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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文章阅读量破十万后,我对写作的热情增长了十倍

第一次文章阅读量破十万后,我对写作的热情增长了十倍

作者: 書海 | 来源:发表于2018-01-26 00:01 被阅读0次

    文|我写字带风

    泛舟渡书海,残笔明我心。书海,即是书的海洋,不知何时起,我竟与其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书与写字,自古便是密不可分的,“淌过浩瀚的书海,执手中之残笔,写下携刻着自己印记的五彩缤纷的一片天”。这,便是其寓意了吧,如此读来,也算凑合了。

    又提起书海,却并非是先想起“书山有路勤为径,书海无涯苦作舟”之书海,而是范福潮先生所著的《书海泛舟记》。

    也不知是我的笔名也有书海二字之因,还是彼此都是姓范之故,对此书极是喜欢,这般朴实自然的文字,大抵也只有饱读诗书者方能写得这般有韵味了。

    后又因书中的提及,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于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史记》等书便水到渠成般的作为了我的书单之客了,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也不为过。

    枯燥乏味的书读多了些,心也跟着躁了,寻了一本《吃茶去》读罢,总算静了心。内容则不便多说,不然待写书评时可要无话可说了。

    说了读书,就要谈写字了。我极爱捕捉灵感,有想法了便将其记下,为此,笔记本内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数篇文章大纲和密密麻麻的想法。海明威说:“你越写,便越懂得写作。这是学习写作的唯一方法”。

    于是我一直在写着,一笔一划的写着,即使写得毫无意义也没关系。至于所谓的沉淀,我知道我还早些,至少现在还没有沉淀的资格。

    我知道我从哪里来,所以每一篇文章首发几乎都是“静静读书吧”。我亦知道该往何处去,于是可供我发表的平台也愈来愈多。一路走来,不疾不徐,不温不火,自然而然。

    我在《风轻云淡》中写道:“若要给自己选个方向的话,大抵非朱自清先生笔下的“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莫属了”。大概真情华美的文字更受人喜爱吧,但或许不然。

    记得有一些时日常读老舍与余华的作品,于是写出的文字也便朴实无华些,后来自写了《我的桃花源记》,文风不觉的更爱美了。

    数日前将以往所写的一篇书评《骆驼祥子——病态社会下的悲哀》整改了百十来字,发表于头条号,三天推荐竟超了百万,阅读量破十万,评论数达到了三千条。

    一时间,喜不胜收,颇有梦幻之感。惊喜之余,不禁开始深思,朴实与华美,我又该如何抉择。

    阿德勒说:“我们会过什么样的生活,不是因为什么原因和条件来决定的,而是我们自己做的选择”。读与写,初始是因为兴趣,渐渐成为热爱,后来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至于所谓意义,我喜爱的便是有意义的。

    我想要写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不需要多长,多好,数万字就行,能完整的无障碍的讲述一个故事就足够了。

    我没有像村上春树那样,在某一个阳光挥洒的午后,躺着看了一场球赛便似受到了上帝的指引般,感觉自己或许也可以写小说。我仅是将此作为一个新领域的挑战罢了,但无疑这是个艰难的挑战。

    正如村上春树所言那般,小说基本上是一项非常“慢节奏”的活计,几乎找不出潇洒的要素。独自一人困守屋内,“这也不对,那也不行”,一个劲地寻词觅句,枯坐案前绞尽脑汁,花上一整天时间,总算让某句话的文意更加贴切了。

    然而,既不会有谁报以掌声,也不会有谁走过来拍拍你的肩膀,夸赞一声“干得好”,只能自己一个人心满意足地“嗯嗯”颔首罢了。成书之日,这世上可能都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贴切的句子。

    写小说无疑就是这样一种活计,无比耗时费工,无比琐碎郁闷。耐心与坚持,时间与精力,缺一不可,我想,待到最后那一刻,必将会被满足感所笼罩。

    仰望星空,在月光映照下,数着天边灯火,对着最亮的那颗星喃喃自语,或许,或许有那么一天,我误打误撞般闯入的这个不一样的世界,真的能够给我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也不一定,谁,又能够说得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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