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再次回到这座城堡,我就像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我还记得三年前我离开时,雷克斯特城堡的周围无不被鲜花所环绕,又长又宽的像巨大的瀑布一泄而下的道路的两边,生长着葱郁的、高大的树,城堡上空永远是蔚蓝的天,几乎没有云朵,澄澈如同一面明镜,在深深的蓝里映出城堡古老而凝重的倒影,而今——城堡的尖端插入层层叠叠的厚重的乌云,沉重的灰暗与压抑的气息从乌云里倾泻下来,杂草探向道路中央,干枯的、萧瑟的树顺着道路向下绵延,花朵枯败,只剩还未沦为肥料的根部在傍晚的阴风中摇晃。
雷克斯特城堡内部倒是有三年前从未有过的盛景。富丽堂皇的大厅,画蛇添足似的挂上了一堆彩带,在亮眼的垂灯的照耀下闪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中间是来历不明的舞女,穿着各式各样的服装,跳着参次不齐的舞蹈。旁边的举着酒杯闲聊的、与美女暗送秋波的,或者已有家室仍光明正大搂着其他女人的腰肢的……没有一个不是大肚便便的,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肚子,想来这三年过得足够辛苦,当然在这些人的映照下我显得几乎可以用“可怜”来形容。
当多奥尔尼·伯文·雷克斯特——我亲爱的弟弟——搂住我的肩膀时,我分明看着舞池中摇曳的窈窕少女,却突然生出难掩的恶心,这会吐出来又太不合时宜,我只好做出咳嗽状,把秽物往胃里咽。看向伯文时,我想我应该努力控制好了表情,尽量显得友好,显得我不把以前的那些事儿放在心上,因为我看他仍旧一脸愉悦,虽然他一向如此。我非常厌恶他这点,永远笑眯眯地,栽赃陷害他人的时候也笑眯眯的。
作为哥哥,雷克斯特家族的产业,本来我就该是第一继承人,而且——据我所知,我们的父亲去世时,留给我的财产也比留我这位弟弟的多了许多,至少雷克斯特城堡,原来是我的所有物,现如今却被他占了去,并且不顾兄弟情谊利用手段强占,让我沦为世人攻击、唾骂的对象,而他却成为所谓的成功人士、天之骄子!
三年前,在我们的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后的分配财产阶段,我却卷入一桩莫名其妙的凶杀案,我从来不认识那个人,那个人却指认我是杀人犯,如果那人不是伯文花钱收买来的,就也许那人见到的一直是伯文而误认为是我,毕竟我和伯文是孪生兄弟,长得一模一样,不过他爱笑,看起来积极乐观,而我总是沉着一张脸,像常年积郁于心之人——那人一开始指认了我,又没有机会见到伯文——指认我后他就出了意外,我难免不觉得这是有人故意设计——总之那段非常重要的时间我是在三面是嶙峋的石头一面是生锈的铁栏杆、地上爬着老鼠的牢房里度过的,我不仅很难与我的律师见面,且还受到世人的指指点点与谩骂,等我得以洗清嫌疑出牢房时已经过去了大半年,而伯文也成为了雷克斯特家族的唯一继承人,我作为众矢之的,身无分文踏上了去往异国他乡的路。
我做梦都想夺回我应有的一切,可我实在难以与伯文抗衡,我甚至连吃穿都是个问题。——可笑的是,这次回来,竟然是伯文邀请的。引狼入室吗?
我不知道伯文葫芦里装了什么药,他就像一只千年的老狐狸,阴险狡诈,他那略微弯曲的眉眼和高高翘起的嘴角的面具下是一张怎样的脸皮谁也不清楚,我不得不处处提防。
“哥,如果当初是你继承了雷克斯特城堡,一定会比我现在做得好。”
他的脸上还挂着笑眯眯的面皮,我厌恶地别开头,但我尽量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我说:“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如果?还是享受当下,纵情享乐就好。”
“好,纵情享乐!”他说着举起手上的酒杯,看我手里什么也没有,打了个响指让侍从给我送了一杯酒来,暗紫色的液体在透明的酒杯中滚动,“哥,这么久不见,干一杯?”
我当然只好跟他干了这杯酒,虽然我极其地不情愿。
我真不愿意与他多待哪怕一分钟,或者三十秒,好在他敷衍我几句后就去敷衍其他宾客,还我一片宁静。只是心理上的宁静,我眼下身在这封闭的大厅中,四处都是可以震得人走路都摇摇晃晃的音乐声,大厅虽然宽敞,可今天到场之人也实在太多,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很容易与人磨蹭到,沙发上也粘着一个个屁股,我只好站着,被人撞到了,就换个地方站着,直到被挤到了一个角落里。
我发现角落的这面墙有些松动,我小心翼翼地看向伯文所在的方向,他正与搂着身材曼妙的一名女子腰肢的中年男人交谈,显然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且这么多人也很难注意到我,我于是用后背用力推开了那面松动的墙,墙后出现一条小道——意料之中的事儿,大家族的大住所中总喜欢设计一些暗道。我再次看了眼伯文,他已经换了一个人敷衍,这次他还背对着我,我很放心地钻进那面墙里头,再把墙推回原位。
小道的表面是光滑的木板铺成的,旁边的墙壁却是凹凸不平的坚硬的岩石,小道幽深且阴暗,好在岩石上隔两米就会有一块凸起的地方,上面放着可供照明的火炬,先是左边有一个火炬,两米后则在右边,依次排列。为了防止一切不必要的意外,我会把身后被我点燃的火炬尽数熄灭,于是我的前方一片光明,而背后却是深不可测的黑暗。
我顺着小道一直往前走,期间还下了长长的阶梯,来到了一处宽阔的平地,而接下来的场景让我差点尖叫出声,但我不能,因为我隐隐觉得这是陷阱,我很可能会因为这件事重新陷入绝望之境,而这次是否会还我清白,我不敢肯定。
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如此多的白骨,受父亲的影响,曾经对医学有所涉猎,我确定这些骨头都来自于人类,根据它们的大小形状,明显这些骨头来自至少五个男人四个女人且其中还有小孩与婴儿的,我现在只想逃出去,我可不想再莫名其妙地去监狱里走一遭。
我正准备返回去,但不知从何处吹来一阵风,风里是浓稠的血腥味,这些气味突然聚集成两只血红色的手掌,在我身后拼命把我往前推。
那是一具新鲜的尸体,面目全非,有些头发连带着头皮被扯落在头颅旁边,尸体像是受到什么东西的挤压,肥胖的身躯松松垮垮扭成一团,尸体上遍布着深深的粗长的刀伤,身下是一滩血水,更多的血液从伤口中流出。
我注意到尸体旁边有两颗白色的药丸,它们刚好不在血液的范围内,不至于被融解掉,尸体的紧握着的手掌中有几根毛发,至于里面是否还有其他东西,我就不知道了。我不敢乱碰。
身后的手掌消失了,我这时最好的做法或许是赶紧回去,当做从来没见过这具尸体,当做从来没走过那条小道,但也许是溢满鼻腔的血腥味——死亡的气息——让我冷静——让我疯狂!我觉得如果我现在回去,说不定伯文——我亲爱的弟弟——就带着一帮警察在那儿堵着呢!
我应该做点什么?我不能触碰尸体,倘若留下任何细纹,没被人发现倒还好,被人发现了一经调查,我又将成为可悲的嫌疑人之一!幸好我身上有干净的布!我原路返回把自己曾触碰过的、可能触碰过的地方全部擦了一遍,其实也没太必要,因为我手上带着手套,这是三年前被诬陷后留下的习惯,但我还是擦了一遍以防万一,好在没有脚印残留。
我顺着风吹进来的地方,成功找到了另一条出路,是一个仅一人且那人一定得瘦削的通过的小洞。从洞口钻出去,我掉进了一座林子里,说是林子,树木已经颓败,只有零星几片叶子仍挂在树上,难怪风这样大,可以畅通无阻地从洞口一直吹到宽敞的平地。
等我抖落身上的尘埃和枯枝败叶,就一脸淡定地,假装我什么时候从正门出去透透气的样子,又从正门回到大厅。
二
不过一天的时间,警察便上了门。不得不说,他们的效率是真的高。
曾经我的犯罪嫌疑被洗干净了,但是我心灵上受过的伤却留下了道不可磨灭的疤,我现在看到一身正装表情严肃的警察,不受控制的一股恐惧从脚底直窜上脑门,我甚至不敢跟这些警察中的任何一个对视,好像我真的做了什么。我努力装得淡然,我看向雷克斯特城堡外长长的杂草丛生的道路,看着道路两旁的一派凄凉,偶尔抬头看看顶上永远乌云密布的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哪位是多奥尔尼·伯文·雷克斯特?”
问话的警官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伯文一眼,最后把目光锁定在我的脸上,我看的出来,其他的警官探究的眼神,或许都是新来的,不然不会不知道我的存在,毕竟当初那件事也算是闹得沸沸扬扬。
伯文的声音把盯着我的警官的目光挪到他自己的脸上,他说:“是我。我是多奥尔尼·伯文·雷克斯特。”
“你是多奥尔尼·伯文·雷克斯特,那么这位是?”他指了指我。
我并不想搭理他,当然也怕自己一开口就是颤抖的音调。
伯文替我回答——不过本来警官问的也是他:“他是威利克斯·赫尔·雷克斯特,我的——哥哥。”
听得出来他不想承认我是他哥哥这件事,他的停顿给了我答案。
“周三夜里,雷克斯特城堡有一场派对?”
“是的,每个月的同一天晚上,都会举行这样的一场宴会。”
我恨恨地在心里吐了口唾沫,我回到雷克斯特城堡也有半个多月了,期间伯文如何奢靡,我也用眼睛看了个分明,但从他嘴里听到他这样惬意地侧面表示自己铺张的语气,我实在忍不住想——割断他的舌头!
“那么是否邀请了富克勒·亨特利侯爵?”
“是的,”伯文顿了一下,问道,“怎么了?”
“那么是否见到过富克勒·亨特利侯爵?”那位问话的警官此事的眼神很坚定看向伯文。
“当然。打了招呼,”伯文又问,“怎么了?”
“富克勒·亨特利侯爵失踪了,目前下落不明。”
“怎会这样?……所以你们今天来……?”质疑的时候,伯文的脸上还是挂着微笑。
“这是搜查令,我们要对雷克斯特城堡进行搜查。”
伯文的微笑有一瞬间的凝滞,接着又恢复如初,他说:“随便你们。”
警察将雷克斯特城堡进行地毯式的搜索,本来他们确实应该什么也搜寻不到,因为按照伯文老狐狸的行径,他一定会把通往小道的墙壁封起来,就好像那儿就只是一面墙,他也确实这样做了,不过我动了手脚,让那面墙漏洞百出罢了。警察果然在我期待的目光下,推开了那面墙,我窃喜地看向伯文,他的脸上有深深的茫然,这样的表情居然出现在他的脸上,我的内心霎时间绽放出一朵朵娇艳欲滴的花,和曾经环绕城堡的那些一样艳丽。
警察进入了,找到了那具尸体,血液已经凝固,尸体中裸露的部分出现了些许尸斑。
警察已经找不到我当时出去的那个洞了,当然是被我提前给封上,封得严严实实,我料定伯文不会再回到现场看的,他总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太过信任。
尸体经确认就是警察要找的富克勒·亨特利侯爵,警察从尸体手中的毛发提取到了伯文的DNA,那几根毛发毫无疑问就是伯文的,尸体手中紧紧握着一枚只有雷克斯特家族继承人才会有的戒指,尸体旁边的药丸也和伯文常吃的药一模一样,这些药丸不太能证明什么,但是那几根毛发和那枚戒指,让伯文无法反驳。
距离多奥尔尼·伯文·雷克斯特——我亲爱的弟弟——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已过去三年了。三年又三年,就像个轮回,本该属于我的我终于拿回来了,而他也去了我给他的归宿。
是的,不会有人知道,富克勒·亨特利侯爵是我杀掉的,就在雷克斯特城堡后的小树林里——我真庆幸我和伯文长得一模一样,很容易就把亨特利侯爵约了过去——我把亨特利侯爵的尸体顺着提前挖好的小洞拖了进去,他真是胖,把他拖进去费了我不少力气。他手心的那枚戒指一直在我手里,因为雷克斯特家族的继承人本来就该是我,从一开始这枚戒指就没经过伯文的手,至于他手指间的伯文的毛发——我知道他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睡前会吃上两颗安眠药,睡的时候他对外界之事一概不知,我只不过把每天看守他房门的护卫给迷晕了进去从他头上拔了几根罢了,如此轻而易举,同时我也顺便拿了两颗安眠药丢在亨特利侯爵的尸体旁边。之所以把亨特利侯爵的死状设计得如此凄惨,不过还是由于伯文的精神疾病——发起狂来简直像个十足的疯子,力气大得惊人,据说有遗传因素,很小的时候便显现出来,因为我很清楚——我对他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他让我回来的意义,也许就是送他一程,让他去到地狱,为曾经对我的落井下石赎罪去吧!
我现在还记得伯文被警察押走时的表情——他先是迷茫,和警察推开那面墙时一样的迷茫,然后——或许他注意到我按捺不住的兴奋的神色,他的茫然突然散开,就像雷克斯特城堡上端的厚厚的乌云一般消退——继而出现在他脸上的是得知了一切的愤怒,我看的出来他那时恨不得扑上来把我啃食殆尽!再接着,弥漫到他脸上——那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上的是深知他自己已然无能为力了的绝望——还有他那灰败且痛苦的眼神啊,我至今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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