扮演简宁的李晨参加跑男后,再也没有了我心中文弱腼腆的“简宁”的痕迹。扮演杨宇凌的郝蕾也早就褪去了青涩,很少出现在荧幕上。

    一切的一切都变了。

    那些年和我们一起听周杰伦的人,多少疯傻,多少痴狂,多少消失在人群中再也没有踪影,多少早早离世只得在梦里枉自顿首凝眉。

    只有他的歌,一直在一直在。尽管他娶了别人,当了父亲。尽管我们弄丢了旧的复读机和磁带,换了新的MP3,尽管那么多歌星来来往往、从未停息。

    可是,他还是周杰伦啊。

    那个唱《七里香》的人,那个陪我从130斤瘦到100斤的人,那个陪我中考、高考、考研、面试的人,那个陪我从一个倒数第六名的差生一直读到硕士毕业的人,那个陪我走过千山万水一路变得更好的人。

    那个陪我暗恋、相恋、又失恋的人,那个陪我趟过多少冰河、翻越多少高山直到从黑暗地洞跑进温暖阳光中的人。

    那个成了我们最心照不宣暗号的人。

    那个陪我度过了一整个青春的人啊。

    他不是一个歌手,他是一个时代。我们牢记着他,因为我们忘不了所有年轻的、痛苦的又充满希望的时光。我们热爱他,因为我们热爱这同样年轻的、痛苦的又充满希望的时光。


    那场演唱会里,他曾说过一段动情的话,他说:“我看到有人,带着孩子来听这场演唱会。谢谢你们陪我这么久。未来,你们陪我多久,我也会陪你们多久。”

    我为别人写过那么多的字,可是写到这里,突然觉得写再多也写不出你对于我的全部意义。

    最后只有郑重其事地说一句:

    “谢谢你,周杰伦。”

    一个惊天巨雷,一声温柔回响,一个像光一样透明的美梦。

    而我们竟然一起,走过了一片洪荒与蛮夷,走到了星光与山河、彩虹和鲜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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